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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1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 6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6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郝润宝主持本次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采用售后回
租模式,租赁标的为稀土钢冷轧项目相关设备,预计融资金额为 5 亿元,
期限 5 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
手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修订《内部控制流程手册》和《内部控制评价
手册》能够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各项工作
规范和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规避风险。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
致认为: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