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皖通高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与认购安徽
交控沿江高速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
细查阅了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关于参与认购安徽交控沿江高速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涉及的认购安徽交控沿江高速 REITs 事项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平、
对等原则,该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在上述议案的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项小龙、杨晓光、
陶文胜和陈季平均依法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非关联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刘浩: 章剑平: 方芳:
二O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