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东风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接受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2018 年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对公司新能源汽车补贴的议案》、《关于接受委托 开发M9T系列柴油发动机的议案》和《关于接受东风有限技术转让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侯世国、张志宏、李克强 2018年11月30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