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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4-02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工作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孟焰、李章和车丕照三名成员组成,其
中孟焰、车丕照为独立董事,孟焰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相关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9年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暨2018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沟通会(第一次),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了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并就内
部控制审计、重点领域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二)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暨2018
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沟通会(第二次),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初审)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初审)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提供的资料未发现有重大
错报、漏报情况,同意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初稿,同意会计师事务所按期提交审
计报告。
    (三)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19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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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
    (四)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
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19年6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通用首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对上
述关联交易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报告的
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编制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2019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
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2019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入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顺义区农村污水
治理工程(东部片区)PPP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关联交易形成书面
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8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召开了三次年报沟通会议,并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公司审计前、经初审
和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内控审
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审阅了《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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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
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
会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机构。
    (三)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公司完成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意见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
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
    (五)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关注
了交易实质、评估定价等关键因素,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较
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规定,进一步
落实各项工作,强化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