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
加了会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包钢钢联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包钢股
份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
够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
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
均回避了表决,符合议事程序。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二、对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上调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
公司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
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
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确定了公允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
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吴振平
董 方
程名望
孙 浩
魏喆妍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