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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2019-04-19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9-02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完成
           情况和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测的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集团公司及其

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完善的采选系统以及建设、维修、

综合服务系统,导致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及基建、维

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关联交易,

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如交易附加条件等)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测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李德刚、王胜平、石凯、刘振刚、李

晓、张小平、宋龙堂、翟金杰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在2018年度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进行了必要的日常

  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情况。公司做出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数据较为科学,准确。

  公司董事会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

  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了公允的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公

  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18 年度关联采购及 2019 年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预计发生额   2018 年实际发生额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
                               焦炭                      321,000.00            408,030.12
工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   铁矿石、白灰、辅材、修理
                                                         320,000.00            316,171.57
限责任公司                     费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 焦煤、蒙煤、废钢、铁精粉、
                                                         188,000.00            188,158.31
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材、收购款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
                        铁精矿、焦煤、蒙煤               183,000.00            183,899.74
司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
                       材料款、代理费、矿石              103,000.00            103,585.29
易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有   土地租赁费、诉讼费、保险
                                                          68,000.00             67,939.49
限责任公司             费、离退养人员服务费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
                              蒙古煤                      66,000.00             66,949.22
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
                           运费、检修费                   54,000.00             54,771.53
公司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
                          铁精矿、运费          43,000.00   43,570.83
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铁
                           运费、合金           34,000.00   34,176.35
捷物流有限公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   材料款、工程款、检修费、
                                                24,000.00   24,934.01
限公司                     废钢、运输费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
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     废钢、运费、铁精矿       19,000.00   19,720.95
司
包钢(乌兰察布市)
                         铁精矿、运输费         16,000.00   16,123.10
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
                       水泥款、运费、废钢        8,000.00    8,096.29
司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   检修费、工程款、备件、废
                                                 7,000.00    7,786.32
司                         钢、校表费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   通勤费、住宿费、租车费、
                                                 6,000.00    6,289.27
限公司               餐饮、印刷费、辅助材料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
                          维修费、备件           4,900.00    4,936.22
造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
                          铁精矿、运费           3,800.00    3,865.77
责任公司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
                             材料款              3,200.00    3,256.17
限公司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
                      绿化费、运费、维检费       3,100.00    3,183.24
司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工程款、评估测量费        2,700.00    2,749.32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
                      备件、维修费、动力费       2,300.00    2,327.77
造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
                     材料款、备件款、租赁费      2,200.00    2,209.72
限公司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
                            耐火材料             1,600.00    1,645.54
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
                              运费               1,500.00    1,579.02
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
                         修理费、设计费          1,500.00    1,559.46
(有限公司)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
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       工程款、检修费          1,500.00    1,519.47
公司
包钢房地产开发有限
                         劳务费、维检费           830.00      828.09
责任公司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
                       修理费、运费、废钢       700.00   716.66
任公司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
                     工程款、维修费、劳务费     600.00   608.27
有限公司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   租车费、培训费、服务费、
                                                500.00   508.30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餐费、办公费
包头市冶通电信工程
                      工程及设备款、维检费      470.00   477.20
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   污泥款、检修费、含铁尾泥
                                                390.00   397.01
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款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
                             材料款             360.00   367.13
限责任公司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
                     电话费、工程款、服务费     350.00   353.72
任公司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   综合服务费、工程款、监理
                                                350.00   349.83
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费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
                              化电              340.00   346.00
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   工程款、材料费、修理费、
                                                270.00   277.26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租赁费
内蒙古博广电气股份
                              备件              200.00   214.60
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
                             仓储费             140.00   145.82
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
                             修理费             120.00   126.32
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
                         修理费、劳务费         110.00   109.08
责任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环
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           监测费             130.00   138.81
公司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检修费              27.00    27.80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
                             化检费              24.00    24.14
(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惠客连锁超市有
                           职工福利费            20.00    21.33
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
                             备件款              19.00    19.52
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
                              废钢               18.00    18.00
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废钢               14.00    14.39
金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
                              废钢               12.00    12.53
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
                                 检测费                           5.00               5.20
 有限公司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
                                  废钢                            4.00               4.09
 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
                                 材料款                           3.00               3.88
 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
                                 检修费                           1.00               1.46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494,307.00       1,585,150.53

         2、2018 年度关联销售及 2019 年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9 年预计发   2018 年实际发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生额            生额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稀土精矿、动力费           252,000.00      399,067.34
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焦煤、板材           356,400.00      355,279.30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钢材              320,000.00      319,184.09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
                                              钢材              164,000.00      163,723.43
司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钢材              110,000.00      109,427.02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65,400.00       65,308.83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运输费、动力费          15,500.00       15,498.37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钢轨、动力费           15,300.00       15,255.48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费、设备租赁费           13,600.00       13,561.47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动力费            4,700.00        4,728.48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材、动力费            4,500.00        4,444.44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材料款、动力费           2,500.00        2,494.21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款、动力费、租赁费          2,200.00        2,128.32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动力费、校表费           1,400.00        1,360.59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运输费、动力费           1,300.00        1,304.89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动力费               650.00           634.42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动力费、计仪费、化检费   320.00   310.11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动力费、钢材         220.00   218.84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技有限
                                    动力费、化检验费      180.00   182.66
公司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动力费、计仪费        170.00   167.98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
                                    材料款、动力费        160.00   162.56
责任公司

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            燃料动力、废钢        125.00   124.64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动力费            110.00   111.42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
                                        动力费             80.00   80.08
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动力费             80.00   75.14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费             70.00   70.53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费、化检验费       30.00   30.22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动力费             20.00   18.96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动力费、材料款         18.00   18.09
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司              动力费             14.00   14.44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
                                        动力费             14.00   13.44
责任公司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动力费              9.00     8.98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服务费              6.00     6.17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水电费              3.00     3.41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
                                        动力费              3.00     2.34
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
                                         圆钢               2.00     1.85
公司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动力费              2.00     1.42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
                                     电费、租赁费           0.30     0.26
公司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
                                         电费               0.30     0.22
公司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设计培训费                        0.20                  0.13

               合计                                                     1,331,086.80         1,475,024.57

           3、2018 年度其他费用及 2019 年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9 年预计发      2018 年实际发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服务项目                                                定价原则
                                                           生额               生额
     1                           医疗卫生服务费                700.00        1,482.04        协议价
     2                           食堂浴池服务费              4,500.00        4,537.55        协议价
     3                             员工培训费                3,100.00        3,100.69        协议价
     4                           安全交通保卫费              4,800.00        4,725.88        协议价
              集团公司
     5                             道路绿化费                6,100.00        6,070.41        协议价
     6                       离退休人员服务费                1,300.00        1,221.00        协议价
     7                             财产保险费                4,200.00        4,198.44        协议价
                                 综合服务费合计             24,700.00       25,336.01

           4、关联托管情况
                      受托方名      受托资      受托起       受托终     托管收益定       本期确认的托
    委托方名称
                        称          产类型        始日         止日       价依据             管收益
   北京利尔高温
                                                2017 年 9   2022 年 9
   材料股份有限         本公司       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月1日       月1日
   公司

           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协议

   书》”及“《包钢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合同书》”之补充

   协议,通过上述补充协议约定以2012年8月31日为合资公司实施股东

   单方管理的财务决算基准日,自2012年9月1日,本公司对内蒙古包钢

   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实质性控制。

           5、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出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9 年预计发生额       2018 年实际发生额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
                      厂房、机器设备              22,749.36              22,749.36
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
                           土地使用权                598.85                 598.85
工有限公司

     合计                                         23,348.21              23,348.21

     本公司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

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设

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

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公司拟定后交包钢庆华确认。租

赁期限: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期限届满,

2019年本公司与包钢庆华续签了《资产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19

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9 年预计发生额      2018 年实际发生额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土地使用权           62,266.20              62,266.20
公司
            合计                                   62,266.20              62,266.20

     6、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存入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

余额391,172.27万元,本期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本公司

存款利息872.40万元,我公司支付给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拆

借利息9,270.51万元。

     本公司2018年度向母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期

末余额219,801.18万元,支付借款利息合计39,047.93万元。

     预计2019年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的存贷款利息
        11900万元,预计向母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借款

        利息35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母公司对     母公司对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本公司持     本公司表
                                                                         股比例%      决权比例%

     包头钢铁(集团)             钢铁制品、机械设
                         包头市                        1,477,576.30          54.66        54.66
     有限责任公司                   备、稀土产品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子公司名称(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氧化球团及直接还原
                                                                                    铁的生产、销售、储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                      内蒙古
                        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          49,803.03    存、运输;铁矿石采
责任公司                                乌拉特前旗
                                                                                    选;生产所需辅料的
                                                                                    精选、预处理及制备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                      内蒙古
                        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销售           1,000.00    钢材的销售
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
鄂尔多斯市包钢首瑞材                      内蒙古                                    钢材剪切、加工、销
                        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销售          15,000.00
料技术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                                  售
                                                                                    钢材、建材销售,物
河北包钢特种钢销售有                      河北省
                        有限责任公司                 钢材销售           2,000.00    流信息及营销信息咨
限公司                                    馆陶县
                                                                                    询服务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                      内蒙古
                        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          15,000.00    耐火材料生产、销售
料有限公司                                包头市
BAOTOUSTEEL                                                                         钢材的销售、进出口
                        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     钢材销售   300.00(美元)
(SINGAPORE)PTE.,LTD                                                                 贸易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                                 矿山品生                       矿石开采、加工、矿
                        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                       13,283.20
公司                                                   产销售                       山品销售等
                                                                                    金属冶炼;轧制及延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                      内蒙古                                    压加工产品、焦炭及
                        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          1,000,000
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                                    焦化副产品、化工产
                                                                                    品

              续: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子公司名称(全称)                          期末实际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否合并
                         (%)    例(%)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                                          91150823695915193K     是
                          91.97      91.97        45,803.03
责任公司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                                          91150203573262948G
                          70.00      70.00           700.00                          是
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包钢首瑞材                                          91150602585193476H
                          51.00      51.00         7,650.00                          是
料技术有限公司
河北包钢特种钢销售有                                          91130433575524948L
                          51.00      51.00         1,020.00                          是
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                                          91150291575696424Y     是
                          50.00     100.00         7,500.00
料有限公司
BAOTOUSTEEL
                          51.00      51.00     153.00(美元)      201231409W          是
(SINGAPORE)PTE.,LTD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
                         100.00     100.00         46342.77   911502227201142765     是
公司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
                         100.00     100.00        1,000,000   91150203MAOPUBJY2Y     是
限责任公司

           注1: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

      协议书》”及“《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

      合同书》1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

      料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合资双方共同管理调整为本公司对合资公

      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的单一股东管理

      模式。

           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监事会监督

      下,合资公司由管理方(“本公司”)实施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对本

      公司在符合合资协议、承包合同、本次补充协议的前提下,所提出的

      意见、建议及方案等保证通过,形成有效决议;合资公司实施单方管

      理模式的管理期限为每届5年,首期管理期限为两届共10年,10年期

      满后,合资双方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业绩重新确定管理方。
                     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述补充协议约

              定以2012年8月31日为合资公司实施股东单方管理的财务决算基准日,

              自2012年9月1日,本公司对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实

              质性控制。

                     注:2:2013年4月本公司与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

              协议书,双方共同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51%,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4,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013

              年7月25日,双方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首次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核准取得注册号为

              110107016132723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计5名,

              其中本公司派出3名,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派出2名,根据公司

              章程约定,董事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65%通过方才生效,本公

              司董事会成员占全体董事比例的60%,因此未实现对北京包钢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本次不纳入合并范围。

                     3、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在
                                          注册资 本企业                                                      本期营业收
被投资单   企业    注册 法定代 业务性                       被投资单 年末资产总额 年末负债总 年末净资产                   本期净利
                                          本(万    持股比                                                    入总额(万
 位名称    类型    地     表人     质                       位表决权    (万元)      额(万元)    总额(万元)                润(万元)
                                           元)     例(%)                                                        元)
                                                            比例(%)

合营企业

包钢中铁           包头          焊接钢
           有限
轨道有限           昆都   田霞   轨的对   25,000       50         50    50,735.90 16,336.44      34,399.46    27,050.50 3,069.71
           公司
责任公司           仑区          外销售
北 京 包 钢 有限                 钢材销
                   北京 赵殿清            10,000       51               11,014.19      793.49    10,220.70     6,036.16     172.47
金 属 材 料 公司                   售
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
                  巴彦         焦炭的
钢庆华煤   有限
                  淖尔 石正国 生产、销   94,000   50       102,599.54 75,995.22    26,604.32 457,925.23 55,034.91
化工有限   公司
                  市             售
  公司
联营企业

包钢集团          包头         现代银
           有限
财务有限          昆都 谢美玲 行部分 100,000      30   30 1,110,790.95 940,420.64 170,370.31   24,123.32 16,477.51
           公司
  公司            仑区          职能

                    4、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西北创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博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冶通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50%股权股东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单位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新远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3%股权股东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稀土研究院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冶金炉修理厂(分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希苑稀土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司健民饮料分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星原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惠客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各方本着自

愿、平等、互惠互利平等、公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该等关联交易事

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

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

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

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1)国家规定的以规定为准,无规定的以市场价为准。

     (2)劳务、服务费用定价原则:

     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费率收取;

     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了指导价的,按该指导价确定价格;

     既无国家定价,也无国家指导价的,按可比的市场价格确定价格。

     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按构成价格(即提供服务方合理成本费用加
上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收取。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品市

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时对关联

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和政

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定相关的关联交易

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同时,本公司与关联方购销业务往

来中,保留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权利。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由于本公司所处地理位置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集团公司及其

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完善的采选系统以及建设、维修、

综合服务系统,导致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销售及基建、维

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关联交易,

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联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料铁矿石主要由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供给的原料质量稳定,且运输费和库存费用低,

保证了公司的原料供应、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有利于公司的稳定

经营;集团公司利用其已有的完善的原料采选和供应系统,为本公司

供应原主材料,是公司正常稳定生产和持续经营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关联销售方面,集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所需钢材基本

由本公司供给。每年发生的交易占本公司全部产品收入的5%左右,是

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同时为集团公司节约了采购费用,也为公司节约

了经营费用。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本公司已有的能源动力供
应网络,购买和使用本公司水、电、风、气等能源动力,既形成了本

公司稳定的客户,使公司剩余的能源动力得以销售,也降低了其自身

的采购成本。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利用其完善的设备、设施

和技术手段,为公司提供运输、基建、维护、检化验和后勤等综合性

服务,长期以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既避免了公司重复建

设的投资负担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缺点,也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使公司能够将有限的资金、人才投入到主营业务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07年7月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司形成

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与集团公

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综合服务协议》、 商标转让协议》、

《专利转让协议》,补充和修改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综合服

务协议》,并终止了《铁水购销协议》、《原料购销协议书(钢坯)》、

《原料购销协议书(钢材)》、《原辅料购销协议书》、《能源供应协议》、

《钢材销售合同(集团)》、《进出口代理协议》、《维修合同》、《运输

及检化验合同》。同时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

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

委托集团公司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协议。2009年,根据本公司

购入的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

《委托加工协议》。2011年6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天诚线材资产后,与

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13年3月,公司在完成收
购巴润矿业资产后,与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稀土精矿供应合

同》,并终止《矿浆供应合同》;2017年终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铌选

矿浆供应合同》。2018年废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租赁

协议,并新签《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

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签、补充和修改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租赁协议》

    ④《委托经营协议》

    ⑤《资产租赁协议》

    ⑥《焦炭采购协议》

    ⑦《金融服务协议》

    ⑧《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⑨《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供应的主要原、辅料

    集团公司保证将依照本公司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

料包括铁矿石、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但

本公司所订购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必须为集团公司现生产(或所能生

产)的品种。集团公司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须确保优先向本公司
供应主要原、辅料,若本公司要求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的数量超出集

团公司届时的生产能力,集团公司不必亦无义务向本公司提供超出部

分的主要原、辅料。就主要原、辅料供应而言,在任何特定期间内,

本公司没有义务向集团公司保证满足任何最低购买量;且本公司将有

权于任何时刻向任何第三方采购主要原、辅料。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

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主

要原、辅料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集团公司不得随

意终止生产任何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主要原、辅料品

种。

    规格及要求

    本公司要求集团公司提供主要原、辅料供应时,必须在有关的订

单中明示所需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格。集团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

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主要原、辅料,并确保其供应的主要原、

辅料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

    价格确定原则

    铁矿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参照品位、加工难度等因素

由双方协商确定。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

交易价格按照区内采购的市场价格执行。上述价格均包括集团公司将

主要原、辅料运至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

费用。

    订购

    本公司可按其需要向集团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主要原、辅料。订
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主要原、辅料的种类、品种、规

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集团公司须于收到本

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

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每类主要原、辅料品种的供售价。本公司

接获集团公司回复后5个作日内,若并无书面通知集团公司作任何更

改,则该订单将自动落实。鉴于不同品种主要原、辅料的不同生产周

期,本公司在订购时应给予集团公司充分的事前通知。就此,本协议

双方同意在本条第(二)项规定的订单自动落实后起,至本公司向集

团公司发出的书面订单订购的主要原、辅料的生产周期期限届满前,

集团公司无须向本公司交货。在有关期限届满后,集团公司须按事前

与本公司商定的安排向本公司按订单要求交货。

    交货地点

    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不同,双方同意主要原、辅料的交货

地点按下列约定确定:铁矿石为本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生石灰、白

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

    质量检验

    在交货时集团公司需同时递交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等相关参数,

如经本公司检验发现有不符合订单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的货品时,

本公司可于交货后10日内书面向集团公司提出拒收,经集团公司检验

部门确认并即时通知本公司办理有关处置手续,一切检验应按国家有

关标准进行。如检验后发现有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的主要原、辅料,

本公司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货款将无须支付。此外,若本公司在加
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主要原、辅料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者,可退还给

集团公司。就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集团公司须在本公司发出

通知后30日内付还给本公司相等于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供售价

格的款项;过期未付的,本公司可于应付但未付给集团公司的任何其

他主要原、辅料货款中将其扣除。就上述被拒收的主要原、辅料而言,

若双方同意,可按双方临时协商议定的较低价格将其售予本公司。

    计量

    铁矿石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

石灰石、白云石粉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

    结算

    集团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主要原、辅料在完成交货、质量检验、

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就本

公司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月月

底结算完成后10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集团公司针对理论

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本公司如有对任何主要原、

辅料的质量发生质疑,则在该等质疑按第七条规定解决以前,本公司

有权对质疑部分的主要原、辅料货款实行拒付;拒付形式可采取对日

后提供货品的等额货款实行留扣(指相关部分的金额而言)。

    生效、期限及终止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将持续有效。本协议仅可在下列情况下终

止:1.本公司事先提前不少于30天向集团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

议;2.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回收废钢: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废钢,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备品备件: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由集团公司自加工的备

品备件服务,双方同意按上一年度集团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种类

备品备件的价格确定。

    支持性服务

    运输: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公路、铁路运输,双方同意,

按市场价格确定。

    维修、维护:对于本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集团

公司同意提供维修、维护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

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劳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

市的市场价格确定。

    通讯: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通讯服务,双方同意按包头

市的市场价格确定。

    设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咨询与技术

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

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供暖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印刷品: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印刷品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住宿: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住宿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租车: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租车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医疗: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爆破: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爆破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检测: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双方同意按市场

价格确定。

    有关款项的代收代缴:对于本公司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排污费、

人防费,双方同意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代收代缴,并不收

取任何服务性质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其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综合服务(包括但不限

于员工培训、消防、交通、绿化、卫生与安全保卫等),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进出口代理:在本公司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前,本公司的进出口

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设备、钢材等)由集团公司代理完成,所

涉业务依正常商业行为处理,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代理业务合同金

额的2%作为代理费。本公司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有权通知集团公司
终止代理关系;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非独家代理机构,本公司有权选

择独立第三方完成代理业务。

    其他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材料(胶、油漆等);火工材料

(炸药、雷管等);建筑用料(木材等)等: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

提供的其他辅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服务

    铁水: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铁水,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连铸小方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连铸小方坯,

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方钢: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方钢,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初轧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初轧坯,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矩型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矩型坯,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废钢、废材: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废钢、废材,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焦炭: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焦炭,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

购价格的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合金、有色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合金、有色材料,
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非金属原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非金属原料,双方同

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1%作为收取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备件、辅助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备件、辅助材料,

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公用事业服务

    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氧气、氮气、氩气、空气、焦炉煤

气,双方同意按实际生产成本加5%毛利确定;蒸汽、生活水、新水、

回用水、澄清水、热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双方同意按政府定价加

转供成本确定;动力煤,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1%收取代理采

购费用。

    支持性服务

    铁路运输及劳务: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

双方同意按国家铁道部铁路运输收费标准确定;劳务费按照向独立第

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计量: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计量服务,双方同意按行业

计量收费标准确定。

    化检验: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化检验,本公司同意提供

化检验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参照本

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化检验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

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维修维护服务: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服务,由
本公司提供该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费

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维修维护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难度、

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约定

    就协议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应为:如存在政府定价,则为政府定价;

如无适用的政府定价,则为该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无适用的市场

价格,则为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其他双方约定

的价格。

    结算方式

    集团公司向包钢股份提供的经常性服务项目及包钢股份向集团

公司提供的钢坯、水、电、气、蒸汽、煤气等,由双方协商后定期结

算。对于非经常性服务项目,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的商业惯例商定。

对于定期调整价格的服务,如价格尚未调整,先按原定价格付款,在

价格确定之后,双方按有关价款进行结算。

    ③土地租赁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2013年3月20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

协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巴润矿业资产承租集团公司土地共7宗,

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1,450,432.3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

每平方米4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580.17万元。租赁期限自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届满,租金价格调整幅度,

可以每三年一调,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30%,本公司于租赁期内每

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二分
之一年租金。

    本公司于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收购包

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拥有的选矿

相关资产、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及尾矿库资产,

收购完成后,上述资产使用的土地将通过租赁等方式取得,本公司与

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现涉及以下土地使用权;协

议第一条第三款涉及的宗地编号分别为【2013】001及【2013】007,

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位于白云鄂博矿区三角河处及距城区西北4公里

处,面积共计2,399,408.40平方米。

    租赁费用如下: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价

格为4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为9,597,633.60元。对于租

金价格调整幅度,可以每三年一调,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30%,但

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以不受三年调整之限。

租赁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届满,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

的情形除外。

    根据与集团、宝山矿业公司2017年8月签订《土地、房屋租赁协

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承租集团拥

有使用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道路用地、绿化用地及预留用

地,面积为176,990.00平方米,承租宝山拥有所有权的与稀土、铌选

生产线相关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

方米5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88.495万元,办公楼、厂房租

赁费用为每年1,215.00万元。
    租赁期限自本公司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稀土、铌

选生产线有关资产交割日起,至本公司完成对该部分资产所涉及的厂

房、土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收购完成,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

终止的情形除外。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2017年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规定,本

公司承租集团公司位于白云区和固阳县的巴润矿业和固阳矿山公司

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43,687,595.80平方米,土地使

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5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

21,843.80万元。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在

租赁期间,如购买集团上述租赁土地,双方另行协商租赁终止事宜。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2019年2月14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

协议》,本公司租赁集团公司面积为24,259,187.5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

权(厂区),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

38,092.23万元。

    ④委托经营协议

    2012年9月10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协议

书》”及“《包钢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合同书》”之补充

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经营协议”),双方约定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

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合资双方共同管理调整为本公

司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的单

一股东管理模式。
    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监事会监督

下,合资公司由管理方(“本公司”)实施管理,股东会及董事会对本

公司在符合合资协议、承包合同、本次补充协议的前提下,所提出的

的意见、建议及方案等保证通过,形成有效决议;合资公司实施单方

管理模式的管理期限为每届5年,首期管理期限为两届共10年,10年

期满后,合资双方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业绩重新确定管理方。

    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述补充协议约

定以2012年8月31日为合资公司实施股东单方管理的财务决算基准日,

自2012年9月1日,本公司对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实

质性控制。

    ⑤资产租赁协议

    本公司2018年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

钢庆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

设备、设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

旗先锋镇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公司拟定后交包钢庆华

确认。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租赁期内,包钢庆华每月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1,895.78万元,并

根据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租金。如需对

租金进行调整,双方可另行协商。租赁期间,协议资产的使用、保养、

维修管理等,均由包钢庆华自行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包钢庆

华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协议资产获得的收益,归包钢股

份所有。
    ⑥焦炭采购协议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司生

产过程中需要焦炭做为原料。本公司可按需要向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

工有限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焦炭。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

包括焦炭的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

焦炭品种的供售价。在本公司接获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回

复后5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通知回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

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将依照公司按本协议约定

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焦炭。按本公司订单计划确保优先向本公司

供应焦炭,在未满足向本公司的供货要求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

方供应焦炭。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

有限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焦炭供应的

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不

得随意终止生产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焦炭品种。

    本公司要求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焦炭供应时,必

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焦炭的品种、规格。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

工有限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焦炭,并确

保其供应的焦炭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双方同意焦炭的交货地点为

本公司使用单位,焦炭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
    交易价格按照采购时的市场价执行。上述价格包括内蒙古包钢庆

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将焦炭运约定所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

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焦炭在按照本

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

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就向本公司

供应的焦炭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月月底结算完成后

10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

    ⑦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9月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于2016年已到期,

2017年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

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本公司愿意选择由财务公司依法

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非排它性合作,本公司

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展。

    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双方开展

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帐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议,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

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
同时也不高于其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费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保监会没有规定的按

同业水平收取,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

费水平。

    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

款服务,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

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

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包钢集团成员

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

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

额的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50%

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每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财务公司向

本公司发放的每日贷款余额。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商办

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不高

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供同类业务的

收费水平。

    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
高于其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

的基准贷款利率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

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其向包钢集团成员单位同种类贷

款所定的利率。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开展,可根据双方业务的实际,本公司有权

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等相关证照;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本

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和

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经营数据、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或说明的情况。本协议有

效期内,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定

期取得乙方的财务报告,并定期(半年或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

对存放于乙方的资金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控。

    ⑧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自2013年9月起,本公司将依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给内

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使用。共涉

及国有土地使用权3宗,该土地位于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土

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3号、乌前旗国用

(2012)第40103539号、乌前旗国用(2013)第40103884号,面积共
计1,996,179.88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际租赁面积为

1,996,179.88平方米。

    租赁期限届满,2018年本公司与包钢庆华续签了《土地使用权租

赁协议》,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但发生本协

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如包钢庆华要求续展租赁协议,应在

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包钢股份。双方商讨续展租

赁的条款及租金,包钢股份应在15日内对是否同意续展予以书面确认,

如同意续展,应在1个月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价格为:3元/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年租金总额约为598.85万元。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税收政策发生

变化,包钢股份可以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包钢庆华在租赁期内

应于次月10日前向包钢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上月月租金,租赁期

(包括续展期限)内涉及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费用及就该土地使用权向

政府或其他监管机关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或税款应由包钢庆华承担。

    ⑨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公司通过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山矿

业公司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稀土选矿、铌选矿相关资产,

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具有了开发尾矿资源的能力,鉴于尾矿开发的

主要产品之一为稀土精矿,具备年产30万吨的生产能力。为确保稀土

精矿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北方

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
    2007年7月1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司形成

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新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与集

团公司签署了新的关联交易合同,并对原有的《综合服务协议》、《土

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同时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特点

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

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集团公司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

协议。2009年,根据公司购入的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

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委托加工协议》,2015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集团公司选矿厂、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

用项目选铁部分及尾矿库已完成,该协议至资产交割完成日起终止执

行。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签、补充和

修改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④ 2011年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⑤ 2013年3月16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⑥《委托经营协议》

    ⑦《焦炭采购协议》

    ⑧《资产租赁协议》

    ⑨《金融服务协议》

    ⑩《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包钢庆华)
 2015年12月29日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