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 公司通过查验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在审阅 2022年度财务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 的定期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对财务公司2022 年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风险评估情况如下: 一、包钢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 员会(银监复〔2011〕32号)批准开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8亿元,其中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80亿元 人民币,出资比例60%;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0%;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4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内蒙古 黄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0.36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龙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黄河路83号 810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 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包钢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设立了党总支委员会、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并按照决策系统、监督反馈系统、执行 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 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 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董事会负责财务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且有效的内部控 制体系,决定内控体系建设运行有关重大事项,授权高级管 理层决策相关事项;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内控体系建设运行履职情况;经理层负责组织各业务领域 的内控体系建设运行工作,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薪酬与审计委员 会。高级管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决策支持作用,保证财务公司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财务公司设置综合信息部、金融市场部、营业部、资金 财务部、信贷管理部、风险合规部、审计部七个内部职能部 门。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 序,在财务公司范围内实行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各 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 过部门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 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 险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业务管理 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同业管理办法》、《包钢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司反洗钱内控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和 业务操作流程,有效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防止洗 钱、金融诈骗等非法活动,确保资金安全。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 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 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 司严格执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强大的信息系统为支 撑,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 据安全性。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 务专用章和预留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 预留印鉴带出申请审批制度和带章外出制约机制。 (4)对外融资方面,公司具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会员资格。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市场拆入或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 际操作程序规范。 2、信贷业务控制 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包钢集团的成员单位。公司根据 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 信业务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贷 款业务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业 务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银行承 兑汇票签发业务操作细则》、《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 保业务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客户信 用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 信贷管理制度。 (1)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公司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授信业务管理 办法》,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须对全部企业客户授信项目进 行审议。信贷管理部就授信事项提出部门意见,并报送信贷 审查委员会审批。本公司单笔 5 亿元人民币(含)以下的流 动资金贷款由本公司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批;单笔 5 亿 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流动资金贷款由本公司信贷审查委 员会审查通过后,报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2)贷后管理 信贷管理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等进 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收集借 款单位的财务报表、动态掌握借款人的经营活动状况 3、会计核算控制 财务公司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他具体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 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 求和财务公司实际,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会 计核算暂行办法》,对会计核算流程进行了规范。财务公司会 计岗位设置分工明确、责任分离,严格执行岗位不相容的相 关规定;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准则执行,并执行必要的复核程 序,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 报告,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符合会计信息质 量要求。 4、内部审计控制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 部门——审计部,制定《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工 作规定》、《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审计操作规程》、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离任、离岗审计管理规定》等 相关制度,规定了审计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审计的工作目标、 工作方法和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等,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 部审计和监督。 审计部针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 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就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之处,在制度管理、制度完备性、合规 性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包钢财务公司制定了《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 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业务 管理系统故障应急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管理制度》《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科技数据管理办法》、《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 内控制度》、《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 则》、《包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网络及系统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等一系列制度及操作规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进 行了规范。 包钢财务公司依托成都九恒星科技的智能资金管理系 统、I8 风险管控与决策支持系统、监管数仓系统,已建成覆 盖整个包钢集团的资金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 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业务功能模块包括资金结算、网上金融、 财务核算、评级授信、信贷业务、风险管理、CA 认证及电子 签章、权限管理、电子回单管理、报表模块、风险管控、决 策支持等,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 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业务处理功 能。包钢财务公司严格限制系统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权限, 并通过网络安全风险防护、数据安全管理、信息科技外包项 目风险管控和信息系统应急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安全。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总体有效, 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财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及监管指标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为 13,524,218,582.18 元,负债总额 11,293,441,521.38元, 所 有 者 权 益 2,230,777,060.80 元 ; 2022 年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15,921,314.51元。具体经营情况请参见下表: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524,218,582.18 12,107,914,234.32 负债总额 11,293,441,521.38 10,009,859,031.10 吸收存款余额 11,267,824,213.73 9,561,533,368.60 所有者权益 2,230,777,060.80 2,098,055,203.22 营业收入 315,921,314.51 276,432,851.60 利润总额 176,964,202.35 142,700,598.39 净利润 132,721,857.58 107,020,017.82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 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二)监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财务公司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 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34条规定要求,具体指 标如下: 1、规定: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财务公司实际:资本充足率为23.59%,符合规定。 2、规定: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财务公司实际:流动性比例为51.43%,符合规定。 3、规定:贷款比例不得高于80%。 财务公司实际:贷款比例为56.32%,符合规定。 4、规定: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 0.13%,符合规定。 5、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96%,符合规定。 6、规定: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的比例为 7.54%,符合规定。 7、规定: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的 比例为 17.07%,符合规定。 8、规定: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的比 例为 0.36%,符合规定。 9、规定: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财务公司实际:投资总额为 0,未开展相关业务。 10、规定: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财务公司实际: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 0.07%,符合规定。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约 450,444.11 万元,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约为 189,500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 迟付款的情况。 四、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 我们做出如下评估结论(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银保监会颁布的《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三)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 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故障、被诈骗、高级管 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财务公司未因违法违规收到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五)财务公司未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 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事项; (六)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 来安全隐患的事项,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 陷。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