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皖通高速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2-12-31
股票代码:600012 股票简称:皖通高速 编号:临 2022-046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
经初步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约人民币 371.25 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所披露的数据
为准。
2022年12月30日,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公司拟将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会
计折旧政策变更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45
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砖混结构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
值率为3%;其他结构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3%,
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和损耗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
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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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固定资产管
理的需要,公司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进行了梳理,重新核定了部分房屋及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公司目前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两类,一是
公路经营管理用,二是公司本部管理自用或闲置对外出租,其中本部管理用房
屋及建筑物主要位于皖通高速高科技产业园区内,产权证书均为47年,均采用
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预计使用寿命
相对较长,到期回收残值相对较高。因此为了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
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及预计净残值率。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具体内容
变更前,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3%。变更
后,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45年、预计净残值率
为5%;砖混结构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3%;其他
结构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3%,其中:简易结构
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10年,除简易结构外的其他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
限为20年;与公路经营管理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按收费期与使用寿命
孰短确定。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
相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
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对公
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将产生影响。
经初步估算,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对2022年度折旧减少约495万元,预计将
增加本公司2022年度的净利润约371.25万元。最终影响数以公司2022年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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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进行变更,能更准确反映
公司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
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
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
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会计
估计变更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进行了复核,未发现情况说明在
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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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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