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 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且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情形。 2、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页: 刘浩 独立董事 章剑平 独立董事 方芳 独立董事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