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关于向东风海博销售新能源汽车的议案》、《关于向 东风海博采购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 对上述事项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是合理、合法的,同 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侯世国、张志宏、李克强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