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宜符合 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孟焰、车丕照、刘俏、徐祖信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