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皖通高速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2022-10-29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2 年 10 月 28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
量,保障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保证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三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制定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申请相关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的合法性、合规性,保障并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公司可对以下信息进行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拟披露的信息被依法认定为国家秘密,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
或者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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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按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
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
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
规章规定的,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
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
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
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五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七条 对于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
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后,妥善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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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
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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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审批表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暂缓或豁免披
申请时间 暂缓 豁免
露的类型
暂缓或豁免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 相关知情人是
缓或豁免事项 是 否 否已作书面保 是 否
知情人登记表 密承诺
申请人员
董事会秘书室审核意见
经营层审核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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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审批意见
附件 2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保密承诺书
作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事项的知情人,本人声明并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并将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
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本人承诺:对知悉的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严格保密,
不在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之前擅自以任
何形式泄露、报道或传播任何信息。
3、本人承诺:不利用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买卖或者建
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
他人操纵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不在投资价值分析
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4、本人作为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知情人,有义务
在获悉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事项之日起,主动填写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
室备案。
5、如因本人保密不当致使公司暂缓、豁免事项泄露,本
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内幕信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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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签字:
承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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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知情人登记表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 知情 自然人 所在单 职务/岗 证件 证件号码 与上市 知悉内 因何原 知悉内 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 登记 登记
号 人 姓名/法 位/部门 位 类型 公司的 幕信息 因获悉 幕信息 具体内容 所处阶段 时间 人
类型 人名称/ 关系 时间 内幕信 方式
政府部 息
门名称
注:
1. 填报知情人类型,包括自然人、法人、政府部门。
2. 填报知悉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
3. 填报内幕信息具体内容,包括知情人所调阅的公司何种资料,可根据需要添加附页进行详细说明。
4.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5. 如为公司登记,填写公司登记人名字;如为公司汇总,保留所汇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附件 4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事项登记表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类型 暂缓 豁免
暂缓或豁免的原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董事长签字:
董事会秘书签字:
登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