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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关于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的公告2018-10-19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供应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缓解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游供
应商付款压力,公司拟开展供应链保理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
票据(ABN)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业务方案
     1、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业务
     公司作为核心企业,拟聘请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作为资产支持证券项
目的发起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的发起机构,以符合条件的保理公司受让
的公司供应商对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包括其附属担保权益)作为基
础资产,在符合规定的交易场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90 亿元人民币的资产
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
     同意公司向供应商出具《付款确认书》等文件,同时根据交易文件安
排,同意公司到期按上述应收账款债权最终受让方的指示将等值于《付款
确认书》所确认的应收账款金额划付至最终受让方指定账户。
     2、次级认购安排
     资产支持证券设立次级并由公司认购,除非经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
公司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3、回购和赎回安排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可设有回购和赎回条款,如回购和赎回
涉及公司,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确定具体事项及调
整安排。
    二、授权事宜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资产支持证券/资产
支持票据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有关金融机构和保理公司;
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本次资产支持证
券/资产支持票据方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
与本次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三、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供应链保理 ABS/ABN 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获得符合规定的交易场所的批准及满足交易场
所程序要求后方可实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供应链保理
ABS/ABN 方案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风险提示
    本次供应链保理 ABS/ABN 方案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供应链保理 ABS/ABN 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