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仔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以下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宁宣杭公司债务转增资本公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
的债务转增资本公积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平、对等原则,该事项符
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上
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陶文胜和陈季平均
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关于授权购买委托理财的议案》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
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正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及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本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两项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浩: 章剑平: 方芳: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