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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107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监高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
329.2 万元,完成总计划的 102.88%。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李德刚先生,董事王胜平先生、石凯先生、刘振刚

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晓先生,董事张小平先生、宋龙堂先生、翟金杰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先生,监事邢立广先生、张卫江先生、齐宏涛先生、郎吉龙先生、

陈桂荣女士,副总经理邹彦春先生、郝志忠先生、成永久先生、于长志先生,财务总

监周远平先生。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姓名            职务         已持有数量(股)   已持有的比例(%)
李德刚           公司董事长                  0                  0
王胜平           公司董事                    0                  0
石 凯            公司董事                    0                  0
刘振刚           公司董事                    0                  0
李 晓            公司董事、总经理            0                  0
张小平           公司董事                    0                  0
宋龙堂           公司董事                    0                  0
翟金杰           公司董事                    0                  0
                 公司董事、董事会
白宝生                                       0                  0
                 秘书
邢立广            公司监事                    0                   0
张卫江            公司监事                    0                   0
齐宏涛            公司监事                    0                   0
郎吉龙            公司监事                    0                   0
陈桂荣            公司监事                    0                   0
邹彦春            公司副总经理                0                   0
郝志忠            公司副总经理                0                   0
成永久            公司副总经理                0                   0
于长志            公司副总经理                0                   0
周远平            公司财务总监                0                   0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公司董事长李德刚先生,董事王胜平先生、石凯

先生、刘振刚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晓先生,董事张小平先生、翟金杰先生,董事、

董事会秘书白宝生先生,副总经理邹彦春先生、郝志忠先生、成永久先生、于长志先

生,财务总监周远平先生各自增持公司股份 20 万元;董事宋龙堂先生,监事张卫江先

生、齐宏涛先生、邢立广先生、郎吉龙先生、陈桂荣女士各自增持公司股份 1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8 年 5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

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 329.2

万元,完成总计划的 102.88%。具体如下:
                                  本次增持数量   增持平均价格    增持金额     增持后持股
姓 名          职     务
                                     (股)        (元/股)       (元)     比例(%)
李德刚   公司董事长                  130,000          1.54         200200       0.00030
王胜平   公司董事                    119,000         1.683         200277       0.00026
石 凯    公司董事                    133,700         1.505        201218.5      0.00029
刘振刚   公司董事                    133,600          1.53         204408       0.00029
李 晓    公司董事、总经理            145,500         1.563        227416.5      0.00032
张小平   公司董事                    134,300          1.56         209508
宋龙堂   公司董事                     60,500         1.653        100006.5     0.00013
翟金杰   公司董事                    118,600          1.69         200434      0.00026
白宝生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135,100         1.495        201974.5     0.00030
邢立广   公司监事                     65,100         1.538        100123.8     0.00014
张卫江   公司监事                     64,600         1.604        103618.4     0.00014
齐宏涛   公司监事                     58,900         1.698        100012.2     0.00013
郎吉龙   公司监事                     65,000          1.54         100100      0.00014
陈桂荣   公司监事                     62,300          1.61         100303      0.00014
邹彦春   公司副总经理                119,800          1.67         200066      0.00026
郝志忠   公司副总经理                162,900          1.48         241092      0.00036
成永久   公司副总经理                137,400         1.458        200329.2     0.00030
于长志   公司副总经理                137,400          1.46         200604      0.00030
周远平   公司财务总监                127,100         1.576        200309.6     0.00028
             合计                   2,110,800                   3,292,001.2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计划完成的 6 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
     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