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
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长王瑞林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
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4,118.54 万元,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214,118.54 万元。
详见公司临 2018-106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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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
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详见公司临 2018-107 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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