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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首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02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7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服务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
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
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
书(证书序号: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
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致同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徐华。目前,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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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 名,最近一年净增加 19 名;截至 2019 年末有 1179 名注册会计师,最近一
年净减少 64 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800 人。
    3.业务规模
    致同所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8.36 亿元,净资产 4856 万元。上市公司 2018
年报审计 185 家,收费总额 2.57 亿元。上市公司资产均值 180.72 亿元,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和房地产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4 亿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致同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
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七份,交易所和股转中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三份,
其中行政处罚系山西证监局作出,因太化股份 2014 年年报未完整披露贸易收入
确认具体方法,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致
同所对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
    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钱斌,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
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主要客
户包括首创股份 600008,中信国安 000839,首钢股份 000959 等。钱斌近三年未
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会计师:郁奇可,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
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主要
客户包括首创股份 600008,中信国安 000839,首钢股份 000959 等。郁奇可近三
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
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为 1 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和
1 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李力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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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贰佰陆拾壹万元(包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
表审计费用壹佰玖拾陆万元,内部控制审计陆拾伍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
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所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
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致同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0 年度公
司审计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致同
所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的议案》和《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服务,审计费不超过 196 万元,如审计范围和内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
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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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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