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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2019-04-30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材    料




         2019 年 5 月
                        目       录

1、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监事会工作报告 ................................ 17
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1
4、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6
5、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1
6、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4
7、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测的议案 ....................................... 66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8
9、关于 2018 年尾矿库资源开发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 109
10、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尾矿库减值测试审核情况的议案
................................................ 119
11、关于《包钢股份与包钢集团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
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完成情况的议案 .. 127
12、关于与北方稀土签订 2019 年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的议
案 .............................................. 131
13、关于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议
案 ..............................................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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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一
********************
                              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和难得的市场机遇,公
司董事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
各项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有序开展,主要产品产量和
营业收入创历史最好水平,为公司迈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
础。现将具体内容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生产经营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抓机遇、谋发展,积极作为、攻坚克
难,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产铁
1,481.41 万吨,同比增长 5.59%;产钢 1,524.54 万吨,同比增
长 7.36%;生产商品坯材 1,438.18 万吨,同比增长 10.29%。钢
产量突破 1,500 万吨,铁、钢、材产量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生产
稀土精矿 27.3 万吨,销售 27.2 万吨,收入 37.49 亿元,同比增
长 54.73%。生产品位 83%以上的萤石精矿 16,913 吨,销售 10,480
吨,在资源开发方面迈出重要的一步。全年实现收入 671.88 亿
元,同比增加 135.04 亿元;实现利润 42.41 亿元,同比增加 14.15
亿元。收入及利润创上市以来最好水平。
      (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推动生产经营跨上新台阶



                                    1
    一是坚持一级化生产管理,实现生产资源的系统化高效化匹
配。坚持“以炼铁为中心”,贯彻“以效定销,以销定产”组产
原则,使有限资源优先配臵到高效益产品产线上,提高公司整体
经济效益。
    二是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向中高端迈进。全年主打
产品完成 847.67 万吨,占商品坯材总量的 59%,产品中高端化
迈出坚实步伐。品种钢比例明显提升,油套管产量创新高,特别
是 X80M 管线钢极大地提升了包钢品牌影响力。
    三是技术创新持续发力,为打造稀土钢新材料基地加速冲刺。
全年开发新产品 206 个,累计生产新产品 214.03 万吨,超计划
90.55 万吨。加速推进稀土钢产品标准化工作,7 个企业标准申
报自治区地方标准,发布《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稀土钢》
团体标准,并申报国家标准。与中科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多线并
举,积极开展新一代板、管、型、线高品质稀土钢产品研发,21
个稀土钢品种实现批量化生产。
    四是全方位提升质量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三标
一体”管理体系和汽车钢质量管理体系顺利通过换版认证审核,
标准化作业覆盖全部岗位,重点产品合格率明显提升,质量稳定
性有较大改善。分别有六类产品获得“2018 年品质卓越产品”
称号和冶金产品实物质量“金杯奖”称号。
    五是以考核竞赛加强激励,全方位激发干部职工积极性、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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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性。突破固有的考核评价模式,实行“全收入考核”“分产线
考核”,创新采用对领导班子经营业绩综合评分的考核机制,实
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发挥了绩效考核的导向激
励作用;组织开展了高炉、转炉竞赛,厂际立功竞赛等形式多样
的组合式劳动竞赛,大大激发了干部职工干劲,全年各产线破纪
录 156 次,钢产量迈上了 1500 万吨新台阶。
       (二)以高效益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运行质量实现新突破
    一是以销售为增效益龙头,变机制变模式“变”出更大效益。
实施“五级客户经理制”并配套新的考核机制,激励销售人员由
分资源向跑市场转变。以渠道优化的直供模式为主线,汽车钢、
家电钢、无缝钢管不断进入行业巨头的直供名单;以分区域差异
化销售策略为助力,以电子商务竞价销售为拓展,取得了明显效
益。
    二是以采购为降成本源头,新模式新平台实现新策略。与国
内外 20 多家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以厂家直采模式提效率、
降成本,大力培育新直供商;与中石化易派客平台达成战略合作,
探索网络采购模式;拓宽采购渠道,通过合同签订、一事一议、
联动竞量竞价及调整付款方式等多措并举,全年可节省采购资金
1.6 亿元。
    三是以国际化经营为发展之翼,拓市场拓领域助力企业拓展
新格局。把“稀土钢”作为卖点向全世界推广,大力开发“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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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沿线市场。全年累计出口钢材 200.86 万吨,其中包钢钢
材出口 181.80 万吨,出口金额 11.59 亿美元,同比增长 34.94%;
非包钢钢材出口 19.07 万吨。出口增幅继续维持行业前列。
    四是以降本增效为抓手,抓“比对”抓系统抓政策抓出大成
效。积极开展“四个比对”,精细分析成本,千方百计降本增效。
增产自产矿 51.14 万吨,较进口矿降低成本约 9800 万元;民营
选厂铁精矿进矿浆管道输送降低运输成本约 30 元/吨。争取政策
支持,享受电费优惠等节约费用 4.6 亿元,享受铁路运费优惠政
策节约费用 2200 万元。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运作情况
    公司全面落实《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规范公司治
理结构。
    (一)加强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一是高效有序安排会议,保证重大事项合规高效及时决策。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
定规范高效有序安排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保障
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全年共组织召开董事会 14 次,审议议案 65
项;组织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审议议案 3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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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抓好股东大会决议的落实。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推动公司提高
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股东严格回避关联交易表决,通
过网络投票平台,保证了中小股东充分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力,
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作用,使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效控制了
决策风险,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是建立健全公司党委有效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长效机制,
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先经党委会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后,再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构建了公司治理
的重要基础。
    (二)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
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
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
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
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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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的影响,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年共计发表意见 28
次,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
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全年
共计发表意见 18 次,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信息披露情况
    面对日益从严的监管形势,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
谨、认真、细致地履行信息披露责任,根据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
露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公开合规披
露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维护了上市
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18 年,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
及时地获取公司应披露的信息。组织召开了投资者集中见面会,
邀请众多媒体、机构研究员和大量投资者,宣讲公司的生产经营
亮点和行业发展形势;参加证监局组织的内蒙古地区上市公司投
资者集体网上接待日活动,共计回答投资者提问 40 余个。以电
话、传真、邮箱、现场接待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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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时刻
关注上证 e 互动平台,对投资者关注的各种提问进行积极、正面
的回复。全年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 500 余人次,认真解答投资者
关心的问题,维护了公司社会公众形象。在将投资者“请进来”
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全年赴北京、上海、深圳、
香港等多地进行了百余场路演,在维护与投资者长期、稳定的良
好互动关系的同时,充分展现了公司投资价值,树立了公司良好
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2019 挑战与机遇并存
    ——严峻的挑战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醒
    从外部来看,一是各类风险依然存在。受国际贸易保护加剧
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复苏将充满变数;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
仍会存在稳中有变的可能。二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钢铁行业结
构性过剩的矛盾始终存在,从 2018 年 11 月开始,在环保政策取
消一刀切、钢材需求进入淡季等因素作用下,钢材市场价格下跌,
行业效益明显下降,未来市场风险增大;稀土行业受国外稀土资
源进入国内市场的影响,稀土产品市场下行压力增大。三是政策
约束更加严厉。安全、环保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凸显,国家将
在这些方面执行更加严格的监管,特别是钢铁行业即将推行的超
低排放,行业将面临更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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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内部而言,公司与行业先进企业相比,依然存在“财务费
用高、制造费用高、物流成本高、人工成本高、资产运营效率低、
工作效率低”等“四高两低”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市场震荡下行、
未来面临更严峻考验的形势下,这些问题影响尤为突出,已经成
为制约公司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良好的机遇更需我们全力以赴把握
    从外部来看,一是宏观经济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当前,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将保
持在合理区间,前不久闭幕的全国“两会”,也指出将进一步加
大水利、铁路、公路等基建投资,《总理工作报告》中指出 2019
年将完成铁路投资 8000 亿元,这些都为公司迈向中高端带来了
良好机遇。二是行业发展势头持续向好。钢铁行业近两年大力度
清除“地条钢”,优化了产能结构和市场环境,打下了行业强身
健骨的基础。
    从内部而言,2018 年,我们深入分析高质量发展内涵,以
系统化思维构建全视角生产经营策略,以大视野构建发展大格
局,坚持一级化生产管理,组织拉练取得了圆满成功;高端设备
作用显现,加大主打产品的主导地位,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创新
销售采购管理,各条战线均取得了优异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我们做好 2019 年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9 年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必须树立更加坚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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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四降两提”为抓手,始终保持忧患意识,沉下心来埋头苦干,
把握机遇,补齐短板,才能化挑战为机遇,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
务,扎实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2019 年工作安排
    2019 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
区经济工作会议、包钢集团 2019 年“两会”精神,突出问题导
向,聚焦质量效益,增强系统性,提高协同性,大力实施“四降
两提”工程,全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顺利完成公司“十
三五”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以崭新业绩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
    工作目标是: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618 亿元,实现利润 40.35
亿元。全年产铁 1460 万吨;产钢 1500 万吨;生产商品坯材 1404
万吨。吨钢制造成本同口径相比降低 10%以上。
    聚焦“四高两低”突出问题,必须思想再解放、创新再创新,
树立系统协同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科学统筹,系统抓
创效、系统抓降本、系统抓效率,创新抓基础、着力抓发展,确
保“四降两提”工程落地,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1、系统抓创效
    全面抓好销售、生产、科研和质量的紧密结合,以销售为龙
头,以生产为核心,以科研为重点,以质量为基础,优化产销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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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系统化创效能力。
    一是以市场为指挥棒,销售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抢抓合同。
    以产品销售为中心,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转变销售策略,
推进产品结构性效益、扩大直供规模、区域化增效、电子商务和
国际化经营“四大攻势”;以挖掘市场信息为重心,深入市场最
前沿,获取第一手资料来指导生产、科研、质量同向发力,加强
协同合作,提升响应市场的敏捷性。
   二是以销售为“导航器”,生产围绕合同订单抓科学合理组产。
    严格执行“以效定销,以销定产”原则,结合推广战略产品、
拓展市场渠道等需要,算好产量与效益的经济账、管理账,科学
合理匹配资源,严格执行一级计划生产,做到生产围着市场转。
与销售紧密结合,抓好合同评审管理,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
推进准时化拉动,大力提升合同兑现率,提高顾客满意度。
    三是以科研为助推器,围绕生产经营重点任务抓突破。
    研发要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和生产组织来进行。已实现批量化
的高附加值产品要实现稳定质量,提升合格率、成材率;已进行
工业试验的尽快形成成果转化,推进批量化生产组织;要根据公
司钢材特性,针对性研究潜在用户需求,并与销售系统形成信息
反馈互动机制,快速研发有市场、效益高的产品;科研人员要与
销售人员一起跑市场,了解市场最前沿的需求和潜在需求;科研
与生产现场要紧密结合,科技人员要勤下现场了解需求,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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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工艺,针对实际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破解生产难题。
    四是以质量为生命线,围绕提升品牌价值抓体系管理。
    全面深化体系管理,以体系的有效运行保障质量水平的稳步
提升。加强全工序全过程重点产品质量管控,持续开展质量攻关
和对标升级。完善用户服务体系,从源头降低质量异议率,实现
服务增值。加大稀土钢高品质形象的塑造,开展好品牌战略及品
牌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包钢稀土钢”国内商标注册工
作,打造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稀土钢品牌。推进产品认证、创奖
等工作,助力品牌效益的提升。
    2、系统抓降本
    以采购为降本源头,以生产协同为中心,以管理协同为焦点,
以资金费用为抓手,以成本督查为助力,以降低人工成本为重点,
构建系统化降成本的工作机制。
    一是以采购为降本源头,从资源中挖“金矿”。发挥配煤配
矿小组作用,结合资源情况及生产组织安排,结合长远需求与供
应商评价,做好采购计划安排与资源匹配,实现按需采购;优化
采购策略,与销售系统共享信息,协同加强市场研判,根据市场
不同趋势合理应对、敏捷反应;巩固扩展采购新模式,做大战略
直采、发展新直供商、扩展网络采购,多管齐下,为公司降成本
发挥引领作用。
    二是加强生产协同,以同频共振构建价值链。应用新技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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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设备预知预防管理,推进维修标准化工作,以设备稳定运行保
障降本创效;经济合理匹配动力介质,优化各工序能耗指标,淘
汰高能耗设备,采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系统降低能源消耗;
优化物流管控,统一管理调配,提高物流仓储的计划性、均衡性,
减少倒运,简化环节,系统降低物流成本;各工序贯彻精益思维,
识别消除七大浪费,降低各项费用支出,最终实现全工序的均衡
生产,以同频共振降低制造成本。
    三是加强管理协同,以解决系统问题降低生产运营成本。涉
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可以像科技攻关一样设立管理攻关项
目,由公司领导牵头组织或作为项目支持人,协同合作,切实从
全局出发解决系统性问题。
    四是加强资金费用管理,树立节约意识,从细节上降成本。
偏高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以及产成品占用资金比例高、应
收账款比例大、资金周转率低等问题依然严重制约着公司的发
展。因此,必须树立节约意识,从细微处认真抓起,形成精细管
理勤俭节约的行为习惯。要强化资金预算控制,严控非预算、超
预算支出。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强应收账款和存货资金占用管
理,提高回现比例,压缩贴现规模,降低贴现费用。
    五是深入开展成本督查,找准问题症结,实施“靶向治疗”。
为保证降本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真实性,克服有立项没监督、
有监督没考核、有成效没激励等问题,深入推进“四降两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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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落实,要大力推进成本督查工作。本着“深、细、活、新”的
原则,深入基层现场,既要查找阻碍或干扰决策实施的梗阻环节,
也要发现亮点进行推广,要以灵活多变的方法找准问题、发现“真
相”,要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抓实抓细降成本
工作,推进厂际间降成本问题的协调解决。
    六是深化瘦身健体,减人员增动力,降低人工成本。深化改
革工作,继续推进操作人员逐级选聘和技术人员优化,“挤出”
冗余人员,精干产线人员配臵,形成流水线一样的生产节拍,减
少管理损耗,提高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积极推进管理流程再
造和智能制造,推动行车无人化操作、智慧泵站、捞渣机器人等
项目建设,减轻员工劳动负荷,优化岗位人员,降低人工成本。
    3、系统抓效率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管理
职能持续调整优化;简化优化管理流程,应用精益思维推动管理
流程化、流程简单化、工作模板化,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划
好职能管理“网格线”,以清晰的职能表明确各自的“责任田”,
解决管理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要以加大授权促进管理扁
平化,该下放的权力坚决下放,赋予车间、部室领导与职责相匹
配的决策权,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审批,切实提升执行力;要加
大考核力度,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等规章制度,破除不
作为、慢作为现象,解决“中梗阻”“肠梗阻”问题;要充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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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协同平台功能应用,利用移动端办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4、创新抓基础
    一是创新绩效考核模式,激发职工斗志。继续坚持“全收入”
“分产线”考核和综合打分评价模式,结合“四降两提”任务目
标,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和指标,充分发挥导向激励作用。增强考
核的“靶向性”和系统性,既要抓住关键指标、重点提升指标,
也要激励引导各生产单元为全局发力,构建科学的关联性指标,
形成“劲往一处使”的协同生产局面。
    二是拓展卓越绩效模式,查找补齐短板。要利用卓越绩效管
理模式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发现并巩固优势,查找改进空
间,开拓思路,开阔视野,大胆学习借鉴其他企业的管理模式和
方法,大胆应用管理学界成熟的理论和管理工具,抢种“试验田”,
打造“金钥匙”;广泛利用精益改善、员工自主改善、QC 等工具
不断改进创新,强本固基,持续提升。
    三是持续推进网格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安全责任。抓好安
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达标创建。深入推进网
格化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升级,逐步实现安全管
理的系统化、科学化。着力抓好职业健康体系建设、危险有害因
素控制和预防、应急管理、维检修作业安全确认等制度的完善和
执行,强化日常监管,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四是落实绿色发展战略,与时俱进抓好环保工作。要全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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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公司绿色发展战略,推动实施环保提升规划,保证公司环保整
体水平处于行业一流水平。要积极推进重点环保项目建设,固废
资源要实现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量排放,为包头
市、为包钢职工营造蓝天碧水的良好环境。
    五是强化审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审计的预防保
护、服务促进及评价鉴证作用,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重点加强工
程审计、合同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绩效审计等各项审计。
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充分发挥其在改善管理、挖掘潜力、降低成
本、提高效益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查找管理短板,堵塞管理漏洞,
防范化解经营风险。
    5、着力抓发展
    一是既要着眼当前,也要谋划今后。2019 年是我们完成“十
三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在这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我们要
扑下身子,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勇气和毅力,梳理问题清单,
一项一项销号,确保“十三五”战略目标如期完成。
    二是务实开展合资合作,谋划发展新格局。善于利用一切资
源和要素,包括厂房、设备等物质资源和无形资产,通过并购重
组、裂变组合、优化配臵等各种方式活化资本,实现资本最大限
度的增值。要以延伸产业链、切入供应链、完善服务链为目标,
围绕剪切配送、产品结构优化、低成本扩张等组建合资公司,进
行合资合作的布局。要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优势,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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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焦化资源,加速实施一批煤焦化副产资源深加工合作项目,
做优做强煤化工产业。
    以上报告,请审议。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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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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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监事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至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共计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尾矿库开发利润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的议案、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 46 项议案。此外,进一步充实了监
事会人员力量,经股东大会选举增补监事 1 名,经民主选举
程序增补职工监事 2 名。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监督审核情况



                                    17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利润分配、财务
状况、收购资产、合资合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等情况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具体内容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依法出席或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
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严格落实执行股
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
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多次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
漏和虚假记载,不存在财务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良好。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在年
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未发现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17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18
况和经营成果。
    3、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无担保,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
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幕信息流转、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及知情人管理备案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运转中严把内
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关,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内幕
信息知情人填报真实、准确、完整。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既有的内控体系不存在重
大缺陷,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保护公司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


                           19
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7、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公司增强提升经营业绩,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公
司董事会在作出上述事项的决议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
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三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
司董事会相关议案的讨论及表决工作,并就其中的部分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有效的保证了公司
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我们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4次股东大会、14次董事
会,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提
出合理化建议,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21
  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
          本年应出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事姓名                                       缺席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
          席董事会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次数   自出席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张世潮      14        13       8       1      0       否            3
石洪卫      14        14       8       0      0       否            3
吴振平      14        12       8       2      0       否            3
董方        14        14       8       0      0       否            4
程名望      14        13       8       1      0       否            3

         (二)报告期内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一直积极参与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
  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工作当中,力求从根本上保
  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
  中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于待决策事项进行提前了解和研究,尤
  其作为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有效促
  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能够为我们履职提供各种便利条
  件和支持。在每次会议前,能够将详实的会议材料及时发送给我



                                      22
们每一位独立董事,为我们决策表决提供了充分的信息保障。公
司与我们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使我们能够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态势。能够及时
将独立董事培训信息发送给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参加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符合监管要求。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的态度,我们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
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等情况。
    重点对关于与北方稀土签署资产租赁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2017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
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
于尾矿库开发利润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与北方稀土续
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收购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稀土选矿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债转股相关事宜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


                           23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
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新任独立董事及时参加了上交
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取得证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
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方面工作
    在公司2018年年报等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期间,我们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承担年
报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举行会议,进行充分沟通,对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了专业意见,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工
作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议或
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2019年,我们将继续本着勤勉守信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
和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
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
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转型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过程中给


                           24
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张世潮    吴振平   董方   程名望




                                            2019年5月




                          25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四
********************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
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
      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45,585,032,648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909.52 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6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包钢股份          600010          钢联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白宝生                            于超

    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钢信息大楼主楼206                 包钢信息大楼主楼204

        电话          0472-2189515                      0472-2189530

    电子信箱          glgfzqb@126.com                   glgfzqb@126.com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钢铁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产品有稀土精矿、萤石精矿等矿产品,建筑钢材、冷热轧板
 卷、镀锌钢板、中厚板、无缝管、重轨、型钢等钢铁产品。矿产
 品主要用于稀土冶炼分离行业、氟化工行业,钢铁产品主要用于
 基建、房地产、汽车、家电、风电、机械制造、高压锅炉、石油
 化工、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产品主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部

                                          27
分产品出口。
    (二)公司经营模式
    原材料采购模式:公司设有采购中心,主要原材料由采购中
心通过招标集中采购,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议价能力。机
械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也是由采购中心招标采购。
    铁矿石采购:公司铁矿石主要来源于包钢集团白云鄂博铁矿、
蒙古矿、澳洲矿、巴西矿、地方矿。集团的白云矿通过关联交易
采购,蒙古矿主要依靠包钢集团矿业公司采购和供应,澳矿、巴
西矿依靠进出口公司采购。
    钢铁产品销售模式:主要采用直销、分销模式,其中直销占
比 55%,分销占比 45%。付款模式主要是先款后货。部分大客户
和战略合作客户允许有一定账期。产品出口由公司下属的国贸公
司负责。
    生产组织模式:坚持“以炼铁为中心”和“以效定销、以销
定产”的一级组产原则,通过合理分配铁水资源,科学编制铸机
保产顺序,有效组织新老体系间铁水平衡及运输,实现整体生产
稳定顺行。
    员工激励模式:薪资采用岗效工资制;将职工收入与公司业
绩挂钩,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
    管理层激励模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目标责任考
核,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年度个人考核评价结


                           28
果,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将任职风险抵押与公司经营
业绩挂钩,激励管理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
    资金融通模式:公司资金的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
偿还供应商欠款、归还到期债务。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贷款,以
公开市场直接融资为辅助。
    (三)行业情况说明
    2018 年钢铁去产能深入推进,国内钢铁行业提前完成了 5
年化解过剩产能 1-1.5 亿吨上限目标,市场环境明显改善,企业
效益明显好转。随着经济效益好转,利润同比大幅度增加。2018
年 11 月份,钢铁产品价格大幅度下跌,压缩企业的盈利空间。
2019 年 2 月发生的巴西矿难,影响国际市场铁矿石的供需关系,
铁矿石供应预期偏紧,价格上涨,对国内钢企成本压力加大。2019
年一季度后期,钢价有明显回升,盈利预期有所改善。
    中钢协会员企业加大去杠杆力度,在 2016 年、2017 年资产
负债率下降的基础上,2018 年 11 月末同比又下降 3.39 个百分
点至 65.74%,已经有超过半数的会员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下降
到了 60%以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年增减


                            29
                                                              (%)
总资产           148,800,686,393.67 146,642,464,834.31        1.47      141,439,723,387.25
营业收入         67,187,560,567.92    53,683,731,316.03      25.15      31,028,180,256.55
归属于上市公      3,323,761,818.81     2,061,255,483.70      61.25        85,033,699.13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3,253,977,534.27     1,897,178,801.59      71.52       -467,863,760.09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52,468,957,387.79    49,336,029,260.08       6.35      47,234,303,547.29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7,148,748,709.53     7,328,968,104.13      -2.46      6,460,822,406.50
的现金流量净
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730               0.0452           61.50            0.0026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730               0.0452           61.50            0.0026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6.5028               4.2707          增加 2.23          0.18
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2,986,799,396.38 18,694,285,680.33 16,585,468,707.99 18,921,006,783.22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636,914,599.91      779,314,391.01       887,705,472.22       1,019,827,355.67
东的净利
润



                                            30
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
            631,751,586.23    777,384,482.04    888,528,471.96    983,383,749.47
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
净利润

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
           1,338,527,364.01   552,621,681.94   3,033,562,296.90   2,224,037,366.68
金流量净

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
     股东持股情况表




                                        31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63,95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604,54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
         (全称)                                                                     的股份数量                    数量              性质
                                                                                                   状态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0        24,914,655,537            54.66       13,907,821,061   质押        9,937,660,239      国有法人
司
上海理家盈贸易有限公司             0           2,177,777,776          4.78                         未知                               未知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0           1,711,111,109          3.75                         未知                               未知
-自有资金
上海六禾丁香投资中心(有限
                             -532,459,973      1,200,273,358          2.63                         未知                               未知
合伙)



                                                                       3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9,912,004      1,151,053,130        2.53                          未知                             未知
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司-客户资金专户 1 号(交易   -395,018,928     771,647,737         1.69                          未知                             未知
所)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0           520,424,240         1.14                          未知                         国有法人
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华泰
                              -388,888,889     388,888,888         0.85                          未知                             未知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财富资产-光大银行-
                                   0           267,564,888         0.59                          未知                             未知
内蒙古华宸实业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粤财
信托-金定向 13 号单一资金     -100,000        233,544,445         0.51                          未知                             未知
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发起人。国华人寿和理家盈受同一主体新理益集团
                                             控制,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需要合并计算国华人寿和理家盈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33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    到期                                  还本付息方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债券余额     利率                     交易场所
                                  日       日                                      式
内蒙古包钢钢联    13 包   122369 2015    2018         1,500,000,000 4.75    每年付息一      上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钢 04          年4月 年 4 月                              次,到期一次 交易所
2013 年公司债券                  21 日   20 日                              还本,最后一
(第三期)                                                                  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内蒙古包钢钢联    13 包   122342 2015    2018         1,500,000,000 4.98    每年付息一      上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钢 03          年1月 年 1 月                              次,到期一次 交易所
2013 年公司债券                  26 日   25 日                              还本,最后一
(第二期)                                                                  期利息随本
                                                                            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支付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债券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为“13 包钢 03”,代码为 122342,
        发行主体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35
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98%。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1 月 25 日止。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
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支付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债券名称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为“13 包钢 04”,代码为“122369”,
发行主体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发行总额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75%。计息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21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止。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6 月 20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内蒙古
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跟踪评定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13
包钢 03”和“13 包钢 04”的债项信用等级评定为“AA+”。13 包
钢 03 和 13 包钢 04 已分别于 2018 年 1 月和 2018 年 4 月完成兑
付并已摘牌。
     5.4 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指标               2018 年        2017 年
                                                            (%)
资产负债率(%)              0.6460          0.663          -2.56



                                       36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984        0.0784    25.52

利息保障倍数                3.00          2.12     41.58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全年产铁 1,481.41 万吨,同比增长 5.59%;产钢 1,524.54
万吨,同比增长 7.36%;生产商品坯材 1,438.18 万吨,同比增
长 10.29%。钢产量突破 1,500 万吨,铁、钢、材产量均创历史
最好水平。生产稀土精矿 27.3 万吨,销售 27.2 万吨,收入 37.58
亿元,同比增长 54.73%。生产品位 83%以上的萤石精矿 16,913
吨,销售 10,480 吨,在资源开发方面迈出重要的一步。全年实现
收入 671.88 亿元,同比增加 135.04 亿元;实现利润 42.41 亿元,
同比增加 14.15 亿元。收入及利润创上市以来最好水平。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
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


                                    37
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
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已
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本通知附件《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
或新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
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
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
内容增加报表项目。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应当根据金融
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和要求,比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
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38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
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
调整,同时简化部分项目的表述: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
“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
入”明细项目。
    3、将公司取得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款放入“其他收益”
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10 户,具体包括:



                             39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91.97         91.97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70.00         70.00

鄂尔多斯市包钢首瑞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51.00         51.00

河北包钢特种钢销售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51.00         51.00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受托经营     2         50.00        100.00
BAOTOU STEEL(SINGAPORE)PTE.,LTD      控股子公司    2         51.00         51.00
包钢公司固阳矿山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100.00        100.00
包钢(吉林)稀土钢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2         51.00         51.00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2        100.00        100.00

 持有半数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第十一
 节、九、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制造公
 司”)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人民币,位于
 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包钢股份”)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 11 月 1 日,
 金属制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100 亿元人民币。系包钢股份将其
 分公司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稀土钢板材厂厂房、生产线
 等资产及负债划转到金属制造公司形成对其投资。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 4 月 19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 所 网 站 上 的 《 包 钢 股 份 2018 年 年 度 报 告 》
 ( 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
 ent/c/2019-04-19/600010_2018_n.pdf)。

                                        40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五
********************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编制了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1488.01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 526.70 亿元,其中资本公积 13.99
亿元;利润总额 42.41 亿元;净利润 33.30 亿元。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在上述会计报表的编制过程
中,有关会计处理中均选择和运用了恰当的会计政策,对有关事
项作出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
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一贯性原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附件:1、2018 年度资产负债表
                2、2018 年度利润表
                3、2018 年度现金流量表
                4、2018 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2018 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41
         附件 1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附注
                               合并               公司             合并              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11,705,374,046.   11,371,531,446.   11,666,166,701.   11,356,295,050.
                                       20                19                29                67
  以公允价值计     五、2    33,237,270.72     33,237,270.72     37,562,081.96     37,562,081.96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     五、3   10,534,933,884.   10,790,075,613.
收账款                                 94                51    7,089,071,424.3   6,995,587,228.1
                                                                             0                 0
其中:应收票据
                           7,455,326,950.0   7,349,384,488.5   4,004,220,063.4   3,903,419,109.8
                                         5                 5                 8                 5
        应收账款
                           3,079,606,934.8   3,440,691,124.9   3,084,851,360.8   3,092,168,118.2
                                         9                 6                 2                 5
  预付款项         五、4    450,035,386.51    434,276,414.26    853,973,336.25
                                                                                 790,410,832.87
  其他应收款       五、5   481,845,424.61    20,797,305,951.   475,708,470.20
                                                         70                      534,296,902.4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             五、6   20,804,707,670.   18,201,092,756.   19,366,277,146.   18,884,568,114.
                                       94                30                27                 11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831,695,557.20    777,999,136.87
                                                               1,907,710,503.7   1,887,385,355.9
                                                                             7                 4



                                             42
    流动资产合            44,841,829,241.   62,405,518,589.    41,396,469,664.   40,486,105,566.
计                                    12                55                 04                0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   五、8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
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9                      23,901,373,297.     776,343,375.19
                          1,045,398,887.0               35                       1,866,074,273.3
                                        4                                                      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10   69,876,957,731.   29,406,022,158.    71,542,101,556.   70,582,503,299.
                                       40                18                 22               99
  在建工程       五、11    248,107,155.45    219,293,171.22     569,319,248.62
                                                                                 566,464,846.62
  生产性生物资
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五、12
                          1,723,834,399.4   1,685,533,754.6    1,812,409,139.9   1,773,090,908.8
                                        9                 0                  0                 3
  开发支出       五、13    174,001,628.99    174,001,628.99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4    710,615,259.05    710,615,259.05     740,981,817.45
                                                                                 740,981,817.45
  递延所得税资   五、15    466,862,589.30    466,783,487.12     500,543,285.57
产                                                                               500,097,554.76
  其他非流动资   五、16   29,711,079,501.   29,042,598,410.    29,302,296,747.   29,255,330,553.
产                                    83                85                 32                93
    非流动资产
合计                      103,958,857,152    85,608,221,167.   105,245,995,170   105,286,543,25
                                      .55                 36               .27             4.89
     资产总计             148,800,686,393   148,013,739,756    146,642,464,834   145,772,648,82
                                      .67                .91               .31             0.97




                                             43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附注
                                   合并               公司             合并              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7    16,148,938,760.   16,088,938,760.   14,049,951,751.   13,989,951,751.
                                           00                00                25                25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       五、18    44,669,136,017.   44,127,581,662.   42,602,482,258.   42,020,279,720.
付账款                                     57                78                38                18
  预收款项           五、19
                               7,913,718,886.5   7,855,687,928.8   7,656,155,023.0   7,615,419,524.6
                                             0                 6                 4                 3
  应付职工薪酬       五、20     337,873,130.88    316,082,136.29    364,454,206.78
                                                                                     351,076,730.41
  应交税费           五、21                                        135,413,362.84
                               1,414,216,728.2   1,201,154,089.2                     128,366,612.22
                                             7                 5
  其他应付款         五、22
                               4,536,993,760.3   4,740,853,686.5   15,558,098,204.   15,232,859,133.
                                             5                 9                24               97
其中:应付利息                  352,805,812.77    352,805,812.77    235,191,629.11
                                                                                     235,091,629.13
          应付股利             124,573,210.32    124,573,210.32        267,940.08        267,940.0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五、23
非流动负债                     3,915,566,043.1   3,915,566,043.1   8,515,440,947.4   8,515,440,947.4
                                             1                 1                 9                 9
  其他流动负债       五、24    939,666,692.28    939,666,692.28
     流动负债合
计                             79,876,110,018.   79,185,530,999.   88,881,995,754.   87,853,394,420.
                                           96                16                02                15
非流动负债:



                                                 44
  长期借款       五、25
                          6,115,699,998.4   6,115,699,998.4   3,281,500,000.4   3,281,500,000.4
                                        4                 4                 5                 5
  应付债券       五、26
                          6,693,570,000.0   6,693,57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0                 0                 0                 0
  长期应付款     五、27
                          2,674,629,821.1   2,674,629,821.1   2,221,314,191.3   2,221,314,191.3
                                        3                 3                 7                 7
长期应付职工薪   五、28    304,720,000.00    285,050,000.00    228,900,000.00
酬                                                                              226,670,00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五、29   463,167,486.65    460,168,986.65    487,645,161.98
                                                                                484,526,721.98
  递延所得税负   五、15     2,908,574.71      2,908,574.71      3,989,777.52      3,989,777.52
债
  其他非流动负
债
    非流动负债            16,254,695,880.   16,232,027,380.
合计                                  93                93    8,223,349,131.3   8,218,000,691.3
                                                                            2                 2
     负债合计             96,130,805,899.   95,417,558,380.   97,105,344,885.   96,071,395,111.
                                      89                09                34                47


  股本           五、30   45,585,032,648.   45,585,032,648.   45,585,032,648.   45,585,032,648.
                                      00                00                00                00
  资本公积       五、31
                          1,399,030,303.3   2,558,602,120.2   1,399,030,303.3   2,558,602,120.2
                                        7                 8                 7                 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五、32       620,005.77                          156,371.71
  专项储备       五、33   285,717,575.17    223,483,918.95    249,089,737.09
                                                                                181,799,297.37
  盈余公积       五、34                                       924,763,525.57
                          1,232,880,346.4   1,232,880,346.4                     924,763,525.57
                                        7                 7
  未分配利润     五、35
                          3,965,676,509.0   2,996,182,343.1   1,177,956,674.3   451,056,118.28
                                        1                 2                 4



                                            45
  归属于母公司               52,468,957,387.   52,596,181,376.   49,336,029,260.   49,701,253,709.
股东权益合计                              79               82                 08               50
  少数股东权益                200,923,105.99                      201,090,688.89
    股东(或所               52,669,880,493.   52,596,181,376.   49,537,119,948.   49,701,253,709.
有者)权益合计                           78                82                97                50
    负债和股东
(或所有者)权               148,800,686,393   148,013,739,756   146,642,464,834   145,772,648,82
益总计                                   .67               .91               .31             0.97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人:




          附件 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    目       附注
                                  合并               公司             合并              公司
一、营业收入        五、36   67,187,560,567.   69,745,049,506.   53,683,731,316.   53,375,100,599.
                                          92                60                03               10
     减:营业成     五、36   56,624,827,227.   59,996,146,540.   45,354,392,808.   45,197,979,227.
本                                        53                86                69               74
           税金及   五、37    419,438,965.51    353,644,404.04    234,545,052.72
附加                                                                               208,781,427.77
           销售费   五、38
用                           2,306,071,122.6   2,080,242,283.4   2,180,870,000.3   2,064,833,312.0
                                           7                 2                 3                 3
           管理费   五、39
用                           1,397,044,016.9   1,266,831,263.8   1,021,726,542.3   954,112,358.61
                                           7                 3                 4
           研发费   五、40     80,526,579.96     80,526,579.96     21,314,397.23    21,314,397.23
用
           财务费   五、41
用                           2,503,589,650.8   2,496,629,847.7   1,678,369,040.4   1,667,783,398.0
                                           7                 3                 9                 8


                                                46
     其中:利息费
用                           2,118,790,508.0   2,111,452,660.3   1,543,277,622.8   1,539,225,795.2
                                           8                 4                 0                 7
           利息收            123,683,163.63    120,059,176.42      51,888,941.83     50,593,574.64
入
          资产减    五、42    50,019,878.10     30,368,665.27    193,561,028.59
值损失                                                                             171,717,404.35
     加:其他收     五、43    35,598,437.32     35,140,293.25    215,776,750.40
益                                                                                 215,656,810.40
         投资收     五、44   342,076,117.28    342,066,963.85
益(损失以“-”号                                                 -388,808,547.60   -388,808,547.60
填列)
              其
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公允价     五、45     -4,324,811.24     -4,324,811.24      3,550,928.92      3,550,928.92
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     五、46    74,486,925.78     74,457,038.40         -93,632.40       -340,140.91
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列)            4,253,879,795.4   3,887,999,405.7   2,829,377,944.9   2,918,638,124.1
                                           5                 5                 6                 0
    加:营业外 五、47           5,909,196.06      5,468,932.90      2,813,803.69      2,707,316.46
收入
    减:营业外 五、48         19,051,271.88     16,750,763.47       5,770,511.73      3,970,734.16
支出
三、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以“-”号              4,240,737,719.6   3,876,717,575.1   2,826,421,236.9   2,917,374,706.4
填列)                                     3                 8                 2                 0
    减:所得税 五、49         911,181,068.31    795,549,366.20    775,520,535.85
费用                                                                               775,502,655.11
四、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列)            3,329,556,651.3   3,081,168,208.9   2,050,900,701.0   2,141,872,051.2
                                           2                 8                 7                 9
  (一)按经营
持续性分类:
    其中:持续
经营净利润(净               3,329,556,651.3   3,081,168,208.9   2,050,900,701.0   2,141,872,051.2


                                               47
亏损以“-”号填                  2                 8                 7                 9
列)
            终止
经营净利润(净
亏损以“-”号填
列)
   (二)按所有
权归属分类:
      其中:少数      5,794,832.51                      -10,354,782.63
股东损益(净亏
损以“-”号填列)
             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      3,323,761,818.8                     2,061,255,483.7
的净利润(净亏                    1                                   0
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          909,086.40                  -     -1,027,818.21                 -
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         463,634.06                         -524,187.29
司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
(一)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          463,634.06                  -      -524,187.29                  -
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1、外币财务报表         463,634.06                         -524,187.29
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         445,452.34                         -503,630.92
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
额                  3,330,465,737.7   3,081,168,208.9   2,050,900,701.0   2,141,872,051.2
                                  2                 8                 7                 9
    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综合收      3,324,225,452.8   3,081,168,208.9   2,061,255,483.7   2,141,872,051.2
益总额                            7                 8                 0                 9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人:



                                      48
        附件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       目       附注
                                   合并              公司             合并              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9,674,835,12    49,539,891,04    42,671,559,08    41,836,145,775.
    收到的现金
                                         5.51             0.70             9.90                92

  收到的税费返还                373,147,952.0   373,111,558.36    609,389,205.4    609,349,048.85
                                            1                                 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五、
                                651,184,339.6    409,913,217.1    404,173,498.3    221,239,556.23
    有关的现金       51、(1)
                                            4                5                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
                                50,699,167,41    50,322,915,81    43,685,121,79    42,666,734,381.
        计
                                         7.16             6.21             3.68                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38,163,702,41   38,211,148,584    31,709,051,19    31,190,871,896.
    支付的现金
                                         5.03              .91             5.44                1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3,968,324,136.    3,721,195,362.   3,602,521,332.   3,450,341,596.1
  工支付的现金
                                          43                73               36                  7

  支付的各项税费                885,294,863.5    802,095,051.5    494,140,872.7    395,147,293.05
                                            0                4                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五、
                                533,097,292.6    465,826,083.4    550,440,289.0    492,922,252.98
    有关的现金       51、(2)
                                            7                6                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43,550,418,70    43,200,265,08    36,356,153,68    35,529,283,038.
        计
                                         7.63             2.64             9.55                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7,148,748,709.    7,122,650,733.   7,328,968,104.   7,137,451,342.6
    流量净额
                                          53                57               13                  8



                                                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3,758,142.82         3,758,142.82                     12,371,177.9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371,177.9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              2,199,726.92         2,199,726.92    1,727,308.70       1,727,308.70
        现金
处臵固定资产、无形                                                     437,775.86        437,775.86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822,477,329.0     822,447,441.6
      收回的                               3                 5
        现金净额
处臵子公司及其他营              3,758,142.82         3,758,142.82
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    五、
    有关的现金       51、(3)
                                                                                      14,536,262.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832,193,341.5      832,163,454.2     14,536,262.46
        计
                                           9                  1
购臵固定资产、无形             2,461,448,643.    2,461,279,248.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77                39      729,145,010.5    727,947,394.15
    支付的现金                                                                  4
                                                                                      12,371,177.9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371,177.9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             10,500,000.00                                            5,100,000.00
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10,500,000.00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2,471,948,643.    2,471,779,24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77                39       741,516,188.4   745,418,572.05
        计
                                                                                 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639,755,302    -1,639,615,794     -726,979,925.9
      流量净额                            .18               .18                  8   -730,882,309.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4,900,000.00
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495,896,30     29,435,896,30      20,679,507,22    20,619,507,220.


                                                50
                                         0.00             0.00              0.00               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五、
                                14,204,473,85    14,204,473,85     14,886,464,79   14,820,063,131.
    有关的现金       51、(4)
                                         8.77             8.77              1.90               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43,700,370,15    43,640,370,15    35,570,872,011   35,439,570,351.
        计
                                         8.77             8.77               .90               9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610,554,26      24,550,554,26    21,583,438,66   21,515,904,753.
                                         0.00              0.00             6.22               73
                               1,704,009,648.    1,701,742,981.   1,680,439,6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10                44               02   1,678,397,988.3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                                            -
  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五、
                                22,599,606,24    22,599,606,24     15,696,225,40   15,614,815,154.
    有关的现金       51、(5)
                                         7.62             7.62              9.28               08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
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48,914,170,15    48,851,903,48     38,960,103,73   38,809,117,896.
        计
                                         5.72             9.06              0.52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213,799,996    -5,211,533,330   -3,389,231,718   -3,369,547,544.
    流量净额
                                          .95               .29              .62               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289,714.23        559,381.73   -107,201,898.6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   -103,466,933.19
                                                                  3,105,554,56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295,483,124.6     272,060,990.8                92   2,933,554,555.6
    物净增加额
                                           3                 3                                   4
                               4,941,474,526.    4,643,117,340.   1,835,919,9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
                                          70                97               78    1,709,562,785.3
    等价物余额
                                                                                                 3
                               5,236,957,651.    4,915,178,331.   4,941,474,5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33                80               70    4,643,117,340.9
    等价物余额
                                                                                                 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1
52
        附件 4
                                                合并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一
                                                减:                                            般                                  股东(或所有
   项    目                                                                                                          少数股东
                                                库   其他综                                     风    未分配利                        者)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权益
                                                存   合收益                                     险        润                            合计
                                                股                                              准
                                                                                                备
                 45,585,032,64   1,399,030,30    -                249,089,737.   924,763,525.    -   1,177,956,67   201,090,688.
一、上年年末余
                 8.00            3.37                 156,371.7   09             57                  4.34           89              49,537,119,948.9
      额
                                                      1                                                                             7
加:会计政策变    ——            ——          —      ——       ——           ——          —    ——           ——            ——
      更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                                                                                                                         -
  业合并
    其他                                                                                                                             -



                                                                          53
                  45,585,032,64   1,399,030,30   -               249,089,737.   924,763,525.   -   1,177,956,67   201,090,688.
二、本年年初余
                  8.00            3.37               156,371.7   09             57                 4.34           89             49,537,119,948.9
      额
                                                     1                                                                           7
三、本年增减变     -               -             -                              308,116,820.   -   2,787,719,83    -167,582.90
动金额(减少以                                       463,634.0   36,627,838.0   90                 4.67                          3,132,760,544.81
  “-”号填列)                                      6           8
                                                                                                   3,323,761,81
(一)综合收益
                                                     463,634.0                                     8.81           6,240,284.85   3,330,465,737.72
    总额
                                                     6
(二)股东(或     -               -             -     -          -              -             -    -                             -6,534,565.75
所有者)投入和                                                                                                    -6,534,565.7
  减少资本                                                                                                        5
                                                                                                                                  -6,534,565.75
1.股东投入的
                                                                                                                  -6,534,565.7
   普通股
                                                                                                                  5
2.股份支付计                                                                                                                     -
 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

                   -               -             -    -           -             308,116,820.   -   -536,041,984    -
(三)利润分配
                                                                                90                 .14                           -227,925,163.24
                                                                                                                                  -
1.提取盈余公
                                                                                308,116,820.       -308,116,820
     积
                                                                                90                 .90



                                                                       54
2.对股东(或                                            -227,925,163
所有者)的分配                                           .24                          -227,925,163.24
   3.其他                                                                             -

(四)股东权益    -   -   -   -    -             -   -    -             -              -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
 增股本(或资
     本)
2.盈余公积转                                                                          -
 增股本(或资
     本)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4.其他                                                                             -

                  -   -   -   -                  -   -    -             126,698.00     36,754,536.08
(五)专项储备                    36,627,838.0
                                  8
                                  313,923,014.                          421,158.24     314,344,172.78
 1.本期提取
                                  54
                                                                        -294,460.24
2.本期使用(以
                                  -277,295,176                                        -277,589,636.70
   负号填列)
                                  .46
 (六)其他                                                                            -




                                        55
                 45,585,032,64   1,399,030,30   -                  285,717,575.   1,232,880,34   -    3,965,676,50   200,923,105.
四、本年年末余
                 8.00            3.37                  620,005.7   17             6.47                9.01           99             52,669,880,493.7
      额
                                                       7                                                                            8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责人:




                                                合并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上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 目                                                                                                              少数股东      股东(或所有
                     股本          资本公积     减:    其他综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   未分配利润        权益          者)权益




                                                                         56
                                                  库   合收益                                   般                                      合计
                                                  存                                            风
                                                  股                                            险
                                                                                                准
                                                                                                备

一、上年年末余
                  32,560,737,60   14,423,325,34        680,559.   208,095,320.   874,646,179.        -833,181,462   206,897,572.   47,441,201,119.
      额
                  6.00            5.37                 00         71             09                  .88            39             68
加:会计政策变                                                                                                                      -
      更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                                                                                                                        -
  业合并
     其他                                                                                                                           -

                                                  -                                             -
二、本年年初余
                  32,560,737,60   14,423,325,34        680,559.   208,095,320.   874,646,179.        -833,181,462   206,897,572.   47,441,201,119.
      额
                  6.00            5.37                 00         71             09                  .88            39             68
三、本年增减变    13,024,295,04   -13,024,295,0   -    -524,187                                 -    2,011,138,13
动金额(减少以    2.00            42.00                .29        40,994,416.3   50,117,346.4        7.22           -5,806,883.5   2,095,918,829.2
  “-”号填列)                                                   8              8                                  0              9
                                                       -524,187                                      2,061,255,48   -10,858,413.
(一)综合收益
                                                       .29                                           3.70           55             2,049,872,882.8
    总额
                                                                                                                                   6




                                                                        57
(二)股东(或    -               -              -   -   -         -             -    -                            4,900,000.00
所有者)投入和                                                                                      4,900,000.00
   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                                                                                                      4,900,000.00
    普通股                                                                                          4,900,000.00
2.股份支付计                                                                                                      -
 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3.其他                                                                                                         -

                  -               -              -   -   -                       -   -50,117,346.    -             -
(三)利润分配                                                    50,117,346.4       48
                                                                  8
                                                                                     -50,117,346.                  -
1.提取盈余公
                                                                  50,117,346.4       48
     积
                                                                  8
2.对股东(或                                                                                                      -
所有者)的分配
   3.其他                                                                                                         -

                                                 -   -   -         -             -    -              -             -
(四)股东权益
                 13,024,295,04   -13,024,295,0
  内部结转
                 2.00            42.00
1.资本公积转                                                                                                      -
 增股本(或资    13,024,295,04   -13,024,295,0
     本)        2.00            42.00


                                                             58
2.盈余公积转                                                                                                                       -
 增股本(或资
     本)
3.盈余公积弥                                                                                                                       -
   补亏损
   4.其他                                                                                                                          -

                   -               -               -     -                         -             -    -              151,530.05     41,145,946.43
(五)专项储备                                                     40,994,416.3
                                                                   8
                                                                   266,902,529.                                      243,463.59
 1.本期提取
                                                                   30                                                              267,145,992.89
2.本期使用(以                                                    -225,908,112                                      -91,933.54
   负号填列)                                                      .92                                                             -226,000,046.46
 (六)其他                                                                                                                         -

                                                   -                                             -
四、本年年末余
                  45,585,032,64   1,399,030,303.        156,371.   249,089,737.   924,763,525.       1,177,956,67   201,090,688.   49,537,119,948.
      额
                  8.00            37                    71         09             57                 4.34           89             97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人:




                                                                         59
      附件 5
                         公司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
                                                                                   单位:人民币元
限公司
                                                            本期金额
                                                       其
                                             减:      他
     项 目                                   库        综      专项储    盈余    未分配利    股东权
                         股本   资本公积
                                             存        合        备      公积      润        益合计
                                             股        收
                                                       益
                    45,585,0                                  181,799   924,76               49,701,2
一、上年年末余额    32,648.0    2,558,602,                    ,297.37   3,525.   451,056,1   53,709.5
                    0           120.28                                  57       18.28       0
                      ——       ——                          ——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其他                                                                                    -
                    45,585,0                  -        -      181,799   924,76               49,701,2
二、本年年初余额    32,648.0    2,558,602,                    ,297.37   3,525.   451,056,1   53,709.5
                    0           120.28                                  57       18.28       0
三、本年增减变动      -          -            -        -                308,11               2,894,92
金额(减少以“-”                                             41,684,   6,820.   2,545,126   7,667.32
    号填列)                                                  621.58    90       ,224.84
                                                                                             3,081,16
(一)综合收益总
                                                                                 3,081,168   8,208.98
        额
                                                                                 ,208.98
(二)股东(或所     -           -            -        -       -         -         -          -
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
      通股
2.股份支付计入                                                                               -
股东权益的金额



                                                  60
    3.其他                                                                             -

                    -          -           -        -    -        308,11               -227,925
(三)利润分配                                                    6,820.   -536,041,   ,163.24
                                                                  90       984.14
                                                                  308,11                -
1.提取盈余公积                                                   6,820.   -308,116,
                                                                  90       820.90
                                                                                       -227,925
2.对股东(或所
                                                                           -227,925,   ,163.24
 有者)的分配
                                                                           163.24
    3.其他                                                                             -

(四)股东权益内    -          -           -        -    -         -        -           -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
股本(或资本)
2.盈余公积转增                                                                         -
股本(或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亏损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41,684,                        41,684,6
                                                        621.58                         21.58
                                                        290,541
  1.本期提取                                           ,591.11                        290,541,
                                                                                       591.11

2.本期使用(以                                         -248,85                        -248,856
   负号填列)                                           6,969.5                        ,969.53
                                                        3
  (六)其他                                                                            -

                   45,585,0                -        -   223,483   1,232,               52,596,1
四、本年年末余额   32,648.0   2,558,602,                ,918.95   880,34   2,996,182   81,376.8
                   0          120.28                              6.47     ,343.12     2
公司法定代表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          公司会计机构负
人:                                责人:                        责人:




                                               61
                         公司股东(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 年度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上期金额
                                                      其
                                             减:     他
     项 目                                   库       综      专项储    盈余     未分配利    股东权
                         股本   资本公积
                                             存       合        备      公积       润        益合计
                                             股       收
                                                      益
                    32,560,7                                 144,784   874,64    -1,640,69   47,522,3
一、上年年末余额    37,606.0    15,582,897                   ,911.40   6,179.    8,586.53    67,272.2
                    0           ,162.28                                09                    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32,560,7                 -        -      144,784   874,64    -1,640,69   47,522,3
二、本年年初余额    37,606.0    15,582,897                   ,911.40   6,179.    8,586.53    67,272.2
                    0           ,162.28                                09                    4
三、本年增减变动    13,024,2                 -        -                50,117,               2,178,88
金额(减少以“-”   95,042.0    -13,024,29                   37,014,   346.48    2,091,754   6,437.26
    号填列)        0           5,042.00                     385.97              ,704.81
                                                                                             2,141,87
(一)综合收益总
                                                                                 2,141,872   2,051.29
        额
                                                                                 ,051.29
(二)股东(或所     -           -           -        -       -         -          -          -
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
      通股
2.股份支付计入                                                                               -
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50,117,                -
(三)利润分配                                                         346.48    -50,117,3
                                                                                 46.48
                                                                       50,117,                -
1.提取盈余公积
                                                                       346.48    -50,117,3


                                                 62
                                                                           46.48

2.对股东(或所                                                                         -
 有者)的分配
    3.其他                                                                             -

                   13,024,2                -        -    -         -        -           -
(四)股东权益内
                   95,042.0   -13,024,29
    部结转
                   0          5,042.00
                   13,024,2                                                             -
1.资本公积转增
                   95,042.0   -13,024,29
股本(或资本)
                   0          5,042.00
2.盈余公积转增                                                                         -
股本(或资本)
3.盈余公积弥补                                                                         -
     亏损
    4.其他                                                                             -

                    -          -           -        -              -        -
(五)专项储备                                          37,014,                        37,014,3
                                                        385.97                         85.97
                                                        260,035
  1.本期提取                                           ,376.16                        260,035,
                                                                                       376.16

2.本期使用(以                                         -223,02                        -223,020
   负号填列)                                           0,990.1                        ,990.19
                                                        9
  (六)其他                                                                            -

                   45,585,0                -        -   181,799   924,76               49,701,2
四、本年年末余额   32,648.0   2,558,602,                ,297.37   3,525.   451,056,1   53,709.5
                   0          120.28                              57       18.28       0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           公司会计机构负
公司法定代表人:
                                   责人:                         责人:




                                               63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六
   ********************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母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74,504.95 万元,净利润 308,116.82 万元,
   计提 10%法定盈余后,2018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277,305.14
   万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
   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
   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45,585,032,648 股为基数(最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
   配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909.52 万元
   (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
   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提法定盈   当年实现的
年度     净利润                                           利润分配方案
                         余公积     可分配利润
                                                  10 股转增 4 股,未进行现金分
2016   25,211.24             0      -164,069.86
                                                  红

2017   214,187.21       5,011.73     45,105.61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


                                       64
                                              合计派发红利 22,792.51 万元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
2018   308,116.82   30,811.68   277,305.14
                                               合计派发红利 31,909.52 万元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 2018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 11.51%,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为 32,241.075 万元,公司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为 54,702.03 万元(含税),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未达到上交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中“公司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
   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的倡议,原因在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相
   对紧张,偿债压力大,直接融资成本高,大比例现金分红将增加
   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加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及资本性投入资金需求的同时,努力兼
   顾了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需求。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65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七
********************
 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包头钢
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
由于历史渊源和和生产工艺的连续性,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子
公司在原主材料、燃料动力供应、产品销售、基建施工、设备检
修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着关联交易。公司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
司采购铁精矿、矿石、石灰、精煤等原主材料,维持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同时,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利用自身已有的条件,为
本公司提供运输、维修、基建项目施工和安全保卫、生活服务等
后勤保障。与从市场上购买相比,一方面更能节约生产成本,另
一方面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购
买本公司钢材产品、尾矿等,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基建技改;
利用本公司完善的能源动力输送系统,购买和使用本公司能源动
力,以维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另外,本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亦存
在原主材料供应、产品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严格执行双
方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合同,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此类交
易,并承诺在未来尽可能减少直至基本消除此类关联交易。
      2018 年本公司共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3,171,125.52 万元,其

                              66
中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 1,585,150.53 万元;关联销售及提供劳
务 1,475,024.57 万元;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 25,336.01 万元;
其他关联交易 85,614.41 万元。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及 2019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本公司对 2019 年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关
联交易总额 2,935,708.21 万元,其中:关联采购及接受劳务
1,494,307.00 万元,关联销售及提供劳务 1,331,086.80 万元,
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 24,700.00 万元,其他关联交易 85,614.41
万元。明细如下:
    一、2018 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基本情况
         1、2018 年度关联采购及 2019 年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预计    2018 年发生额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 焦炭
                                             321,000.00        408,030.12
化工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 铁矿石、白灰、辅材、
                                             320,000.00        316,171.57
有限责任公司      修理费
中国北方稀土(集 焦煤、蒙煤、废钢、
                                             188,000.00        188,158.31
团)高科技股份有 铁精粉、辅材、收购
限公司            款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 铁精矿、焦煤、蒙煤
                                             183,000.00        183,899.74
公司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 材料款、代理费、矿
                                             103,000.00        103,585.29
贸易有限公司      石



                                      67
包头钢铁(集团) 土地租赁费、诉讼费、
                                           68,000.00   67,939.49
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费、离退养人员
                   服务费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 蒙古煤
                                           66,000.00   66,949.22
易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 运费、检修费
                                           54,000.00   54,771.53
限公司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 铁精矿、运费
                                           43,000.00   43,570.83
份有限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 运费、合金
                                           34,000.00   34,176.35
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 材料款、工程款、检
                                           24,000.00   24,934.01
有限公司           修费、废钢、运输费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 废钢、运费、铁精矿
                                           19,000.00   19,720.95
合利用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
包钢(乌兰察布市) 铁精矿、运输费
                                           16,000.00   16,123.10
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 水泥款、运费、废钢
                                            8,000.00    8,096.29
公司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 检修费、工程款、备
                                            7,000.00    7,786.32
公司               件、废钢、校表费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 通勤费、住宿费、租
                                            6,000.00    6,289.27
有限公司           车费、餐饮、印刷费、
                   辅助材料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 维修费、备件
                                            4,900.00    4,936.22
制造有限公司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 铁精矿、运费
                                            3,800.00    3,865.77
限责任公司


                                      68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 材料款
                                       3,200.00   3,256.17
有限公司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 绿化费、运费、维检
                                       3,100.00   3,183.24
公司               费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 工程款、评估测量费
                                       2,700.00   2,749.32
院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 备件、维修费、动力
                                       2,300.00   2,327.77
制造有限公司       费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 材料款、备件款、租
                                       2,200.00   2,209.72
有限公司           赁费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 耐火材料
                                       1,600.00   1,645.54
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 运费
                                       1,500.00   1,579.02
流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 修理费、设计费
                                       1,500.00   1,559.46
院(有限公司)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 工程款、检修费
                                       1,500.00   1,519.47
防水防腐特种工程
有限公司
包钢房地产开发有 劳务费、维检费
                                         830.00     828.09
限责任公司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 修理费、运费、废钢
                                         700.00     716.66
责任公司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 工程款、维修费、劳
                                         600.00     608.27
业有限公司         务费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 租车费、培训费、服
                                         500.00     508.30
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务费、餐费、办公费
司




                                  69
包头市冶通电信工 工程及设备款、维检
                                        470.00   477.20
程有限责任公司     费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 污泥款、检修费、含
                                        390.00   397.01
能减排科技有限公 铁尾泥款
司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 材料款
                                        360.00   367.13
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 电话费、工程款、服
                                        350.00   353.72
责任公司           务费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 综合服务费、工程款、
                                        350.00   349.83
咨询监理有限责任 监理费
公司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 化电
                                        340.00   346.00
技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 工程款、材料费、修
                                        270.00   277.26
用建筑工程有限公 理费、租赁费
司
内蒙古博广电气股 备件
                                        200.00   214.60
份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 仓储费
                                        140.00   145.82
流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 修理费
                                        120.00   126.32
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 修理费、劳务费
                                        110.00   109.08
限责任公司
包头钢铁(集团) 监测费
                                        130.00   138.81
环境监测服务有限
责任公司




                                  70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 检修费
                                                 27.00              27.80
院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 化检费
                                                 24.00              24.14
院(有限责任公司)
包钢惠客连锁超市 职工福利费
                                                 20.00              21.33
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 备件款
                                                 19.00              19.52
能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 废钢
                                                 18.00              18.00
有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 废钢
                                                 14.00              14.39
合金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 废钢
                                                 12.00              12.53
性材料有限责任公
司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 检测费
                                                  5.00                  5.20
术有限公司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 废钢
                                                  4.00                  4.09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 材料款
                                                  3.00                  3.88
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 检修费
                                                  1.00                  1.46
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494,307.00     1,585,150.53

       2、2018 年度关联销售及 2019 年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 年预计     2018 年发生额




                                   7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
                             稀土精矿、动力费     252,000.00   399,067.34
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
                             焦煤、板材           356,400.00   355,279.30
公司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钢材                 320,000.00   319,184.09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
                             钢材                 164,000.00   163,723.43
限公司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
                             钢材                 110,000.00   109,427.02
公司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钢材                  65,400.00    65,308.83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     钢材、运输费、动力
                                                   15,500.00    15,498.37
任公司                       费

包钢中铁轨道有限责任公司     钢轨、动力费          15,300.00    15,255.48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
                             动力费、设备租赁费    13,600.00    13,561.47
司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责任公
                             钢材、动力费           4,700.00     4,728.48
司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钢材、动力费           4,500.00     4,444.44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
                             材料款、动力费         2,500.00     2,494.21
公司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材料款、动力费、租     2,200.00     2,128.32


                                     72
                           赁费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动力费、校表费       1,400.00   1,360.59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运输费、动力费       1,300.00   1,304.89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辅助材料、动力费       650.00     634.42

                           动力费、计仪费、化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320.00     310.11
                           检费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
                           动力费、钢材           220.00     218.84
公司

包头市汇鑫嘉德节能减排科
                           动力费、化检验费       180.00     182.66
技有限公司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动力费、计仪费         170.00     167.98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
                           材料款、动力费         160.00     162.56
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   燃料动力、废钢         125.00     124.64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
                           动力费                 110.00     111.42
限公司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
                           动力费                  80.00      80.08
限责任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动力费                  80.00      75.14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动力费                  70.00      70.53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   动力费、化检验费        30.00      30.22


                                    73
公司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
                            动力费           20.00   18.96
司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
                            动力费、材料款   18.00   18.09
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钢联物流有限公
                            动力费           14.00   14.44
司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
                            动力费           14.00   13.44
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
                            动力费            9.00    8.98
限公司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服务费            6.00    6.17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水电费            3.00    3.41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
                            动力费            3.00    2.34
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
                            圆钢              2.00    1.85
限责任公司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动力费            2.00    1.42
公司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
                            电费、租赁费      0.30    0.26
程有限公司


                                     74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
                                     电费                                  0.30                0.22
限责任公司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设计培训费                            0.20                0.13
司)

合       计                                                        1,331,086.80      1,475,024.57

         3、2018 年度其他费用及 2019 年预计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方名
序号                             服务项目              2019 年预计      2018 年       定价原则
                 称
     1                         医疗卫生服务费               700.00       1,482.04      协议价
     2                         食堂浴池服务费             4,500.00       4,537.55      协议价
     3                           员工培训费               3,100.00       3,100.69      协议价

     4                         安全交通保卫费             4,800.00       4,725.88      协议价
              集团公司
     5                           道路绿化费               6,100.00       6,070.41      协议价
     6                        离退休人员服务费            1,300.00       1,221.00      协议价
     7                           财产保险费               4,200.00       4,198.44      协议价
                               综合服务费合计            24,700.00      25,336.01

         4、关联托管情况
                      受托方      受托资      受托起     受托终      托管收益     本期确认的托
委托方名称
                       名称       产类型      始日        止日       定价依据     管收益收益

北京利尔高
                                            2017 年      2022 年
温材料股份            本公司       股权                               不适用         不适用
                                            9月1日 9月1日
有限公司



                                                 75
     2012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
定名)协议书》”及“《包钢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
合同书》”之补充协议,通过上述补充协议约定以 2012 年 8 月
31 日为合资公司实施股东单方管理的财务决算基准日,自 2012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对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实
质性控制。
     5、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9 年预计    2018 年实际

    内蒙古包钢庆
                   厂房、机器设备     22,749.36      22,749.36
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
                       土地使用权        598.85         598.85
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合计                               23,348.21      23,348.21

     本公司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
庆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
器设备、设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彦淖尔市乌
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公司拟定后
交包钢庆华确认。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期限届满,2019 年本公司与包钢庆华续签
了《资产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76
月 31 日。
     (2)公司承租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实际发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9 年预计
                                                                 生额
    包头钢铁(集   土地使用权        62,266.20           62,266.20
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62,266.20           62,266.20


     6、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存入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的存款余额 391,172.27 万元,本期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 872.40 万元,我公司支付给包钢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拆借利息 9,270.51 万元。
     本公司 2018 年度向母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期末余额 219,801.18 万元,支付借款利息合计 39,047.93
万元。
     预计 2019 年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公司的存贷款
利息 11900 万元,预计向母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支付借款利息 35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77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                                         注册资本(万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公司持股比     公司表决权
     名称                                                   元)
                                                                          例%          比例%

     包头钢铁(集               钢铁制品、
     团)有限责任公    包头市   机械设备、          1,477,576.30         54.66          54.66
     司                           稀土产品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全称)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氧化球团及直接还
                                                                            原铁的生产、销售、
                                       内蒙古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   有限责任公                                           储存、运输;铁矿石
                                      乌拉特前      生产销售   49,803.03
责任公司                   司                                               采选;生产所需辅料
                                         旗
                                                                            的精选、预处理及制
                                                                            备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售有   有限责任公      内蒙古
                                                    钢材销售       1,000.00 钢材的销售
限责任公司                 司          包头市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包钢首瑞材   有限责任公                                           钢材剪切、加工、销
                                      鄂尔多斯      钢材销售   15,000.00
料技术有限公司             司                                               售
                                         市
                                                                            钢材、建材销售,物
河北包钢特种钢销售有   有限责任公      河北省
                                                    钢材销售       2,000.00 流信息及营销信息
限公司                     司          馆陶县
                                                                            咨询服务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   有限责任公      内蒙古
                                                    生产销售   15,000.00 耐火材料生产、销售
料有限公司                 司          包头市
BAOTOUSTEEL            有限责任公                                   300.00 钢材的销售、进出口
                                       新加坡       钢材销售
(SINGAPORE)PTE.,LTD        司                                      (美元) 贸易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有限   有限责任公                   矿山品生                矿石开采、加工、矿
                                       内蒙古                  13,283.20
公司                       司                         产销售                山品销售等



                                               78
                                                                            金属冶炼;轧制及延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    有限责任公       内蒙古                             压加工产品、焦炭及
                                                      生产销售    1,000,000
限责任公司              司              包头市                              焦化副产品、化工产
                                                                            品

           续:
      子公司名称(全     持股比       表决权比    期末实际出资                          是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称)           例(%)      例(%)         额                                合并
     内蒙古包钢还原铁                                             91150823695915193
                              91.97      91.97        45,803.03                          是
     有限责任公司                                                         K

     包钢汽车专用钢销                                             91150203573262948
                              70.00      70.00           700.00                          是
     售有限责任公司                                                       G

     鄂尔多斯市包钢首
                                                                  91150602585193476
     瑞材料技术有限公         51.00      51.00         7,650.00                          是
                                                                          H
     司
     河北包钢特种钢销                                             91130433575524948
                              51.00      51.00         1,020.00                          是
     售有限公司                                                           L

     内蒙古包钢利尔高                                             91150291575696424
                              50.00     100.00         7,500.00                          是
     温材料有限公司                                                       Y

     BAOTOUSTEEL
     (SINGAPORE)PTE.,         51.00      51.00    153.00(美元)        201231409W         是
     LTD
     包钢集团固阳矿山                                             91150222720114276
                             100.00     100.00         46342.77                          是
     有限公司                                                             5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                                             91150203MAOPUBJY2
                             100.00     100.00        1,000,000                          是
     造有限责任公司                                                       Y

           注 1:2012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
     司(暂定名)协议书》”及“《包钢(集团)公司炼钢厂、薄板厂、
     炼铁厂整体承包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对合资公司内


                                                 79
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合资双方共同管
理调整为本公司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
实施全面管理的单一股东管理模式。
    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监事会
监督下,合资公司由管理方(“本公司”)实施管理,股东会及董
事会对本公司在符合合资协议、承包合同、本次补充协议的前提
下,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方案等保证通过,形成有效决议;合
资公司实施单方管理模式的管理期限为每届 5 年,首期管理期限
为两届共 10 年,10 年期满后,合资双方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业
绩重新确定管理方。
    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述补充协
议约定以 2012 年 8 月 31 日为合资公司实施股东单方管理的财务
决算基准日,自 2012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对内蒙古包钢利尔高
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实质性控制。
    注:2:2013 年 4 月本公司与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合作协议书,双方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北京包钢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5,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4,9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49%; 2013 年 7 月 25 日,双方按照公司章程的约
定缴纳首次注册资本金 3,000 万元,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
景山分局核准取得注册号为 110107016132723 号的企业法人营


                            80
         业执照。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计 5
         名,其中本公司派出 3 名,北京特冶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派出 2 名,
         根据公司章程约定,董事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 65%通过方
         才生效,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占全体董事比例的 60%,因此未实现
         对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本次不纳入合并范
         围。
                3、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
                                     注册    本企
被投资                 法定                          在被投 年末资       年末负 年末净资 本期营业 本期净
         企业 注册            业务   资本    业持
单位名                 代表                          资单位 产总额       债总额    产总额 收入总额     利润
         类型 地              性质    (万    股比
  称                    人                           表决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例(%)
                                                     比例(%)
合营企业
                              焊接
包钢中
                包头          钢轨
铁轨道 有限                          25,00                     50,735. 16,336. 34,399.4 27,050.5 3,069.
                昆都 田霞 的对                50       50
有限责 公司                            0                         90        44        6          0     71
                仑区          外销
任公司
                               售
北京包
钢金属
         有限          赵殿 钢材                               11,014.            10,220.7
材料有          北京                 10000    51                         793.49              6,036.16 172.47
         公司           清    销售                               19                  0
限公司


内蒙古 有限 巴彦 石正 焦炭                                     102,599 75,995. 26,604.3 457,925. 55,034
                                     94000    50
包钢庆 公司 淖尔        国    的生                               .54       22        2         23      .91



                                                       81
华煤化         市         产、销
工有限                     售
 公司
联营企
业
包钢集                    现代
              包头
团财务 有限          谢美 银行 100,0                1,110,7 940,420 170,370. 24,123.3    16,
              昆都                      30   30
有限公 公司          玲   部分     00                90.95    .64      31        2      477.51
              仑区
  司                      职能

              4、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环境监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瑞科稀土冶金及功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冶金渣综合利用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鹿畅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巴彦淖尔普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机械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冶金轧辊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电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西北创业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82
包钢集团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新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西北创业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矿磁材(包头)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院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森鼎环保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大型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博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冶金建筑研究防水防腐特种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冶通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港展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50%股权股东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单位
包钢集团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新远净水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铁新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3%股权股
北京包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乌兰察布市)普华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乌拉特中旗丰达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勘察测绘研究院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普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育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诚信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83
包钢集团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稀土研究院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冶金炉修理厂(分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万开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绿冶环能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希苑稀土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工业与民用建筑公司健民饮料分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恒之源新型环保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集团星原实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钢惠客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天津绥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内蒙古铁花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钢铁(集团)铁捷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包头市铁卫安防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北京包钢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公司控制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各方本
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平等、公允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该等关
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
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
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公司各项有效的关
联交易协议,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


                                     84
    (1)国家规定的以规定为准,无规定的以市场价为准。
    (2)劳务、服务费用定价原则:
    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的费率收
取;
    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了指导价的,按该指导价确定价格;
    既无国家定价,也无国家指导价的,按可比的市场价格确定
价格。
    可比的市场价格的,按构成价格(即提供服务方合理成本费
用加上合理利润构成的价格)收取。
    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交易双方应随时收集交易商
品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检查,并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及
时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服务没有明确
的市场价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
定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同时,本公
司与关联方购销业务往来中,保留向第三方采购和销售的权利。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
    由于本公司所处地理位臵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时集团公司
及其子公司拥有储量丰富的矿山资源和完善的采选系统以及建
设、维修、综合服务系统,导致本公司在原主材料的采购、产品
销售及基建、维修、综合服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
发生大量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经营成本、收入和


                           85
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联采购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料铁矿石主要由集团
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供给的原料质量稳定,且运输费和库存
费用低,保证了公司的原料供应、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有利
于公司的稳定经营;集团公司利用其已有的完善的原料采选和供
应系统,为本公司供应原主材料,是公司正常稳定生产和持续经
营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关联销售方面,集团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基建技改所需钢材
基本由本公司供给。每年发生的交易占本公司全部产品收入的
5%左右,是公司最稳定的客户,同时为集团公司节约了采购费用,
也为公司节约了经营费用。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本公司
已有的能源动力供应网络,购买和使用本公司水、电、风、气等
能源动力,既形成了本公司稳定的客户,使公司剩余的能源动力
得以销售,也降低了其自身的采购成本。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利用其完善的设备、
设施和技术手段,为公司提供运输、基建、维护、检化验和后勤
等综合性服务,长期以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既避免
了公司重复建设的投资负担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缺点,也降低
了公司的运营成本。使公司能够将有限的资金、人才投入到主营
业务中。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86
    2007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
司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关联交易,本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31 日与集团公司签署了《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综合服务协
议》、《商标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补充和修改了《土地
使用权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并终止了《铁水购销协议》、
《原料购销协议书(钢坯)》、《原料购销协议书(钢材)》、《原辅
料购销协议书》、《能源供应协议》、《钢材销售合同(集团)》、《进
出口代理协议》、《维修合同》、《运输及检化验合同》。同时根据
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
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集团公司
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协议。2009 年,根据本公司购入的
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
《委托加工协议》。2011 年 6 月,公司在完成收购天诚线材资产
后,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2013 年 3 月,
公司在完成收购巴润矿业资产后,与集团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
权租赁协议》,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终止《矿浆供应合同》;2017 年
终止与包钢集团签署的《铌选矿浆供应合同》。2018 年废止与包
钢集团签署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并新签《土地使用权租
赁协议》。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
签、补充和修改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87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租赁协议》
    ④《委托经营协议》
    ⑤《资产租赁协议》
    ⑥《焦炭采购协议》
    ⑦《金融服务协议》
    ⑧《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⑨《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供应的主要原、辅料
    集团公司保证将依照本公司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主要
原、辅料包括铁矿石、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
云石粉,但本公司所订购的主要原、辅料品种必须为集团公司现
生产(或所能生产)的品种。集团公司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
须确保优先向本公司供应主要原、辅料,若本公司要求供应的主
要原、辅料的数量超出集团公司届时的生产能力,集团公司不必
亦无义务向本公司提供超出部分的主要原、辅料。就主要原、辅
料供应而言,在任何特定期间内,本公司没有义务向集团公司保
证满足任何最低购买量;且本公司将有权于任何时刻向任何第三


                             88
方采购主要原、辅料。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集团公司
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足本公司对主要原、辅料供应
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集团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
任何本协议约定供应的为本公司所必需的主要原、辅料品种。
    规格及要求
    本公司要求集团公司提供主要原、辅料供应时,必须在有关
的订单中明示所需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格。集团公司必须严
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主要原、辅料,并确保其
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
    价格确定原则
    铁矿石: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参照品位、加工难度等
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
云石粉:交易价格按照区内采购的市场价格执行。上述价格均包
括集团公司将主要原、辅料运至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
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订购
    本公司可按其需要向集团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主要原、辅料。
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出。其内容须包括主要原、辅料的种类、品
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收货代表的身份。集团公司
须于收到本公司订单之后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
除确认接受订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每类主要原、辅料品


                           89
种的供售价。本公司接获集团公司回复后 5 个作日内,若并无书
面通知集团公司作任何更改,则该订单将自动落实。鉴于不同品
种主要原、辅料的不同生产周期,本公司在订购时应给予集团公
司充分的事前通知。就此,本协议双方同意在本条第(二)项规
定的订单自动落实后起,至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发出的书面订单订
购的主要原、辅料的生产周期期限届满前,集团公司无须向本公
司交货。在有关期限届满后,集团公司须按事前与本公司商定的
安排向本公司按订单要求交货。
    交货地点
    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不同,双方同意主要原、辅料的
交货地点按下列约定确定:铁矿石为本公司指定的交货地点。生
石灰、白灰、轻烧白云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交货地点为本公
司使用单位。
    质量检验
    在交货时集团公司需同时递交品种、规格、化学成分等相关
参数,如经本公司检验发现有不符合订单品种、规格、化学成分
的货品时,本公司可于交货后 10 日内书面向集团公司提出拒收,
经集团公司检验部门确认并即时通知本公司办理有关处臵手续,
一切检验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如检验后发现有不符合品质规
格要求的主要原、辅料,本公司有权拒收,拒收部分的货款将无
须支付。此外,若本公司在加工过程中发现有任何主要原、辅料


                           90
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者,可退还给集团公司。就该等被退还的主
要原、辅料,集团公司须在本公司发出通知后 30 日内付还给本
公司相等于该等被退还的主要原、辅料供售价格的款项;过期未
付的,本公司可于应付但未付给集团公司的任何其他主要原、辅
料货款中将其扣除。就上述被拒收的主要原、辅料而言,若双方
同意,可按双方临时协商议定的较低价格将其售予本公司。
    计量
    铁矿石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生石灰、白灰、轻烧白云
石、石灰石、白云石粉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
    结算
    集团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主要原、辅料在完成交货、质量检
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集团
公司就本公司供应的主要原、辅料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
司须于当月月底结算完成后 10 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
与集团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进行清理结算。
本公司如有对任何主要原、辅料的质量发生质疑,则在该等质疑
按第七条规定解决以前,本公司有权对质疑部分的主要原、辅料
货款实行拒付;拒付形式可采取对日后提供货品的等额货款实行
留扣(指相关部分的金额而言)。
    生效、期限及终止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将持续有效。本协议仅可在下列情况


                           91
下终止:1.本公司事先提前不少于 30 天向集团公司发出书面通
知终止本协议;2.集团公司和本公司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协议。
    综合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准
    回收废钢: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废钢,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备品备件: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由集团公司自加工
的备品备件服务,双方同意按上一年度集团公司向独立第三方提
供同种类备品备件的价格确定。
    支持性服务
    运输: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公路、铁路运输,双方
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维修、维护:对于本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
集团公司同意提供维修、维护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
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
确定。
    劳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双方同意按
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
    通讯: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通讯服务,双方同意按
包头市的市场价格确定。
    设计: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咨询与


                           92
技术服务),收费参照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
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供暖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印刷品: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印刷品服务,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住宿: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住宿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租车: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租车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医疗: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爆破: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爆破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检测: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检测服务,双方同意按
市场价格确定。
    有关款项的代收代缴:对于本公司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排
污费、人防费,双方同意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标准代收代
缴,并不收取任何服务性质的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其他:对于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综合服务(包括但
不限于员工培训、消防、交通、绿化、卫生与安全保卫等),双


                           93
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进出口代理:在本公司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前,本公司的进
出口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矿石、设备、钢材等)由集团公司代理
完成,所涉业务依正常商业行为处理,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代
理业务合同金额的 2%作为代理费。本公司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
有权通知集团公司终止代理关系;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非独家代
理机构,本公司有权选择独立第三方完成代理业务。
     其他辅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材料(胶、油漆等);火工
材料(炸药、雷管等);建筑用料(木材等)等:对于集团公司
向本公司提供的其他辅料,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②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协议服务按如下原则确定收费标
准
     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服务
     铁水: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铁水,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连铸小方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连铸小
方坯,双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方钢: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方钢,双方同
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初轧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初轧坯,双
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94
    矩型坯: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矩型坯,双
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废钢、废材: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废钢、废材,双
方同意按市场价格确定。
    焦炭: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焦炭,双方同意按本地
区采购价格的 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合金、有色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合金、有色
材料,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 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
的定价标准。
    非金属原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非金属原料,双
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 1%作为收取采购费用的定价标准。
    备件、辅助材料: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备件、辅助
材料,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价格的 1%作为收取代理采购费用
的定价标准。
    公用事业服务
    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氧气、氮气、氩气、空气、焦
炉煤气,双方同意按实际生产成本加 5%毛利确定;蒸汽、生活
水、新水、回用水、澄清水、热水、电等公用事业服务,双方同
意按政府定价加转供成本确定;动力煤,双方同意按本地区采购
价格的 1%收取代理采购费用。
    支持性服务


                              95
    铁路运输及劳务: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铁路运输服
务,双方同意按国家铁道部铁路运输收费标准确定;劳务费按照
向独立第三方提供服务的收费标准,根据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由双
方协商确定。
    计量:对于本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的计量服务,双方同意按
行业计量收费标准确定。
    化检验: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化检验,本公司同意
提供化检验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收
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化检验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工作
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维修维护服务:对于集团公司不能自行完成的维修维护服务,
由本公司提供该服务,所需费用按政府定价执行;如无政府定价,
收费参照本地区提供相同或类似维修维护服务的行业价格,根据
工作难度、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其他约定
    就协议服务所支付的价格应为:如存在政府定价,则为政府
定价;如无适用的政府定价,则为该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如无
适用的市场价格,则为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
    结算方式
    集团公司向包钢股份提供的经常性服务项目及包钢股份向


                           96
集团公司提供的钢坯、水、电、气、蒸汽、煤气等,由双方协商
后定期结算。对于非经常性服务项目,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的商
业惯例商定。对于定期调整价格的服务,如价格尚未调整,先按
原定价格付款,在价格确定之后,双方按有关价款进行结算。
    ③土地租赁协议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 2013 年 3 月 20 日签订的《土地使用
权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巴润矿业资产承租集团公司
土地共 7 宗,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 1,450,432.31 平方米,土
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 4 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
为 580.17 万元。租赁期限自《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生效之日
起 20 年届满,租金价格调整幅度,可以每三年一调,调整幅度
原则上不超过 30%,本公司于租赁期内每年 6 月 30 日前和 12 月
31 日前分别向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二分之一年租金。
    本公司于 2015 年 5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
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
拥有的选矿相关资产、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
产及尾矿库资产,收购完成后,上述资产使用的土地将通过租赁
等方式取得,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现涉及以下土地使用权;协议第一条第三款涉及的宗地编号分别
为【2013】001 及【2013】007,用途均为工业用地,位于白云
鄂博矿区三角河处及距城区西北 4 公里处,面积共计


                            97
2,399,408.40 平方米。
    租赁费用如下: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
金价格为 4 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为 9,597,633.60
元。对于租金价格调整幅度,可以每三年一调,调整幅度原则上
不超过 30%,但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以
不受三年调整之限。租赁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20 年届满,
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
    根据与集团、宝山矿业公司 2017 年 8 月签订《土地、房屋
租赁协议》规定,本公司由于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承租集团拥有使用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道路用地、绿
化用地及预留用地,面积为 176,990.00 平方米,承租宝山拥有
所有权的与稀土、铌选生产线相关的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土
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 5 元,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
为 88.495 万元,办公楼、厂房租赁费用为每年 1,215.00 万元。
    租赁期限自本公司收购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与稀
土、铌选生产线有关资产交割日起,至本公司完成对该部分资产
所涉及的厂房、土地拥有所有权/使用权的收购完成,但发生本
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 2017 年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规
定,本公司承租集团公司位于白云区和固阳县的巴润矿业和固阳
矿山公司使用的土地,土地使用权证面积共计 43,687,595.80 平


                           98
方米,土地使用权租金价格为:每平方米 5 元,土地使用权年租
金总额约为 21,843.80 万元。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在租赁期间,如购买集团上述租赁土地,双方
另行协商租赁终止事宜。
    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 2019 年 2 月 14 日签订的《土地使用
权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集团公司面积为 24,259,187.56 平方
米的土地使用权(厂区),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为 38,092.23 万元。
    ③ 资产租赁协议
    本公司 2018 年与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包钢庆华”)签订《资产租赁协议》,本公司将拥有所有权
的厂房、机器设备、设施等租赁给包钢庆华使用。厂房地址为巴
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村,机器设备、设施清单由本
公司拟定后交包钢庆华确认。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期内,包钢庆华每月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为 1,895.78 万
元,并根据双方约定的日期向包钢股份指定的账户支付相应的租
金。如需对租金进行调整,双方可另行协商。租赁期间,协议资
产的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包钢庆华自行负责,一切维
修保养费用均由包钢庆华承担。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协议
资产获得的收益,归包钢股份所有。


                              99
    ⑤委托经营协议
    2012 年 9 月 10 日,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关于《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暂
定名)协议书》”及“《包钢炼钢厂、薄板厂、炼铁厂整体承包
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委托经营协议”),双方约定
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合
资双方共同管理调整为本公司对合资公司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
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的单一股东管理模式。
    上述补充协议约定,在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部署和监事会
监督下,合资公司由管理方(“本公司”)实施管理,股东会及董
事会对本公司在符合合资协议、承包合同、本次补充协议的前提
下,所提出的的意见、建议及方案等保证通过,形成有效决议;
合资公司实施单方管理模式的管理期限为每届 5 年,首期管理期
限为两届共 10 年,10 年期满后,合资双方根据合资公司的经营
业绩重新确定管理方。
    本公司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述补充协
议约定以 2012 年 8 月 31 日为合资公司实施股东单方管理的财务
决算基准日,自 2012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对内蒙古包钢利尔高
温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实质性控制。
    ⑥焦炭采购协议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本公


                            100
司生产过程中需要焦炭做为原料。本公司可按需要向内蒙古包钢
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发出订单以订购焦炭。订单须以书面形式发
出。其内容须包括焦炭的品种、规格、品质要求、数量及本公司
收货代表的身份。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须于收到本公
司订单之后 5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回复本公司,除确认接受订
单内的各项条款外,还需注明焦炭品种的供售价。在本公司接获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回复后 5 个工作日内,应以书面
通知回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保证将依照公司按本协议
约定发出的订单向本公司供应焦炭。按本公司订单计划确保优先
向本公司供应焦炭,在未满足向本公司的供货要求的情况下,不
得向任何第三方供应焦炭。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内蒙
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维持足够的生产以确保可以满
足本公司对焦炭供应的需求。在未获本公司书面同意前,内蒙古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不得随意终止生产本协议约定供应的
为本公司所必需的焦炭品种。
    本公司要求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焦炭供应
时,必须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焦炭的品种、规格。内蒙古包
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必须严格地按照本公司注明的品种、规格
供应焦炭,并确保其供应的焦炭符合本公司订单的要求。双方同
意焦炭的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使用单位,焦炭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


                             101
称重。
    交易价格按照采购时的市场价执行。上述价格包括内蒙古包
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将焦炭运约定所确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
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所供应的每批次焦炭在按
照本协议规定的程序完成交货、质量检验、计量工作后,应向本
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在本公司收到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
司就向本公司供应的焦炭送交的有关付款通知后,本公司须于当
月月底结算完成后 10 日内将有关货款付清,同时定期与内蒙古
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针对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之间的量差
进行清理结算。
    ⑦金融服务协议
    根据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于 2016
年已到期,2017 年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
有效期三年,财务公司在依法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本公司愿意选
择由财务公司依法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双方的金融业务合作为
非排它性合作,本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决定金融业务的开展。
    在中国银监会核准的财务公司依法开展的业务范围内,双方
开展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结算业务,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102
    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帐户,并签订开户、网上结算协
议,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收款、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
务相关的辅助服务。提供上述结算服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
业的收费水平,同时也不高于其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
水平。
    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费按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收取,中国保监会没有规定
的按同业水平收取,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
业务的收费水平。
    存款业务。
    按照“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原则,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
供存款服务,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应不低
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
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
司向包钢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本公司在财务
公司的存款业务按照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 5%且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总额的 50%的原则确定。本公司每日在财
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得超过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的每日贷款
余额。
    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担保等业务。


                          103
    具体业务办理由双方按照公允、公平、自主、自愿的原则协
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
按照不高于同业水平执行,同时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它公司提
供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财务、融资顾问业务,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办理上述业务,财务公司收费不高于同业的收费水平,同时
也不高于其向其它公司开展同类业务的收费水平。
    贷款业务。
    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颁布的基准贷款利率适当下浮执行,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国
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同时,不高于其向包钢集团成员
单位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开展,可根据双方业务的实际,本公司
有权查验财务公司是否具有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有权自愿选择、自主决定与财务公司开展
金融业务。本公司有权要求财务公司建立保证本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控制体系和制度、资金运行系统、提供或说明与履行本协议
有关的经营数据、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了解
或说明的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本公司有权选择其他金融机构
提供金融服务;本公司有权定期取得乙方的财务报告,并定期(半


                             104
年或一年)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乙方的资金的风险状况
进行评估和监控。
    ⑧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自 2013 年 9 月起,本公司将依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
赁给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庆华”)
使用。共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 3 宗,该土地位于乌拉特前旗先锋
镇黑柳子村,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乌前旗国用(2013)第 40103883
号、乌前旗国用(2012)第 40103539 号、乌前旗国用(2013)
第 40103884 号,面积共计 1,996,179.88 平方米,已取得国有土
地使用证,实际租赁面积为 1,996,179.88 平方米。
    租赁期限届满,2018 年本公司与包钢庆华续签了《土地使
用权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但发生本协议规定的提前终止的情形除外。如包钢庆华
要求续展租赁协议,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1 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包钢股份。双方商讨续展租赁的条款及租金,包钢股份应在
15 日内对是否同意续展予以书面确认,如同意续展,应在 1 个
月内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租金价格为:3 元/平方米,土
地使用权年租金总额约为 598.85 万元。遇国家土地租赁政策、
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包钢股份可以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包
钢庆华在租赁期内应于次月 10 日前向包钢股份指定的银行账户


                             105
支付上月月租金,租赁期(包括续展期限)内涉及土地使用权的
所有费用及就该土地使用权向政府或其他监管机关支付的任何
其他费用或税款应由包钢庆华承担。
    ⑨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公司通过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
山矿业公司的白云鄂博矿综合利用工程项目稀土选矿、铌选矿相
关资产,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具有了开发尾矿资源的能力,鉴
于尾矿开发的主要产品之一为稀土精矿,具备年产 30 万吨的生
产能力。为确保稀土精矿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依据《合同法》相
关规定,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
《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七、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
    2007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和集团公
司形成新的关联交易,为规范新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于 2006 年
10 月 31 日与集团公司签署了新的关联交易合同,并对原有的《综
合服务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同时
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特点和管理要求,本公司需与集团公司所属子
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均由各子公司出具《委托函》,委托集团
公司代理与本公司签署相关关联协议。2009 年,根据公司购入
的部分铁精矿需要再选再磨的实际情况,又与集团公司新签订了
《委托加工协议》,2015 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控


                            106
股股东集团公司选矿厂、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选铁部
分及尾矿库已完成,该协议至资产交割完成日起终止执行。相关
关联交易价格按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新签、补充和修改
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如下:
    ①《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②《综合服务协议》
    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④ 2011 年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⑤ 2013 年 3 月 16 日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⑥《委托经营协议》
    ⑦《焦炭采购协议》
    ⑧《资产租赁协议》
    ⑨《金融服务协议》
    ⑩《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包钢庆华)
     2015 年 12 月 29 日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7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八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 年开始承担公司
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该事务所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优势和良好
的信誉,从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真实、准确地对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与稳健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8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九
********************
关于 2018 年尾矿库资源开发利润承诺实现情况
                说明的议案

      2015 年,包钢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签署了《内蒙古包钢
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
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承诺
2018 年尾矿资源开发实现净利润 195,188.11 万元。
      2018 年包钢股份全年销售稀土精矿 27.2 万吨,实现净利润
210,885.65 万元,超额 15,697.54 万元实现承诺利润,完成率
108.0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
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 230ZA4492
号)。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附件 1:《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附件 2:《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尾矿
          库资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9
附件 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对
尾矿库资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19)第 230ZA4492 号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包钢股份公司”)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
负债表,2018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包钢股份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对尾矿库资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下简
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文)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
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是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
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


                            110
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
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包钢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
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
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文)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包钢股份公司实际盈利数与控股股东对公司尾矿库
资源业绩承诺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包钢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 四 月十七日




                           111
附件 2
     关于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对尾矿库资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或“包钢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72 号)文
件核准,于 2015 年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如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772 号)文件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6,555,555,552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8
元。本次发行共募集资金 29,799,999,993.6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1,76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9,498,239,993.60 元。募
集资金用于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
钢集团”或“乙方”)选矿相关资产、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
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及包钢集团尾矿库资产。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招商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理家盈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六禾丁香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7 家特定投资者。



                            112
    截止 2015 年 5 月 22 日,包钢股份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
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
[2015]0003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发行的 16,555,555,552 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及
限售手续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对尾矿库
资源业绩曾作出承诺。业绩承诺内容如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
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
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
议》”),后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对《补偿协议》进行了修订。
    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偿测算期间
    依据相关规定,补偿测算期间自本次资产转让实施完毕当年
起开始计算,即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2、利润承诺数及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1)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081 号”


                            113
《资产评估报告书》之附表,本协议中尾矿资源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 0 元、0
元、32,317.95 万元、126,394.33 万元及 195,188.11 万元。
    (2)包钢集团与包钢股份同意由包钢股份测算补偿测算期
间内尾矿资源截至每个会计年度末所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累计净利润数与该评估报告累计净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
并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核,并就此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
    (3)实际盈利数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
为基础,并按《资产评估报告书》之附表中的预测净利润计算口
径进行相应调整后确定,以经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当年
实现净利润数为准。
    3、补偿条件和计算方式
    (1)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于补偿测算期间内的每个会计
年度末,若尾矿资源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数少于累计净利润预测数,
包钢集团应向包钢股份进行补偿,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
偿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股份补偿完成后包钢集团的持股比
例不得低于 51%。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股份补偿
    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MIN【(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


                            114
净利润数总和×(尾矿资源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当年
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乙方持股比例-51%)×当年专项审核报
告出具之日甲方股份总数】-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
    其中,MIN 表示在两者之间取较小者。
    若计算出的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小于或等于 0,则当年补偿
的股份数量为 0,即包钢集团无须向包钢股份进行股份补偿。
    ②现金补偿
    当年补偿的现金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
润数总和×(尾矿资源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已补偿
的累计股份数量+当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已补
偿的累计现金金额
    若计算出的当年补偿的现金金额小于或等于 0,则当年补偿
的现金金额为 0,即包钢集团无须向包钢股份进行现金补偿。
    当某一补偿年度触及现金补偿时,包钢集团对于剩余补偿期
限内以及补偿期限届满时期末减值测试出现的后续补偿将全部
采用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包钢集团与包钢股份同意聘请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尾矿资源进行减值测试,并在
利润补偿期限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
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115
    若尾矿资源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现金金额,则包钢集
团应向包钢股份另行补偿,其中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
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股份补偿完成后包钢集团的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 51%。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因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数量=MIN【尾矿资源期末减值额÷本
次发行价格,(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乙方持股比例-
51%)×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甲方股份总数】-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
    其中,MIN 表示在两者之间取较小者。
    若上述减值测试计算的股份补偿数量小于或等于 0,则包钢
集团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公式如下:
    因减值测试补偿的现金金额=尾矿资源期末减值额-(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因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现金金额。
    包钢集团的累计补偿股份总数(包括股份补偿部分以及现金
补偿所折抵的股数部分)不得超过尾矿资源的交易对价除以本次
发行价格所对应的股份数。
    一、尾矿库资产 2018 年业绩与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19)第 230ZA6444 号无保留


                             116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其 中 尾 矿 库 资 源 2018 年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210,885.65 万元,超过业绩承诺 15,697.54 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为降低尾矿资源开发利用成本,避免重复投
资,公司通过收购包钢集团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生产
线,进一步推动与公司尾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相关的包钢集团有
关生产资源的整合,来实现对尾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
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相关资产的议案》及《内蒙古
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尾矿库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开发
方式的议案》,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包钢股份关于调整尾矿库综合利用项目开
发方式的提案》,公司拟暂停尾矿库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
采取收购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相关生产线来实现尾矿库
资源综合利用。2017 年 4 月 30 日上述收购资产已办理完实际交
割手续,2017 年度通过收购的白云鄂博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生
产销售产品实现了承诺利润。
     为扩大稀土精矿生产能力,2018 年 3 月本公司租赁北方稀
土稀选厂厂房、设备,增加稀土精矿生产。
     2018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方稀土有关稀土选矿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117
的议案。本公司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价款总计 120,302.54
万元(不含税),收购北方稀土与稀土选矿有关的实物资产及资
源。截至 12 月 31 日,交割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批准
    本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批准。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118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
********************
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尾矿库减值测试审核
              情况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编制的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尾矿资源的减值测试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公司委托对上述报告进行
了 专 项 审 核 并 出 具 了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 致 同 专 字 ( 2019 ) 第
230ZA4931 号)。基于会计师已实施的鉴证程序和获取的证据,
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按照减
值测试报告三、本报告的编制基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附件 1:《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尾矿资源的减
值测试报告》
      附件 2:《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尾矿资源的减
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19
    附件 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尾矿资源的减值测试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有关规定,本公司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
行股票收购的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尾矿资源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减值测试情况说明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72 号)核
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实施完成了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资产
的事项,向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包钢集团”)等 7 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 16,555,555,552
股,募集资金净额 2,949,823.99 万元,用于收购包钢集团选矿
相关资产、白云鄂博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选铁相关资及包钢集团尾
矿库资产(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本公司与包钢集团委托北京
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对目标资
产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4)第 0081 号”《资产
评估报告书》,目标资产中尾矿库资产包含的尾矿资源采用折现
现金流量法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2,679,363.24 万元。上述《资
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结果已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收购尾矿资源业绩承诺情况



                            120
    根据公司与包钢集团签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
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双方对尾矿库资源实现
利润承诺约定如下:
    1、补偿测算期间
    依据相关规定,补偿测算期间自本次资产转让实施完毕当年
起开始计算,即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2、利润承诺数及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1)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081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之附表,本协议中尾矿资源在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 0 元、32,317.95
万元、126,394.33 万元及 195,188.11 万元。
    3、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包钢集团与本公司同意聘请具有证
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尾矿资源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利润
补偿期限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具减
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若尾矿资源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现金金额,则包钢集
团应向包钢股份另行补偿,其中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股份补偿
不足的,以现金进行补偿。股份补偿完成后包钢集团的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 51%。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因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数量=MIN【尾矿资源期末减值额÷本
次发行价格,(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乙方持股比例-


                            121
51%)×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甲方股份总数】-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
    其中,MIN 表示在两者之间取较小者。
    若上述减值测试计算的股份补偿数量小于或等于 0,则包钢
集团须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现金补偿公式如下:
    因减值测试补偿的现金金额=尾矿资源期末减值额-(补偿
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股份数量+因减值测试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的累计现金金额。
    包钢集团的累计补偿股份总数(包括股份补偿部分以及现金
补偿所折抵的股数部分)不得超过尾矿资源的交易对价除以本次
发行价格所对应的股份数。
    三、本报告的编制基础
    本报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27 号)的规定,以及本公司与包钢集团签
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
的补偿协议》的约定编制。
    同时,本公司对尾矿资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值测
试的依据是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
业”)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天兴矿评字[2019]第 0006 号《内
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尾矿库资源价值减值测试评估报告
书》。
    四、减值测试评估情况




                              122
    1、委托前公司对天健兴业的评估资质、评估能力及独立性
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2、天健兴业评估人员通过现场勘查和查阅有关资料,按照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依据
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化要求,在本次评估中采用折
现现金流量法作为评估方法。
    尾矿资源为露天开采生产矿山,其资源储量规模及生产建设
规模均属大型,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
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计量,其资源开发利用主要技术经济参数可
依据企业实际数据等确定。因此,评估认为公司提供的储量核实
报告和有关资料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本次
评估适用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
    折现现金流量法基本原理是,将尾矿资源所对应的矿产资源
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各内年的净现金流量,
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
之和,作为尾矿资源评估价值。
    折现现金流量法计算公式为:
        n

         CI  CO 
                         1
    P               
                       1  i t
                t
        t 1


    式中:P ——评估价值;
    CI ——年现金流入量;
    CO ——年现金流出量;
    (CI-CO)t ——年净现金流量;
    i ——折现率;


                                123
    t ——年序号(t=1,2,…,n);
    n——评估计算年限。
    3、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所述,尾矿资源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 2,531,896.50 万元,加上补
偿期累计实现的净利润 379,702.57 万元,共计 2,911,599.07
万元,高于尾矿资源的交易价格 2,679,363.24 万元。
    4、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向天健兴业履行了以下工
作:
    (1)已充分告知天健兴业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
息。
    (2)谨慎要求天健兴业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
了保证本次评估结果和上次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
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及时告
知天健兴业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5、本公司对于评估所使用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进行了复
核,比对收购日评估报告与本次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
估参数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五、减值测试结论
    经测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尾矿资源不存在减值
迹象。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7 日


                             124
    附件 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尾矿资源的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审核报告

                                 致同专字(2019)第 230ZA4931 号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尾矿资源的减值测试
报告》 以下简称 :减值测试报告)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减值测试报告三、本报告的编制基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
制减值测试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设计、执行与维护与编制减值测试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并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包钢股份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减值测试报告发表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125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形成鉴证结论。
    有限保证鉴证业务所实施的程序的性质、时间较合理保证业
务有所不同,且范围较小,因此,有限保证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
程度低于合理保证鉴证业务。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
的判断及我们对项目风险的评估。我们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了解
包钢股份公司管理层执行减值测试的过程和依据、核查会计记录、
询问评估机构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三、结论
    基于我们已实施的鉴证程序和获取的证据,我们没有注意到
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减值测试报告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减
值测试报告三、本报告的编制基础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
    四、其他事项
    本报告仅供包钢股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适用于
任何其他目的。我们不对其他任何方承担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126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一
********************
关于《包钢股份与包钢集团关于包钢集团尾矿
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
            议》完成情况的议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包钢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772 号)
文件核准,于 2015 年向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包钢集团”或“乙方”)等七家特定投资人增发股份,募
集资金用于收购包钢集团尾矿库等资产,具体方案如下: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772 号)文件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6,555,555,552 股,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为
29,498,239,993.60 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包钢集团选矿相关资
产、白云鄂博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及包钢集
团尾矿库资产。
      在本次资产收购中,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对尾矿库资源业绩曾
作出承诺并签订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包头钢铁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数与净利



                                127
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
    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偿测算期间
    依据相关规定,补偿测算期间自本次资产转让实施完毕当年
起开始计算,即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2、利润承诺数及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1)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照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4)第 0081 号”
《资产评估报告书》之附表,本协议中尾矿资源在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净利润预测数分别为 0 元、32,317.95
万元、126,394.33 万元及 195,188.11 万元。
    (2)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包钢集团与包钢股份同意聘请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尾矿资源进行减值测试,并在
利润补偿期限最后一年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后 30 个工作日内出
具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3、如果承诺期间实现利润数低于承诺金额,或尾矿库在补
偿期限结束后资产减值,则包钢集团对包钢股份予以股份及现金
补偿。具体补偿办法见附件:《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包钢集团尾矿资源实际盈利
数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
    一、尾矿库资源开发 2016—2018 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


                            128
    2016 年,包钢股份通过销售稀土矿浆实现净利润 35,251.68
万元,超过承诺利润 2,933.73 万元,利润完成率 109.08%。2017
年包钢股份全年销售稀土精矿 17 万吨,实现净利润 133,565.24
万元,超过承诺利润 7,170.91 万元,利润完成率 105.67%。2018
年包钢股份全年销售稀土精矿 27.2 万吨,实现净利润 210,
885.65 万元,超额 15,697.54 万元实现承诺利润,完成率 108.0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三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分
别出具了三年的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17)第 230ZA2964
号、致同专字(2018)第 230ZA3950 号、致同专字(2019)第
230ZA4492 号),三年业绩承诺全部完成。
    二、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矿评字
(2019)第 0006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尾矿库
资源评估的市场价值为 2,531,896.50 万元,加上三年累计实
现利润 379,702.57 万元,共计 2,911,599.07 万元,与 2015
年对应资产收购交易时作价价格 2,679,363.24 万元相比,没
有发生减值。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报
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 230ZA4931 号专项审
核报告。
    三、结论
    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29
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包钢股份超额完成了
补偿协议中 2016—2018 年尾矿资源开发利润承诺,经减值测试,
尾矿库资产没有发生减值,包钢集团无需向包钢股份进行补偿。
至此,双方签署的补偿协议执行完毕。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30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二
********************
关于与北方稀土签订 2019 年度《稀土精矿供
            应合同》的议案

      经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中国北
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
签订了《2018 年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根据合同,公司 2018
年度与北方稀土的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 14000 元/吨(不含
税)。
      2018 年以来,受国内外稀土供应格局多元发展以及中美
贸易摩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稀土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未能
根本扭转,市场竞争加剧,主要稀土产品市场价格稳中趋弱,
振荡下行,一直于低位徘徊。经公司与北方稀土协商,根据
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
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等
因素基础上,双方同意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稀土精矿
交易价格调整为 12600 元/吨(不含税),稀土精矿 2019 年
交易总量为 20 万吨。如遇稀土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可根据
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公司拟按照上述调整
事项与北方稀土签订 2019 年度《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依
据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附件 5。双方确认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131
过本议案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
精矿供应合同》。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附件:《稀土精矿供应合同》(草案)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32
附件

                    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草案)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刚
    住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乙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殿清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
大街 83 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稀土精矿。
    第二条     产品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吨。
    第三条     产品包装、运输、检验及费用
    1.稀土精矿包装应符合乙方稀土精矿包装要求,费用由
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运输,送到乙方指定仓储库,运输及装卸费用
由甲方承担。


                              133
      3.货物到乙方指定仓储库后,甲方应提供重量磅单和质
量检验报告,由乙方对重量及质量进行检验。如发生质量异
议,需按照包头稀土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进行仲裁,
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对产品规格、包装、检
验方法等有变更要求时,甲方应按乙方所提出的变更要求予
以调整。
      第四条      产品供应量及交货期
      年供应总量 20 万吨,交货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稀土精矿应满足以下质量标准:
 化学成分       REO        H2O          CaO        F-          ThO2        P           Fe2O3
质量分数(%)   ≥50      ≤12.5        ≤10      ≤10         ≤0.3            实测值

      续表
 化学成分       LaO/REO      CeO2/REO     Pr6O11/REO     Nd2O3/REO     (Sm2O3-Y2O3)/REO
质量分数(%)    ≥26            ≥50             ≥20                         ≥1.8

      第六条      产品质量异议期限及解决方式
      货到乙方仓库验收 1 个月无异议视为合格,如有质量异
议,按照乙方质量异议程序处理。
      第七条      产品价格及结算方式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稀土精矿,价格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调整为不含税 12600 元/吨。如遇稀土市场价格变化,甲
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乙方可


                                          134
以现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向甲方支付所供稀土精矿货
款。
    第八条     合同期限及终止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直至其按下列情况的规定
被终止:
    1.甲方事先提前不少于 30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
本合同;
    2.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已发生的
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包头
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并经双方有权部门审议批准之日起
生效。对甲乙双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合同生效日之间的
上述交易,双方确认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提供有关证明后可延期
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
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5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因生产经营、运输仓储之需要,要求增加、减
少或暂停供应稀土精矿时,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136
(本页无正文,为合同各方签署页)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盖章:
 2019 年     月    日




 乙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盖章:
 2019 年     月    日




                        137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之十三
********************
关于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金属制造
公司”)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5 月 2 日,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为了满足金属制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
议。
      一、签订《采购协议》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金属制造公司采购其生产的能
源、动力、铁水、白灰、焦副产品等自产产品,经双方协商
签署《采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产品供应量
      年初按照产量、消耗量预计,按月确定具体供应量,按
照实际发生业务量办理结算。
       (二)产品价格
      采购的产品,优先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没有政
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低于同期市场价,具体价格由双
方在每笔交易发生时确定。
       (三)补充及期限
      1、本协议为双方采购业务的原则性协议,涉及相关具

                                138
体事项,可随时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详见附件 1。
    二、签订《委托协议》
    因金属制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拥有
的客户、销售及管理资源,支持金属制造公司初期的业务发
展,经合作双方协商,金属制造公司就原物料采购及销售、
自产产品销售等事宜,委托本公司与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
第三方,协商确定相关合同内容,就此双方签署《委托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委托事项
    金属制造公司的原物料采购、自产产品销售、原物料(包
括废旧物资)销售事项的业务谈判及合同协商。
    (二)费用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本公司不向金属制造收取费用。但
因委托事项本身产生的费用,由金属制造承担。
    (三)补充及期限
    1、本协议为双方委托业务的原则性协议,涉及相关具
体事项,可随时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详见附件 2。

                           139
    三、签订《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
    因金属制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充分利用公司拥有
的客户及管理资源,支持金属制造公司初期的业务发展,由
公司向金属制造供应主要原、辅料,经双方协商签署《主要
原、辅料供应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原、辅料的供应
    包钢股份将依照金属制造发出的订单向金属制造供应
主要原、辅料。
    (二)价格确定原则
    1、原、辅料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2、上述价格包括包钢股份将主要原、辅料运至约定的
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三)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须各自承担就起草、签订及
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费用。
    (四)生效及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详见附件 3。
    四、签订《资金使用协议》
    金属制造公司成立伊始,公司未对其注入流动资金,为
解决其经营中的资金需求,由公司向金属制造有偿提供资金
支持,经双方协商签署《资金使用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40
    (一)资金规模与用途
    本公司根据自身的资金筹措、现金流等情况,结合金属
制造的资金需求提供资金支持,具体规模根据需求确定,用
于提供金属制造公司的主营业务流动资金。
    (二)利息计算期限
    双方同意,资金使用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
至金属制造偿还占用资金止。
    (三)利率约定及利息支付
    1、双方约定,金属制造向本公司支付的利息,利率为
三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双方同意,以季度为周期,以金属制造每月使用本
公司资金余额的平均数为计息基数。
    3、金属制造于每季末向本公司支付利息后,本公司向
金属制造开具利息发票。
    (四)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详见附件 4。
    五、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为满足金属制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经双方协商签署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土地的宗地位臵及面积详见附件《金属制造公司租赁包
钢股份土地明细》

                           141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金属制造公司租赁包钢股份土地明细》确
定的土地租赁起始日期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租金标准
    租赁土地每年租金价格为:18 元/平方米(不含增值税)。
    详见附件 5。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42
附件 1
                关于包钢股份向金属制造公司
                        采购产品的

                         采 购 协 议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43
                   采 购 协 议

    甲方(采购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互利的原则,在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协
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并承诺诚实履行。

               第一条 采购范围
       能源、动力、铁水、白灰、焦副产品等乙方自产产
   品。
    第二条   产品要求
    乙方所供产品,需满足国标要求,没有国标的,需满足
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需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各项损失。
    第三条   产品供应量
    乙方向甲方所供产品的年供应量,年初按照产量、消耗
量预计,按月确定具体供应量,按照实际发生业务量办理结
算。
    第四条    产品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优先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
价;没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不低于同期市场价,具
体价格由双方在每笔交易发生时确定。

                          144
    第五条   产品运输、检验及费用
   (1)货物交付甲方时,乙方应提供重量磅单和检验报告,
由甲方对重量及质量进行检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果对产品规格、包装、
检验方法等有变更要求时,双方应进行协商。乙方若能满足
甲方要求,可按甲方所提出的变更要求予以调整。
    (3)由乙方承担运到甲方收货地点的费用,此费用包
含于产品价格中。
    第六条   交货及付款方式
    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每月末提前两个工作日
办理签证,并于当日交财务人员开具发票办理结算。
    第七条   产品质量异议期限及解决方式
    甲方接收货物 1 个月无异议视为合格,如有质量异议,
按照甲方质量异议程序处理。
    第八条   协议补充及期限
    1、本协议为双方采购业务的原则性协议,涉及相关具
体事项,可随时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包头

                         145
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
全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提供有关证明后可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
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页无正文,为协议各方签署页)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147
附件 2
                     委 托 协 议




   甲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48
                        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人):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托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内蒙古包头
    甲乙双方因生产的需要,本着诚信经营、互惠合作的原
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委托协议。特签定以下协议,
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原物料、销售自产产品、销售原物料。
乙方愿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组织销售及采购业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
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甲方的原物料采购、甲方自产产品销
售、原物料(包括废旧物资)销售事项。
    二、甲方的职责
    1、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等必要的法律文件。
    2、与第三方客户或供应商进行收款、结算、付款等业
务。
    3、与第三方签署合同。
    4、承担乙方受托办理事项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职责


                           149
    本着甲方利益最大化原则,负责与第三方联络,与第三
方协商确定上述代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草案相关事宜。
    除收付款、合同签署事宜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其它各
项事宜甲方均可委托乙方代理。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涉及具
体事项时,双方可形成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形式作为本协议
附件。
    四、工作原则:
    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按照采购管理的
有关规定,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
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2、乙方作为甲方的受托人,在受托事项范围内,应本
着甲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开展工作,不得损害委托人即甲方
利益。
    3、在整个委托过程中,双方均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
理。
    五、协议补充及期限
    1、本协议为双方委托业务的原则性协议,涉及相关具
体事项,可随时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六、费用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因委托
事项本身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0
    七、纠纷解决方式:在合作期间若发生意见分歧的。双
方可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进
行裁决。
    八、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协议各方签署页)
    甲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151
附件 3
             包钢股份向金属制造公司
               供应原、辅料的协议




                     中国、包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52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述双方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包头市签署:
    甲方(供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包钢股份”)
    住所地: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需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金属制造”)
    住所地: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包钢股份系拥有采矿、炼铁、炼钢、轧钢和相应的
生产辅助系统的综合性国有大型钢铁企业。
    2、金属制造是由包钢股份以其部分资产、业务及权益
为基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包钢股份同意依照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
金属制造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种原、辅料。
    据此,双方经平等协商,立约如下,并承诺以资信守:


    第一条 释义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
下含义:

                         153
    主要原、辅料:指金属制造生产过程中所需使用的由包
钢股份生产的主要原料、辅料,包括:原料、燃料、动力等。
    订单:指由金属制造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给包钢股份
对主要原、辅料进行订购的任何通知。
    独立第三方:指独立运作,与双方均无任何直接或间接
的股份权益、控制、关联等关系,并不必按照双方指示而行
事的第三方。
    第二条 主要原、辅料的供应
    (一) 包钢股份将依照金属制造发出的订单向金属制
造供应主要原、辅料。
    (二) 包钢股份在满足第三方的需求前必须确保优先
向金属制造供应主要原、辅料,若金属制造要求供应的主要
原、辅料的数量超出包钢股份生产能力,包钢股份不必亦无
义务向金属制造提供超出部分的主要原、辅料。
    (三) 金属制造没有义务向包钢股份保证最低购买量。
    (四) 在不超出其生产能力的前提下,包钢股份积极
满足金属制造对主要原、辅料供应的需求。
    (五) 包钢股份不得随意终止本协议约定供应原、辅
料产品。
    第三条 规格及要求
    金属制造要求包钢股份提供主要原、辅料供应时,必须
在有关的订单中明示所需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格。包钢
股份按照金属制造注明的品种、规格供应主要原、辅料,并

                        154
确保其供应的主要原、辅料符合金属制造订单的要求。
    第四条 价格确定原则
    (一) 原、辅料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二) 上述价格包括包钢股份将主要原、辅料运至约
定的交货地点而发生的传输、吊装、力资等运输费用。
    第五条 订购
    (一) 金属制造可按其需要向包钢股份发出订单以订
购主要原、辅料。订单内容须包括主要原、辅料的品种、规
格、品质要求、数量等。
    (二) 包钢股份须于收到金属制造订单后回复主要原、
辅料品种的供售价。在金属制造接获包钢股份回复后,若并
无书面通知包钢股份作任何更改,则该订单将自动落实。
    (三) 鉴于不同品种主要原、辅料的不同生产、采购
周期,双方同意订单自动落实后起,至金属制造订购的主要
原、辅料的生产、采购周期期限届满前,包钢股份无须向金
属制造交货。在有关期限届满后,包钢股份须按事前与金属
制造商定的安排向金属制造交货。
    第六条 交货地点
    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的不同,双方同意主要原、辅
料的交货地点为金属制造使用单位。
    第七条 质量检验
    (一) 在交货时包钢股份需同时递交品种、规格、化学
成分等相关参数。

                          155
    (二) 如检验后发现有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的主要原、
辅料,金属制造有权拒收。此外,若金属制造在加工过程中发
现有任何主要原、辅料不符合品质规格要求者,可退还给包
钢股份。就拒收的产品,双方可临时协商议定以较低价格将
其售予金属制造.
    (三) 如有争议时,双方应将检验样本委托国家认可的
独立检验部门或双方均能接受的检验部门进行进一步检验,
并以该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双方不得再作争议.检验费用
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计量
    (一) 原、辅料的计量按照实际过磅称重。
    (二) 动力的计量按照包钢股份现有计量方式计量。
    第九条 结算
    包钢股份供应主要原、辅料后,双方共同办理结算事宜。
    第十条 声明和保证
    (一) 包钢股份授予金属制造独家优先购买权。但金属
制造应在不迟于上个月第十五日前向包钢股份发出通知,告
知其将选择第三方(该第三方将提供更佳品质及优惠价格)
代替包钢股份提供主要原、辅料。
    (二) 包钢股份保证有权代表所属生产单位签订本协议,
保证该等生产单位严格履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包钢股份的
义务,金属制造可以向该等生产单位行使本协议中所规定的
对包钢股份的权利。

                        156
    (三) 双方分别作出声明和保证,本协议对其为有效且
有约束力的协议。
    第十一条 生效及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双方均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规定。若有违约,违约方对
另一方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由违约
方负责赔偿(遇不可抗力情况者除外)。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若因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或法
律、政令的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时,
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时,受影响一方
可暂时不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有
义务尽速重新履约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由双方通
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费用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双方须各自承担就起草、签订及
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费用。
    第十六条 签署文本

                           157
    本协议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
各执两份。
    第十七条 其他
    (一)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但不
影响本协议的执行。
    (二) 在不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基本原则前提下,在某
项具体交易过程中,双方在符合方便生产、有利交易、公平
对等的条件下,可在具体交易环节上以书面形式作出新的约
定。
    (三)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形
式作出,否则修改或补充不具法律效力。
    (四) 如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或宣告
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五) 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或其项下的任何
权利或义务不可由任何一方转让于任何第三方。




                        158
本页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原、辅料供应协议》的签字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59
附件 4
                       资金使用协议


    甲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甲方内蒙古包钢
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甲方的发展规划,为了提
升乙方的快速应变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解决乙方经营发展过
程中的资金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
资金支持,并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金借用
    甲方根据自身的资金筹措、现金流等情况,结合乙方的资金
需求,向乙方提供资金支持,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二、利息计算期限
    双方同意,资金使用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至乙
方偿还占用资金止。
    三、利率约定及利息支付
    1、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利息,利率为三年期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双方同意,以季度为周期,以乙方每月使用甲方资金余
额的平均数为计息基数。


                             160
    3、乙方于每季末向甲方支付利息后,甲方向乙方开具利息
发票。
    四、使用资金偿还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应于下述情形向甲方归还资金:
    1、甲方尚未向乙方提出资金归还需求,但乙方资金状况改
善,希望向甲方偿还资金;
    2、甲方有资金需求,向乙方提出归还要求,乙方应当归还,
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期限;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本协议
或作出与本协议内容相反的决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归还资
金,并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利息;
    4、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情形。
    五、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
同签署确认。


                            161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协议各方签署页)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
    盖章:
             年    月    日




                           162
附件 5
                                    合同编号: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与
         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年   月    日


                         163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甲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
    乙方: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制
造公司)


    甲方享有使用本协议项下的相关土地的权利,乙方拟租赁本
协议项下相关土地的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充分协
商,双方拟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 甲方将其合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甲方按照
现状将所涉租赁土地交付乙方,土地的宗地位臵及面积等双方以
附件 1《租赁土地明细》(下称《租赁明细》)的形式进行明确,
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 租赁土地宗地数量双方每年度可依据土地使用情况进
行调整,双方调整后在《租赁明细》中进行补充明确。
    二、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自《租赁明细》确定的土地租赁起始日期起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包钢股份原则上为金属制造公司提供
土地长期租赁使用的保障条件,但发生协议规定的终止、解除情
形的除外。
    (二)如乙方要求续租土地使用权,甲方应优先续租给乙方。


                             164
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2 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
意后,双方协商续展租赁事宜,并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赁用途
    (一)乙方应在租赁土地的限定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具体
用途双方在《租赁明细》中明确。
    (二)乙方根据自身需要需变更土地用途的,需征得甲方书
面同意,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对《租赁明细》进行相应调整。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
    (一)本协议项下的租赁土地每年租金价格为:18 元/平方
米(不含增值税)。租金按年度支付,年度租金总额结合双方当
年度签订的《租赁明细》及实际情况确定。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至下一年该日为一个年度,后续年度均依此计算。
    (二)租赁土地年度租金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应
于每年度 12 月 1 日前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年度租金后 30
日内向乙方开具当年度已收租金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按照《包钢(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土地租赁
标准原则上三年调整一次,若遇国家土地政策、税收政策、国家
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包钢(集团)公司土地租赁价格发生变化,
甲方有权对租金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双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租金标
准执行。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65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
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土地的使用进行监督。
    3、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土地。
   4、甲方保证对租赁土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5、对于因政府行为、公益事业需要或甲方生产经营所需而
铺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地上、地下以及地表所造成的对
租赁土地的占用、使用或其他不利影响等,甲方不承担任何工程
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6.甲方享有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收回乙方承租土地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合法享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有权
依据本协议约定使用土地。
    2、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向甲方
履行支付义务。
    3、乙方应当于租赁期限内合理使用租赁土地并确保租赁土
地的完好,协议解除或终止,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交回租
赁土地。
    4、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或抵押。
    六、土地的交付及返还
    1、除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合法占有的土地外,甲方应于协
议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向乙方交付本协议租赁土地。


                           166
    2、协议被解除、终止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60 日
内返还租赁土地。
    七、地上物租赁及新修、扩建、改建
    (一)乙方租赁土地同时涉及地上物租赁的,由乙方与地上
物权属方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二)乙方为生产需要须在租赁土地上新修、扩建或改建建
筑物或构筑物的,应征得甲方同意,且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地
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归属及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乙方未按法律规定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甲方有权解
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当赔偿
甲方损失。
    八、特别约定
    (一)在租赁期限内,如租赁土地被政府征用或因城市规划
等政府原因发生调整,则本协议自动终止,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
方自行承担,双方按照实际租赁期限对租金进行核算。如因前述
原因产生补偿或赔偿金,补偿或赔偿金与乙方无关,乙方拥有所
有权的地上物产生的补偿、赔偿除外。
    (二)若租赁土地被抵押的,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情况,在
抵押权条件成就前,甲方保证乙方租赁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益。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协议变更


                             167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
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变更,对另一
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租赁期限内,因甲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导致所租赁土地
发生改变的,甲方有权进行变更,双方就租赁协议的履行另行协
商确定。
    (二)协议终止
       1、协议期限届满。
       2、在协议期限内,双方以书面形式协商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丧失履行协议的条
   件。
       4、土地因征用、城市规划等政府原因无法继续租赁的。
    (三)协议解除
    1、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2、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交付租金,在甲方许可迟延的期限
内,仍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经甲方发出书面整改
通知后 7 日内,仍未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乙方在租赁土地上违法生产、经营或存在安全生产管理
问题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内容,另一


                             168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适当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若因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或
法律、法规的变化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时,
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时,受影响一方可暂
时不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有义务尽速
重新履约。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继续实现,任何一方
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十二、争议的解决
    对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应由涉及纠纷的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及其项下的任何权利或
义务不得由其中一方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二)如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或无效,不
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三)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但不影
响本协议的执行;
    (四)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
构成对该等权利的放弃。
    (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169
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两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70
       附件 12
                                        金属制造公司租赁包钢股份土地明细
           本附件作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一部分,
       双方在此对租赁土地的情况进行明确,附件内容已经双方确认。
                                                                                                        年度租金
                            街区                               租赁起始    租赁终止      租金标准
序号        使用单位                编码      租赁面积(平)                                          (万元)不含
                             号                                  日期        日期        (元/平)
                                                                                                         增值税

       动供总厂稀土钢炼铁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                           20    115-2007     5844.69                                     18           10.52
             空压站                                             月1日       月 31 日

       动供总厂天然气调压                                      2019 年 1   2023 年 12
 2                           20    115-2008      366.46                                     18            0.66
                 站                                             月1日       月 31 日

 3     动供总厂高煤放散塔    20    115-2013     1468.17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8            2.64




                                                          171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4   动供总厂 82#变电所   20   115-2014   21150.80                              18   38.07
                                                          月1日    月 31 日

    动供总厂水冲渣换热                                2019 年 1   2023 年 12
5                        20   115-2017   6039.98                               18   10.87
      站、软水换热站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6   动供总厂 56#变电所   20   115-2020   5217.24                               18   9.39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7   动供总厂 59#变电所   20   115-2023   2910.22                               18   5.24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8   动供总厂 54#变电所   20   115-2024   3809.34                               18   6.86
                                                          月1日    月 31 日

9   动供总厂焦化空压站   20   115-2025   2493.54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8   4.49



                                                    172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0   动供总厂焦煤放散塔   20   115-2028    538.80                                18   0.97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1        动供总厂        20   115-2029   353626.15                              18   636.53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2   动供总厂炼钢空压站   20   115-2030   4495.61                                18   8.09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3   动供总厂麦窑加压站   20   115-2032   2373.39                                18   4.27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4     稀土钢炼铁厂       20   116-2011                                          18
                                          110341.02         月1日    月 31 日         198.61

15     稀土钢炼铁厂       20   116-2016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8



                                                      173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6   稀土钢炼铁厂   20   116-2019                                          18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7     焦化厂       20   117-2021   337954.38                              18   608.32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8   稀土钢板材厂   20   119-2005                                          18
                                                      月1日    月 31 日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9   稀土钢板材厂   20   119-2012                                          18
                                    278487.18         月1日    月 31 日         501.28

                                                  2019 年 1   2023 年 12
20   稀土钢板材厂   20   119-2015                                          18
                                                      月1日    月 31 日

21   稀土钢板材厂   20   119-2018                 2019 年 1   2023 年 12   18



                                                174
                                                                月1日    月 31 日

       稀土钢板材厂(热轧                                   2019 年 1   2023 年 12
 22                          20   119-2022                                            18
             预留)                                             月1日    月 31 日

       稀土钢板材厂 4#服务                                  2019 年 1   2023 年 12
 23                          20   119-2027                                            18
               区                                               月1日    月 31 日

总计                          租赁面积       1137116.97                              年租金   204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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