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2023-04-2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关于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意见
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协商,
确定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工作组正式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
其在计划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此期间,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对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
务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重要事项、财务报告等年报编制
内容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
们再次审阅了年报,认为:2022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对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测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遵循了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3 年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
行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关联交易
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三、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的实际
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主要是由于原、燃料供给端市场价格上涨和
销售量变动所致,关联交易均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定价客观
公允,不存在资金占用,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出不
利影响。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魏喆妍
邢立广
董 方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