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公 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此,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表示异议。 独立董事签字: 覃章高 王利亚 邢益强 李孔岳 陆正华 2023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