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场:控股股东承诺公告 2009-02-25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编号:2009-001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承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场”或“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2 月15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以2006 年2 月28 日作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含送股和派
发权证)股权登记日,于2006 年3 月2 日实施后复牌。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机场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如下股份限售承诺:
(a)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1 个交易日起12
个月内,依有关规定不通过上交所挂牌出售或转让所持有的原非
流通股股份。
(b)在前项承诺期满后,依有关规定通过上交所挂牌交易
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 个
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根据上述股份限售承诺,2007 年3 月2 日,上海机场集团
持有的96,347,922 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2008 年3 月3 日,上
海机场集团持有的96,347,922 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截至目前,2
上海机场集团已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总计为192,695,844 股,其
持有的剩余833,482,051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拟上市流通日
为2009 年3 月2 日。
针对当前证券市场环境,为促进证券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本
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上海机场集团特向本公司承
诺,其持有的于2009 年3 月2 日限售期满的833,482,051 股有
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自2009 年3 月2 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
锁定期限内,上海机场集团持有的该等股份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挂牌出售或转让。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