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关于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与北方稀土协商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 符合双方约定的定价机制,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能够 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魏喆妍 邢立广 董 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