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股份: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测算由原投资额约人民币 160,000 万元(以下所
称“元”,除非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增至约 242,623 万元,实际最终投资
额以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认定的投资额为准,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由 36,000 万元增加至 57,093 万元,其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 18,979.2 万元,各股东方持
股比例保持不变。
特别风险提示:融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调整基本概述
(一)2017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福建省福州市仓山龙津阳
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项目,项目建设投资额约 16 亿元;同意公司与
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
首创”)合资设立“福州首创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
为准),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公司出资 18,360.00 万元,持有 51%股份,福建
首创出资 14,032.80 万元,持有 38.98%股份;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1
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施工效果,更好推进本项目,根据福州市人民政
府《市十五届政府 2018 年第 9 次常务会议纪要》(【2018】10 号)(以下简称“10
号文”),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
(二)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调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四)本次对外投资调整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项目进展
项目公司设立情况:项目公司已成立,具体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
3、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4、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5、经营范围: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环境工程、
环保工程、环保技术、生物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技术、机电控
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推广应用;福州市仓山龙
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景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水处理环保
设施的运营管理;福州市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及运营维护范围内的建筑工程、
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设备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东信息:公司持股 51%、福建首创持股 38.98%、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0.01%、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持股 0.01%、福建市水务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持股 10%。
截至目前,本项目截污管线、截流井、一体化泵井、调蓄池土建结构及设备
安装、串珠公园建设有序进行中;各款项按合同计划支付。
2
三、 对外投资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核心条款
协议 1: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和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
司(乙方)签署《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项目合同》补充
协议(二)
1、项目新增的范围及内容:
(1)支流:28 条;(2)水闸:10 处;(3)配套市政设施工程:首山路顶管
1600 米,盖山路、南台大道污水压力管 1600 米;(4)新增闸外清理、完工后排
口处理,调蓄池及纳管处理工程等。
2、增项增量的投资额估算
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增项增量部分投资额估算为:81,312 万元(不含
串珠公园),以上数值为估算值,实际最终投资额将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3、验收、运营
验收:新增支流水系治理按《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项
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约定的合格标准进行验收;24 条非规划支流工
程范围内不黑不臭无垃圾,雨后 7 天恢复水质至不黑不臭无垃圾标准。
4、 绩效考核
增量部分按照原合同绩效考核方案执行,如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变
化,或因经批准的工艺流程及运营等需要,甲方有权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5、运营维护服务费
增项增量部分的运营维护费,参照原合同运营维护费占原合同一类费用的比
例作为上限控制,按实结算,依据结算审定报告结果最终核定。
协议 2: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甲方)和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
司(乙方)签署《仓山龙津阳岐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 PPP 项目合同》补充
协议(三)
1、串珠公园建设范围
港头河串珠公园、阳岐河串珠公园纳入仓山龙津阳岐水系治理 PPP 治理项
目系统。
2、串珠公园的投资额估算:
3
仓山龙津阳岐水系内河沿岸新建 2 处串珠公园,面积共计 5038 ㎡,新增投
资额为 3,023,000 元,以上数值均为估算值,该新增投资额作为串珠公园投资额
上限控制数,最终投资额将由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3、验收与运营
内河沿岸串珠公园验收时间节点与原合同约定相同,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地方法规和规范。本项
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确认本项目建
设完成可进入运营期,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的次日为正式运营日。
4、绩效考核
沿河岸串珠公园绩效考核按照本项目附件《福州市内河沿岸串珠公园养护管
理考核办法》执行,福州市园林局有权对本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调整。
(二)投资预算调整方案及资金筹措
根据变更后内容测算,总投资额由约 160,000 万元增加至约 242,623 万元,
实际最终投资额以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认定的投资额为准。
各股东持股比例按照原有实施方案不变。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36,000 万元增加至 57,093 万元。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人
民币 18,979.2 万元,其中: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按直接增资
人民币 10,757 万元,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8,222.2 万
元,用于首创生态环境(福建)有限公司向首创生态环境(福州)有限公司增资。
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实现。
四、对外投资调整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更好推进本项目,根据福州市人
民政府 10 号文内容,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负责与相关方签订补充协议。
五、对外投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调整后,经财务测算分析,项目收益率有所提高,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同时,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及运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福州生态环境市
4
场的业务规模及影响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六、项目风险分析
融资风险:经与相关贷款银行初步沟通,目前资金面趋紧,银行内部审批趋
严,存在无法及时完成本项目银行融资的风险。
解决方案: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及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等银行所需审批文
件,加强与相关贷款银行沟通,争取及时获得银行融资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7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