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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6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41,185,382.98 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4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864,834,083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 3.1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9,633,998.13 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 29,585,973.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660,048,024.15 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号中。另扣除本次发行直接相关费用 2,286,483.41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657,761,540.7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 110ZC0268 号”《北京首
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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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披露,本
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68,963.40 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下列项目:

序                                                       总投资(万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号                                                         元)        额(万元)
一、污水处理项目
     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   绍兴市首创污水处理有限
 1                                                         36,000.00      9,720.00
     扩建PPP项目                公司
     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   临沂首创环保发展有限公
 2                                                         47,373.20      5,601.40
     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司
二、供水类项目
     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
 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73,927.00     73,927.00
     公司100%股权项目
     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
 4                                                        115,368.78     57,726.00
     罗供水工程PPP项目          司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BOT
 5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45,323.00     41,300.00
     项目
三、其他
 6   补充流动资金                                          80,689.00     80,689.00
            合计                                          398,680.98    268,963.4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
110ZC6699 号)验证,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2,141,185,382.98 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2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浙江省嵊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 PPP 项目           97,200,000.00        97,200,000.00

山东省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56,014,000.00        56,014,000.00

收购河北华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      739,270,000.00       526,200,000.00

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湾城区引罗供水工程 PPP 项目    577,260,000.00       479,480,183.08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水厂 BOT 项目                  413,000,000.00       175,401,201.77

补充流动资金                                   806,889,998.13       806,889,998.13

                   合   计                    2,689,633,998.13     2,141,185,382.98



    上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国家和地方有权审批机关备案。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141,185,382.98 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置换
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141,185,382.98 元,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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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
币 2,141,185,382.98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
下: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置换基准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141,185,382.98 元,公司本次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41,185,382.98 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2,141,185,382.98 元的事项,已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无异议。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8)第 110ZC6699 号),鉴证
意见为: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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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上网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2 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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