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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关于筹划收购北方稀土相关资产事宜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11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收购北方稀土相关资产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减少同业竞
争,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价款
总计 120,302.54 万元(不含税),收购北方稀土与稀土选矿有关的
实物资产及资源。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提交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4年,包钢(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
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的实施规划》,明确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稀土”)的发展定位,即公司为铁、有色金属、煤炭等上游矿产资
源及相应产品的唯一整合方,北方稀土为稀土冶炼、分离及应用业务
的唯一整合方。近年来,公司按照包钢(集团)公司的总体规划,不
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大力开发尾矿资源,有力地提升了公司利润水
平。为增加稀土精矿的产量,继续加大尾矿资源开发利用。今年,公
司租赁了北方稀土闲置的稀选厂厂房设备用于生产稀土精矿,为进一
步降低生产成本,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减少同业竞争,提高资产
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收购北方稀土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实物资产及
资源。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注册资本:36.3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
号
     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
产品;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
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
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
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
赁。
     北方稀土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钢
(集团)公司持有其38.92%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
(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北方稀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方稀土选矿生产库存的549.48万吨稀土矿石,
以及北方稀土稀选厂、白云博宇分公司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材
料备件。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31日,交易标的资产账面价值如下(数据未经审
    计):
                                                                    单位:万元
    资产项目          账面原值        已提折旧或摊销    已提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一、存货                  74,666.54                                        74,666.54
其中:稀土矿石            73,734.96                                        73,734.96
材料备件                     931.58                                           931.58
二、固定资产              20,346.43          8,783.14       2,369.87        9,193.42
其中:房屋建筑物           9,599.39          3,978.11                       5,621.28
机器设备                  10,747.04          4,805.03       2,369.87        3,572.14
三、在建工程                 626.29                                           626.29
四、合计                  95,639.26          8,783.14       2,369.87       84,486.25

           四、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委托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
    产评估公司对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有限公司拟收购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稀
    土选矿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8)第 1554 号〕(以
    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评估假设为交易假设、公开
    市场假设和持续使用假设,评估采用成本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一、存货               74,666.54        107,556.58      32,890.04                44.05
其中:稀土矿石         73,734.96        106,727.28      32,992.32             44.74
材料备件                  931.58            829.30        -102.28            -10.98
二、固定资产              9,193.42       12,662.95       3,469.53                37.74
其中:房屋建筑物          5,621.28        8,348.34       2,727.06                48.51
机器设备                  3,572.14        4,314.61         742.47                20.78
三、在建工程                626.29           83.01        -543.28            -86.75
   资产总计            84,486.25        120,302.54      35,816.29                42.39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值为 120,302.54 万元,评估增值 35,816.29
万元,增值率 42.39%。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交易总价。本次
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债务重组。
    五、交易价款支付及权属转移
    本次交易总额为120,302.54万元(不含税),双方约定2018年12
月31日前以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或债权抵顶等方式完成价款支付。完
成资产收购款项支付后,双方在资产所在地办理资产移交。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购北方稀土资产,可降低稀土精矿生产成本、提高资产使
用效率和效益,提高了公司在集团内部对稀土资源的掌控力,且有效
避免了同业竞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七、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 年 12 月 12 日,北方稀土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中
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的公告。公司管理层正在筹划收
购北方稀土公司稀土选矿相关资产。目前,评估工作已经结束,此次
交易拟提交原定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待董事会批准后,签署相关协议,并交割相关资产。
由于该事项尚未取得董事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