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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对外投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2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
   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项目本项目采用“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模式建设。项目中标价为 469,968.9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设备
   购置费)约 375,672 万元,运营维护费约 83,040 万元,设计费约为 7,546 万
   元,勘察费约为 3,711 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确认的审计结算价为
   准;以下除非特别注明,所称“元”均指人民币元);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
   洲坝”)、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市政院”)、
   陕西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地勘院”)合资设立项目公
   司 “中山首创葛洲坝生态环境治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
   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中山首创”或“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
   的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公司以自有
   资金出资 51 万元,持股比例为 51%;葛洲坝以自有资金出资 48.98 万元,持
   股比例为 48.98%;北京市政院、陕西勘察院分别出资 0.01 万元,分别持有
   项目公司 0.01%的股权。
        风险提示:水质考核不达标风险。



    一、项目概述


                                    1
     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葛洲坝、北京市政院、陕西地勘院组成联合体,
 中标本项目,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发布了临 2019-108 号公告。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中山市
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运营)(第 3 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EPC+O 模式实施本项目,项目中标价为
469,968.9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 375,672 万元,运营维护
费约 83,040 万元,设计费约为 7,546 万元,勘察费约为 3,711 万元。公司将与葛
洲坝、北京市政院、陕西地勘院共同设立“中山首创葛洲坝生态环境治理运营管
理有限公司”,由其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等项目管理协调工作。
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公司主要负责管理、运营维护和项目公司的运营管理等工
作;北京市政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葛洲坝负责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等;
陕西地勘院负责项目的勘察工作。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包括截污管网、分散式一体化处理工程)、
 管道检测与修复工程、清淤工程、河涌养护工程、水务信息化建设工程、亲水滨
 岸工程、水系循环及补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单座预处理系统、人工湿地处理
 系统等内容。范围为东凤镇、阜沙镇、港口镇的中南村和下南村。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含设备购置费)约 375,672 万元,运营维护费约 83,040
 万元,设计费约为 7,546 万元,勘察费约为 3,711 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计
 报告确认的审计结算价为准)。本项目合作期为 96 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 36 个
 月,运营管理期 5 年)。

     (二)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
 整),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如下: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51 万元,持股比例
 为 51%;葛洲坝以自有资金出资 48.98 万元,持股比例为 48.98%;北京市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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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勘察院分别出资 0.01 万元,分别持有项目公司 0.01%的股权。
    经营范围:污水及环境污染治理、水环境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环保技术及
产品的开发;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运维;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服务;环保仪器
和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环保化学药剂的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给排水设备的设计、生产及销售;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及其安装;
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污泥处置;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营;
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设施运营;物业管理;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设计、施工及运维;防洪排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城市规
划设计;市政工程施工,工程管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主任:李伟军;联系地址:广东省中
山市石岐区民生路 38 号民生办公区 9 楼。
    (二)葛洲坝:法定代表人:陈晓华;成立日期:1997 年 5 月 21 日;地址:
武汉市解放大道 558 号葛洲坝大酒店;经营范围:按国家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
全过程或分项承包国内外、境内国际招标的水利水电、公路、铁路、市政公用、
港口与航道、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起重设
备安装工程、堤防、桥梁、隧道、机场、公路路基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园
林绿化工程、输电线路、机电设备制作安装和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及施工安
装,船舶制造修理,低压开关柜制造,电力工程施工;上述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的出
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公路、铁路、水务、水电、城市公
用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分布式能源系统、储能、储热、制冷、发电机组、
三维数字设备、机电一体化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环保业
务;生产销售和出口水泥;建筑安装设备的购销和租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及工程的投资开发;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农林
牧渔产品、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五金产品及电子产
品的销售;煤炭批发经营,金属结构压力容器制作安装,运输及旅游服务(限分支机
构持证经营);普通货运(限分公司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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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北京市政院:成立时间:2013 年 11 月 8 日;注册资本:17,590.23 万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桂生;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32 号
3 号楼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工程
勘察(勘察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工程测量(勘察许可证有效期
至 2019 年 10 月 14 日);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编制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工程咨询(工程咨询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8 月 14 日);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造价咨询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8 月 14 日);工程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10 月 25
日);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对外承
包工程;主办《特种结构》期刊(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水体环境评价;工程技术研究;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特种结构》杂志发布广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控股股东: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四)陕西地勘院:成立时间:1993 年 4 月 5 日;注册资本:3,698 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咸斌;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中段 19 号;
经营范围:综合类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水文地
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及咨询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施工;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环境工程施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液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钻探;地质实验测试;水资
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工程取水钻井方案编制、施工、配套、
修复、改造,灌注桩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
统工程;土地规划;水质检测、土工试验、岩石试验;地基基础施工;基坑支护、
降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项
目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陕西地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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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协议签署:由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甲方)和联合体各方签
署《中山市未达标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五乡、大南联围流域)EPC+O(勘察设计、
采购、施工+运营)项目合同》(简称“《EPCO 合同》”。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期限:合作期限共 96 个月(其中项目建设期 36 个月,运营管理期 5
年)。
   2.项目建设范围:中山市东凤镇、阜沙镇、港口镇的中南村和下南村。
   3.付费方式:本项目工程价款约 375,672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支付 60%,其
余 40%与水质绩效达标挂钩;运营期 5 年分季度支付,水质达标与建安费、设计
费、勘察费挂钩。水质考核达标是指水质在政府部门检测及第三方检测的任何一
次检测结果中任何一个水质指标均达到考核标准。
   4.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法人印章后
成立,待政府过会后生效。

    (二)协议签署:由公司(甲方)和葛洲坝(乙方)、北京市政院(丙方)、
陕西地勘院(丁方)签署《中山首创葛洲坝生态环境治理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
公司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暂定额,实际注册
资本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应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
在项目公司开立基本账户之后的 30 日内缴足 100 万元。
   2.董事会:项目公司设董事 3 名,其中甲方推荐 2 名,乙方推荐 1 名。
   3.监事会: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 1 名,由员工民主选举。监事
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经营管理机构:项目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3 名。总经理由公司推
荐,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为三年;副总经理均由公司推荐,经总经理提名,
执行董事聘任。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财务总监人选由公司提名,并由执行
董事聘任或解聘。
   5.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
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四方公章后生效。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是广东省重点项目,项目资金已纳入中山市财政预算,是中山黑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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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流域综合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资源优势明显。本项目为我司在中山
市第二个水环境轻资产项目,此项目为中山市目前已开标黑臭水体项目最大的项
目包。中山市位于大湾区,战略意义重大,投资该项目使公司进入广东省流域水
环境综合治理市场,扩大公司在全国的市场版图,对公司今后开拓广东省及大湾
区市场拥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水质考核不达标风险:水质考核严格,存在考核不达标的风险。
    防控措施:严格把控技术方案,确保技术可行、工艺合理,根据工程建设进
度,分批采购设备,严格把控一体化设备质量,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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