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编号:临2010-006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6 月28 日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报告厅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5 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1,228,6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2%,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俞吾炎先生主持,除公司副董事长曹 慧芳女士,独立董事刘信义先生和苏勇先生因出差未出席外,公 司其余6 名董事出席了本次大会;除公司监事会主席曹文建女士 和监事杨鹏先生因出差未出席外,公司其余3 名监事出席了本次 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大会。2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逐项投票表决和累积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一)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0,997,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231,520 股,获得通过。 (二)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0,997,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231,520 股,获得通过。 (三)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0,997,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反对股数0 股,弃权股数231,520 股,获得通过。 (四)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 年度实现利 润总额87,192.91 万元,实现净利润70,633.87 万元。 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02,688.37 万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09 年末总股本 1,926,958,448 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0.5 元(含税)。 该议案同意股数1,030,959,5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反对股数37,600 股,弃权股数231,520 股,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俞吾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0,982,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3 2.选举王其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0,963,9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获得通过; 3.选举贾锐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1,022,9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4.选举王芳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0,993,4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5.选举王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0,993,4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6.选举刘向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0,993,4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7.选举苏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同意股数 1,030,993,4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8.选举徐逸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同意股 数1,030,993,4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 过; 9.选举雷星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同意股 数1,030,993,41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 过。 (六)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曹文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以同意股数 1,030,992,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2.选举于明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以同意股数 1,030,992,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3.选举董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以同意股数4 1,030,992,1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获得通过。 (七)关于聘请公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公司201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10 年度审计费用为90 万元。 以同意股数1,030,954,567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反对股数10,000 股,弃权股数264,120 股,获得通过。 (八)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参照同行业及本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 万 元(含税)。 以同意股数1,030,616,26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反对股数10,000 股,弃权股数602,424 股,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朱林海律师、鲍方 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 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5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