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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机场:上海机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2021-052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莘澍钧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

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
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

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

项要求及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整体方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组成。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持有的(1)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虹桥公司”)100%股权;(2)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100%股权;(3)上海浦东国际

机场第四跑道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浦东第四跑道”,与虹桥公司 100%

股权以及物流公司 100%股权合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
                               2
虹桥公司和物流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浦东第四跑道将成为

公司持有的资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规模预计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根据本次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发 行 价 格 为 39.19 元 / 股 测 算 , 发 行 数 量 不 超 过

127,583,567 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

组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拟以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

资金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机场集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1)虹桥

公司 100%股权;(2)物流公司 100%股权;(3)浦东第四跑道。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3)标的资产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3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按照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评估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东洲评报字[2021]第 1375 号)、《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东洲评报字[2021]第 1376 号)、《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第四跑道相关

资产价值》(东洲评报字[2021]第 1377 号),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

评 估 基 准 日 , 虹 桥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评 估 值 为 人 民 币

14,515,893,204.95 元 、 物 流 公 司 100% 股 权 的 评 估 值 为 人 民 币

3,119,000,000.00 元 、 浦 东 第 四 跑 道 的 评 估 值 为 人 民 币

1,497,491,659.50 元。

    经当事方协商,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基础,虹桥公司 100%股权的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4,515,893,204.95 元、物流公司 100%股权的交

易价格为人民币 3,119,000,000.00 元、浦东第四跑道的交易价格为

人民币 1,497,491,659.50 元。

    上述评估结果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备案。若因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作出调整而需调整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相关当事方同意参照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构备案的评估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如无需调

整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则上述交易价格为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
                                  4
格。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4)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5)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机场集团,采用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6)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

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

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 44.09 元/股,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5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7)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向重组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应按照以下公

式进行计算: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股,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

的,应当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确定股数,不足一股的部分,重组交易

对方同意豁免公司支付。

    按照上述计算方法,本次交易的发行股份部分的交易对价为

19,132,384,864.45 元,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433,939,325 股。

    本次交易的最终股份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

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

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8)股份锁定期安排

    机场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6
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机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锁定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取得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

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9)过渡期损益安排

    除浦东第四跑道外的其他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因运营所产生的

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因运营所产生的亏损由机场集团以现金方式全

额补偿予上市公司。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10)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完成后各自持

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1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下的盈利预测补偿
                             7
    公司与交易对方机场集团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机场集团同意对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

依据的资产(即物流公司 100%股权以及虹桥公司持有的上海机场广

告有限公司 49%股权和广告阵地经营权转让业务(以下合称为“盈利

预测资产”)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承

诺期间”)的盈利情况作出承诺。

    如果前述盈利预测资产在承诺期间内的盈利预测差异数(即承诺

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减去承诺期间累积实际净利润)或盈利预测资产

的期末减值额触发补偿义务,则机场集团将向公司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方式及计算公式、补偿的实施、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

等内容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3、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

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2)发行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机场集团。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3)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8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首

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确定为 39.19 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5)发行规模及股份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根据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 39.19 元/股测算,发行数量为 127,583,567 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30%,且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的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最终募

                                9
集配套资金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

施。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募集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6)股份锁定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发行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

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

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并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

拟用于四型机场建设项目、智能货站项目、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

目及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

例将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作价的 2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如下:

                             10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占比
 1     四型机场建设项目                   66,231.17        65,100.00     13.02%
 2     智能货站项目                       80,000.00        80,000.00     16.00%
 3     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           17,212.96        17,200.00      3.44%
 4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10,000.00        10,000.00      2.00%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
 5                                    327,700.00          327,700.00     65.54%
       动资金
                          合计                            500,000.00    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

     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配套融资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

     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4、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为

     有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

     已在该期限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决议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11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编制的《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机场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12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机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机场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上海市国资委。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

上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

三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的议案》

    经审慎自查论证,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

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

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本次

交易后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

关规定
                             14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公司独立性;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3.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公司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情形。

    (三)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虹桥公司 100%股权、物流公司 100%股

权以及浦东第四跑道。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审批或备案事项,已

在《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审批或备

案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

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虹桥公司、物流公司均系合法设立、有效存续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以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

    3.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本

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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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说明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海

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

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本次交易行

为涉及的有关审批或备案事项,已在《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

可能无法获得审批或备案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1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分别出

具了相关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同时,公司编制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模拟实施完成后的备考财务报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相应的备

考审阅报告。

    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评估报告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上海东洲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价值进行评

估。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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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

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

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

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机构

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

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

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拟购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

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

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

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

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聘选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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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进

行了分析,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

持续回报能力提出了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具了《关于确保本次重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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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机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46.25%的股份。本次交易

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机场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增加至 56.13%,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下,机场集团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增加至 58.38%,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机场集团已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机场集团就本次交易免于发出要

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莘澍钧、

唐波、刘薇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

股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国际机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经持有公司 7%股份的股东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推荐并经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曹庆伟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使用累积投票制增补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董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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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庆伟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曹先生于 1991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
易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处(资本运
营管理处)处长等职务。
    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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