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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9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
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年
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债转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公司拟划转总资产 427.67
亿元至金属制造公司,形成包钢股份对金属制造公司的投资 200 亿元、
债权 221.44 亿元,其他债权人对金属制造公司的债权 6.23 亿元。按
照金属制造公司通过吸收资金或债权增资扩股,用于偿还包钢股份债
务,包钢股份偿还金融机构债务的步骤实施债转股。
    若此次债转股实施成功,公司将有效降低负债率,财务成本将明
显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降低风险,提升公司业绩,实现
“三去一降一补”的目标,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债转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张世潮


石洪卫


吴振平


董 方


程名望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