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号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
        投资金额和投资规模:本次投资项目设计总规模 7 万吨/日,管网长度
        合计为 16.86km,泵站一座,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42,727 万元(以下
        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公司拟成立项目公司负
        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20 万
        元,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7,025.36 万元,持有其 54.8%股权;
        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2.82 万元,持有
        其 0.1%股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2.82 万元,持有其 0.1%股权;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
        出资人民币 5,769 万元,持有其 45%股权。
        特别风险提示:项目超概风险。


    一、项目概述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以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方式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
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项目设计
总规模 7 万吨/日,管网长度合计为 16.86km,泵站一座,总投资预计总投资为
人民币 42,727 万元。公司拟与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

                                   1
南国信”)、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设计院”)、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水务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项目设计总
规模 7 万吨/日,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 42,727 万元,主要建设范围为株洲市河西
污水处理厂二期 7 万吨厂区、16.86km 管网及泵站一座,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
出水水质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20 万元,其中首创股份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7,025.36 万元,持有其 54.8%的股权;湖南国信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2.82 万元,
持有其 0.1%的股权,华北设计院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12.82 万元,持有其 0.1%的
股权,株洲水务公司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5,769 万元,持有其 45%的股权。项目公
司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项目的运营;市政管道清理、疏
通;管道运输业;排渍站的运营维护。(最终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三、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何安国,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
21 号。
    株洲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
表人:谢锦辉,住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一栋 7 层办公楼。
    湖南国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
资),法定代表人:刘晓丹,住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 469 号。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2
法定代表人:张毅,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9 号。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由株洲市住建局(甲方)、首创股份、湖南国信、华北设计院(乙方)
签署《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项目合同》,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1、特许经营权:甲方授予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设计、投融资、
建设、运营和维护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施及配套管网,并获取污水
处理服务费、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费和维护费的权利。
    2、特许经营期:30 年(含建设期),其中:厂区二期主体工程自 2020 年
开始进入运营期,运营期 29 年;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
    3、项目规模:7 万吨/日,管网长度合计为 16.86km,泵站一座。
    4、基本水量:运营期第一年按照 4.20 万吨/日,运营期第二年按照 5.25
万吨/日,运营期第三年至特许经营期结束按照 7 万吨/日计算。
    5、污水出水水质标准:GB18918-2002 一级 A。
    6、污水处理费的支付:费用包括污水处理服务费及配套管网及泵站使用费
和维护费。
    7、污泥处置:本项目采用常温深度脱水处理工艺,将污泥含水率降至 50%,
外运至株洲市内新型干法水泥厂协同处置。
    8、协议生效条件:①株洲市人民政府授权由甲方对本项目进行决策实施的
相关文件已出具;②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方审批;③本项目股东协议已正式
签订;④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由株洲市水务公司(甲方)和首创股份(乙方 1)、湖南国信(乙方
2)、华北设计院(乙方 3)签署(乙方 1、乙方 2 和乙方 3 合称乙方)《株洲市
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股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注册资本:12,820 万元,甲方出资金额为 5,769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注
册资本的 45%,乙方以货币出资 7,051 万元,持有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 55%。
    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利润分配: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同股同权,按持股比例共享利润分担风
险。
    4、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签署后且项目纳入财政部 PPP 综合信息平台项目

                                    3
管理库后生效。
    (三)由株洲市住建局(甲方)、首创股份、湖南国信、华北设计院(乙方)
和项目公司(丙方)签署《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PPP 项目
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各方同意由丙方全面承继《项目合同》项下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丙
方继承的权利和义务不影响本身应由乙方在《项目合同》项下应承担的权利和义
务。
    2、协议生效条件: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株洲市是公司水务发展的传统重点区域,公司
已经在当地投资株洲市河西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故投资本项目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目标。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取得本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项目超概风险: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超概的情况。
    解决方案:工程建设中加强管网建设管控,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避免超概。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