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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关于与北方稀土重新签署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2022-06-23  

                        股票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22-037

债券代码:155638            债券简称:19包钢联

债券代码:155712            债券简称:19钢联03

债券代码:163705            债券简称:20钢联03

债券代码:175793            债券简称:GC钢联0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方稀土
                   重新签署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拟与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稀土”)重新签署《稀土精矿供应合同》,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双
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39189 元/吨(干量,REO=50%),REO 每
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783.78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
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待双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实施。
     ●由于本公司和北方稀土同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包钢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北方稀土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
议的议案》已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稀土精矿
供应合同》定价机制全权办理日常与北方稀土就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协商及
续签稀土精矿供应合同事宜,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北方稀土
续签稀土精矿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稀土精矿交
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26887.2 元/吨(干量,REO=51%),REO 每增减 1%,
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双方约定,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每季度确定一
次。双方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和实际品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
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
之浮动。若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
整。
    2022 年二季度以来,稀土产品市场主要轻稀土产品价格震荡走高并
高位运行。鉴于此,按照与北方稀土约定的稀土精矿定价机制,公司拟上
调稀土精矿销售价格。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
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
上,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双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39189
元/吨(干量,REO=50%),REO 每增减 1%,不含税价格增减 783.78 元/吨
(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过 23 万吨(干量,REO=50%)。
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重新签署《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待
双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实施。
    因公司与北方稀土同为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智强
    注册资本:36.33 亿元
    办公地址:昆都仑区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路 83 号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应用产品;铌精矿及其深
加工产品;冶金产品、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化工产品、光电产品经营;
设备、备件的制造、采购与销售;进口本企业所需产品;出口产品;技术
的开发应用、推广转让,技术、信息服务;分析检测;建筑安装、修理;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农用物资、土壤改良剂、水溶肥料、
生物肥料、有机肥料的生产与销售。
    (二)关联关系:北方稀土是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包钢(集团)公司持有其36.66%股权,为《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北方稀土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按照公司与北方稀土约定的稀土精矿定价机制,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
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
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拟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双方稀土精矿
交易价格调整为不含税 39189 元/吨(干量,REO=50%),REO 每增减 1%,
不含税价格增减 783.78 元/吨(干量),稀土精矿 2022 年交易总量不超
过 23 万吨(干量,REO=50%)。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北方稀土重
新签署《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
交易价格的议案》,6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8 名非关
联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
营的需要及公司利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六、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此次上调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公司根据稀土
市场产品价格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
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
上,确定了公允的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对此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
允,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
益。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