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一、引言 (一)银行简介 华夏银行于 1992 年 10 月在北京成立。1995 年 3 月实行 股份制改造,2003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是 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本行积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 展理念,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立足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 以存款立行、科技兴行、人才强行、风控保行作为根本的战 略导向,坚持特色化、数字化、轻型化、专业化、综合化、 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努力打造一家“大而强”“稳而优”的现代 金融集团。 本行面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存款、贷款、投资银 行、贸易金融、绿色金融和现金管理等专业化、特色化和综 合化金融服务。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各种零售银行产品和服 务,以科技为引领,以提升客户体验为牵引,大力开展零售 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广大金融消费者需求。以合规经 营和创新发展为主旨,持续推动同业、利率汇率交易、资产 管理及资产托管等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客户 能力。 在 2019 年 7 月英国《银行家》全球 1000 家银行排名中, 本行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 56 位、按资产规模排名全球第 1 67 位,分别较上一年度提升 9 位和 3 位。在美国《福布斯》 杂志 2019 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榜单中,本行排名第 265 位,较上一年度提升 24 位。 (二)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三)披露声明 本报告是按照银保监会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 及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 能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本行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 的前瞻性陈述,投资者不应过分依赖。 二、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一)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 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本集团并表(以下简称本集团)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 的本行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1.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本集团 4 家子公司,即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油华夏 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均已纳入 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并表范围不存在差异。 2.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2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集团 4 家子公司纳 入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4 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表1 前十大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初始 排 持股比例 注册 被投资机构名称 投资 注册地 序 (%) 资本 余额 4,92 6,00 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 1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82 0 0 路 36 号经开区金融中心 A-413 室 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 北京市大兴区康庄路 52 号院 14 号 2 100 80 125 有限责任公司 楼 1 层 110、111、112、113 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 3 35 70 75 四川省江油市诗城中路 49 号东楼 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春融街惠兰 4 35 70 50 股份有限公司 园 F 区商铺 4 家子公司均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要求计算资本充足 率。 3.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报告期内,本集团 4 家子公司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且 不存在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的情形。 (二)资本充足率 2019 年末,本集团权重法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5%,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91%,资本充足率 13.89%,满足监管要 求。 表 2 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并表口径 未并表口径 并表口径 未并表口径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09,148 199,951 198,197 190,131 一级资本净额 269,302 259,922 218,313 210,109 资本净额 314,020 301,242 276,056 265,79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5% 9.27% 9.47% 9.4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91% 12.04% 10.43% 10.43% 资本充足率 13.89% 13.96% 13.19% 13.19% 3 (三)资本构成 1.主要资本构成项 本集团资本构成如下,资本及杠杆率详细信息见附件。 表3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核心一级资本 209,153 实收资本 15,387 资本公积 53,292 盈余公积 15,662 一般风险准备 34,706 未分配利润 87,48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369 其他 1,252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5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09,148 其他一级资本 60,154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59,971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83 一级资本净额 269,302 二级资本 44,718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3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4,353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65 总资本净额 314,020 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2019 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 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根据监管规定,权重法下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 准备,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 1.25%。2019 年末,本 集团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为 143.53 亿元,未超 出可计入限额。具体如下: 4 表4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量方法 项目 金额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14,353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26,211 权重法 若未达到可计提上限,与上限的差额 11,858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14,353 3. 实收资本变化事项 报告期内无增加或减少实收资本、分立和合并等事项。 4.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报告期内,本行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50 亿元。 (四)风险加权资产 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 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 资产。2019 年末,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 表5 集团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111,272 1,956,605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14,103 12,836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35,611 122,909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260,986 2,092,350 (五)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本集团以风险偏好为前提,识别与评估主要风险,并结 合实际合理确定资本附加。以资本规划为基础,充分考虑各 类风险因素,完善资本压力测试体系,制定资本充足率压力 测试方案,充分评估压力情景下的资本充足水平。完善资本 应急管理体系,分级设定资本充足率预警级别,明确压力情 5 景下的应急联动机制和应对措施。构建涵盖资本规划、配置、 监测、报告的全流程管理体系,确保资本管理有序运行。 (六)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结合内外部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要求,基于发展规划, 制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2020 年资本规划》。该规 划在集团内全面实施,并与风险偏好、年度经营策略、全面 预算管理形成动态平衡,实现业务发展、经营效益、风险管 理、资本管理的协调统一。 本集团根据中长期资本规划,设定全面、审慎、前瞻的 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并持续优化完善资本综合管理体系。 本规划期以来,坚持股东投入和利润转增相结合,多渠道补 充资本,为业务发展提供较好支撑。同时以价值创造为导向, 强化资本对经营发展的全流程引导和约束,推进资本的精细 化、集约化管理,走轻资本发展道路。 三、全面风险管理 本集团建立并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形成层次分 明、覆盖全面、职责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 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在 风险管理体制中的职责分工,建立有序衔接、有效制衡、运 转顺畅的各项风险管理机制。 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面风险 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向董 事会提供风险合规专业意见或根据授权就风险合规事项进 行决策。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高级管理层 6 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授信审批委员会、资产风险处置委员 会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实现对重要风险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2019 年,按照“专业化、集约化”和“针对性更强、边界 更清晰、人员更精简”的方向开展了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改革, 整合优化风险管理部门及职责,风险管理配套机制更加完 善。调整后架构如下: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加强风险文化建设,贯彻全面风 险管理理念,增强全员风险管理意识。强化风险策略的执行, 加强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约束。完善集团风险并表管理,优 化分支机构风险评价,提升集团内部风险管理目标的一致性 和协调性。持续推进风险计量体系建设,加大金融科技在风 7 险管理领域的应用力度。各类风险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风险 管理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 四、信用风险 (一)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 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 收益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根据发展战略和风险偏好制定信用风险政策,涵 盖区域政策、行业政策、客户政策等。区域政策方面,积极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区域一体 化发展等国家战略要求和区域战略要求,实施区域风险分类 管理。行业政策方面,综合考虑国家战略导向、行业发展前 景和行业风险实际施行行业差异化管理。客户政策方面,完 善客户名单制管理,调整优化客户结构。 信用风险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与计 量、风险监测与报告、风险控制与缓释等方面。本集团建立 有效的信用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识别评估不同业务和 产品所涉及的信用风险,不断完善信用风险计量技术,定期 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采取适当、有效的风险缓释措施对信 用风险予以控制。 (二)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根据监管规定对 8 资产及其缓释品予以分类,确定适用的风险权重,以此计算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019 年末,本集团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合 计 21,112.72 亿元。按照主体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表6 按主体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2,993,959 2,884,944 现金类资产 191,947 191,947 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180,655 180,655 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125,355 125,355 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352,312 327,907 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8,349 8,140 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1,425,600 1,357,863 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53,099 40,529 对个人的债权 488,801 484,707 股权投资 5,195 5,195 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 29,202 29,202 其他表内项目 133,444 133,444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453,687 173,608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10,570 10,570 总计 3,458,216 3,069,122 2019 年末,本集团按照风险权重划分的表内信用风险 暴露情况如下: 表7 按权重划分的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权重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0% 572,881 572,881 20% 190,840 184,407 25% 141,532 141,532 50% 185,377 185,182 75% 356,778 340,310 100% 1,531,688 1,445,769 150% - - 250% 11,543 11,543 400% 2,520 2,520 1250% 800 800 总计 2,993,959 2,884,944 9 (三)信用风险缓释 本集团建立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缓释管理政策体系,涵 盖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分类、认定、分配、计算与应用的管理 流程。风险缓释管理以抵质押品管理为主线,包括押品的准 入标准、分类、抵质押率、价值管理、评估方法、权证管理 等,并建立抵质押品管理系统,为资本计量提供风险缓释数 据支持。 本集团严格押品准入,审慎评估押品价值,并定期开展 押品价值重估,不定期监测押品价值波动。押品估值根据抵 质押物的特点,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变现难易程度和资产处 置价格等因素后,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通过内外部评估相 结合的方式确定,认定流程包括价值调查、审查和认定三个 环节。主要抵质押品类型有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现金 及其等价物、建设用地及其他使用权和应收账款。2019 年末, 信用风险资产对应的风险缓释情况如下: 表8 信用风险资产对应的风险缓释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表内信用 表外信用 交易对手信 项目 总计 风险缓释 风险缓释 用风险缓释 现金类资产 64,057 274,292 - 338,349 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 24,548 - - 24,548 我国政策性银行 我国公共部门实体 3 - - 3 我国商业银行 20,406 4,512 - 24,918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 - - - - 中央银行 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 - - - - 行和公共部门实体 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 - - - - 10 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四)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1.不良贷款 本集团严格执行银保监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规定, 对贷款实施五级分类管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 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2019 年末,本 集团不良贷款余额为 342.37 亿元,比年初增加 44.28 亿元。 2.贷款减值准备 本集团按照会计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 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风险量化参数,结合 宏观前瞻性信息,计提贷款减值准备金,并纳入当期损益。 2019 年末,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485.9 亿元,比年初增 加 13.15 亿元。 五、市场风险 (一)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 品价格)的不利变动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险。市场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与集团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 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涵盖识别、计 量、监测、控制和报告的全过程,在偏好范围内实现风险调 整后收益最大化。目前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 险和汇率风险。 2019 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集团 围绕全年风险管理策略,严格落实市场风险偏好,持续跟踪 11 分析重大事件对相关业务市场风险的影响,加强重点业务专 题分析和风险提示预警,不断完善市场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市场风险管理状况良好,市场风险限额各项指标 均在目标范围内运行,市场风险整体可控。 (二)市场风险计量 本集团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分别计量利率风 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的资本要求。 2019 年末,本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41.03 亿元,监 管资本要求合计 11.28 亿元。 表9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类型 资本要求 一般利率风险 703.26 汇率风险 234.30 商品风险 - 股票风险 - 期权风险 - 特定风险 190.71 合计 1,128.27 六、操作风险 (一)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 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管 理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 险管理体系,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促进流程 优化,提高服务效率,保证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019 年,本集团强化操作风险识别和重点领域风险防 控,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持续优化操作风险管理系统, 12 建立业务连续性和外包风险管理评价机制。报告期内,操作 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二)操作风险计量 本集团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2019 年末, 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1,356.11 亿元,监管资本要求 合计 108.49 亿元。 七、资产证券化 (一)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行主要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投 资者等角色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1.作为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负责基础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 交易结构设计、申报文件准备、报批、销售、发行等工作; 作为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手册要求,负责管理证 券化产品对应基础资产、定期做好回收款转付和信息披露等 存续期管理工作。 为有效盘活存量、调整结构,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截至 2019 年末,本行共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12 期,累计发 行规模 339.95 亿元,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包括 对公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对公不良贷 款、不良信用卡资产和不良住房抵押贷款。 本行作为发起机构且在存续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 13 不存在提前摊还情况。承担的风险主要是自持的优先级、次 级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目前存量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外 部评级机构均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作为投资者 本行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购买、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获取投资收益,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本行根据年度投资策略及证券的风险收益 情况,决定投资金额和期限结构。 资产证券化会计政策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 内容。 (二)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 本行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和 资本要求。2019 年末,资产证券化资本要求为 5.36 亿元。 表 10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 类别 风险暴露余额 风险暴露余额 作为发起机构 267.17 - 作为投资者 30,038.74 - 合计 30,305.91 - 注:作为发起机构是指持有的自身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优先、次级部分所形成的风险暴露。 八、其他风险 (一)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在交易的现金流最终 交割前违约的风险,包括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 14 信用风险、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与中央 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制定交易对手信用风 险管理相关制度,对交易对手的额度管控、风险缓释、违约 后处置进行界定,并初步建立相关信息系统,进一步夯实数 据基础。 (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 导致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缺口风 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 本集团利率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是,以控制利率风险水平 为前提,结合利率走势分析,合理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促进 净利息收入提升。本年度依托系统建设成果,利率风险管理 水平及计量能力得到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负债重定 价期限分布合理,利率变化对收益和价值的不利影响可控。 敏感性分析过程中,假设利率整体发生平行变化并且不 考虑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风险管理活动,2019 年末本 集团利率敏感性分析如下: 表 11 银行账簿利率敏感性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基点变化 利息净收入 权益 利息净收入 权益 上升 100 个基点 -769 -3,104 -136 -3,137 下降 100 个基点 769 3,241 136 3,322 九、薪酬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5 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审议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 议,并监督方案实施等。 (二)薪酬管理 1.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与公司治理 要求、战略发展导向和经营目标相匹配。薪酬分配以岗位职 级为基础,以业绩效益为导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和各 项薪酬政策,提升薪酬分配效益,促进业务稳健持续发展。 2.薪酬与风险 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主要与 员工岗位职级相关,绩效薪酬与工作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挂 钩。建立与资产质量和风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全 行员工审慎尽责开展业务,抑制短期行为。根据风险管理需 要,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员工建立延期支付制度。对于 实施延期支付的员工,如在规定期限内存在风险损失超常暴 露,可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尚 未发放部分。 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 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 3.薪酬与绩效 16 强化合规管理和风险管控,支持经营转型和业务发展, 建立战略执行、计划指标、绩效评价、合规经营与社会责任 构成的业绩评价体系,从战略落实、计划执行、发展质量和 合规经营四个角度,引导经营机构合理把握效益、质量和风 险的平衡,提升经营管理稳健性和科学性。 根据国家政策及监管规定,未实施股权及其他形式股权 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绩效薪酬均以现金形式支付。 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董事会 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请参见 2019 年年度报告。 17 附件 (一)资本构成 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 本集团 2019 年末资本构成等详细信息如下: 附表 1 资本构成披露模板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额 核心一级资本: 1 实收资本 15,387 2 留存收益 137,853 2a 盈余公积 15,662 2b 一般风险准备 34,706 2c 未分配利润 87,485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54,544 3a 资本公积 53,292 3b 其他 1252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 4 - 的银行填 0 即可)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369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09,153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 审慎估值调整 - 8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 9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5 10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 11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 14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 15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 18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 17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18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1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20 抵押贷款服务权 不适用 21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 22 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 15%的应 - 扣除金额 23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 24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 不适用 25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 2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26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 26c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 27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2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5 29 核心一级资本 209,148 其他一级资本: 3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59,971 31 其中:权益部分 59,971 32 其中:负债部分 - 33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83 35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60,154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38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3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4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 41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 41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 19 41c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42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44 其他一级资本 60,154 45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269,302 二级资本: 4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30,000 47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 4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365 49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5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14,353 51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44,718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 53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 54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55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5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 56b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 56c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5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58 二级资本 44,718 59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314,020 60 总风险加权资产 2,260,986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5% 6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91% 63 资本充足率 13.89% 64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 65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66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67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 20 68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4.25%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 71 资本充足率 8%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2,269 73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 74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不适用 75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8,631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48,590 77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4,353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78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 79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 80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81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82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30,000 83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 附表 2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公布的合并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 项目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2,911 191,940 存放同业款项 15,938 15,898 拆出资金 23,461 23,444 衍生金融资产 926 9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050 25,201 应收利息 不适用 16,58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829,171 1,824,680 交易性金融资产 89,783 89,659 债权投资 675,286 664,680 21 其他债权投资 129,400 116,69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961 3,582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13,466 13,466 商誉 - - 无形资产 80 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8,574 8,631 其他资产 12,782 25,531 资产总计 3,020,789 3,020,99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43,617 5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02,337 301,154 拆入资金 104,064 103,251 衍生金融负债 1,802 1,8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3,774 235,190 吸收存款 1,671,276 1,656,392 应付职工薪酬 6,647 6,647 应交税费 5,572 5,686 应付利息 不适用 21,429 应付债务凭证 403,584 100,000 预计负债 2,147 2,147 其他负债 16,632 317,744 负债合计 2,751,452 2,751,493 股东权益 股本 15,387 15,387 其他权益工具 59,971 59,971 资本公积 53,292 53,292 其他综合收益 1,084 1,252 盈余公积 15,662 15,662 一般风险准备 34,706 34,706 未分配利润 87,486 87,485 少数股东权益 1,749 1,749 股东权益合计 269,337 269,504 附表 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代码 商誉 - a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5 b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 -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 - c 22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 - d 权)相关的递延税负债 股本 15,387 e 资本公积 53,292 f 其他综合收益 1,252 g 盈余公积 15,662 h 一般风险准备 34,706 i 未分配利润 87,485 j 附表 4 第二步披露的所有项目与资本构成披露模板中的项目对应关系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核心一级资本 数额 代码 1 实收资本 15,387 e 2 留存收益 137,853 h+i+j 2a 盈余公积 15,662 h 2b 一般风险准备 34,706 i 2c 未分配利润 87,485 j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54,544 f+g 3a 资本公积 53,292 f 3b 其他 1252 g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 4 - 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 0 即可)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369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09,153 7 审慎估值调整 - 8 商誉(扣除相关税项负债) - a-c 9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5 b-d 附表 5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模板 单位:人民币百万 元 信息披露模板: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1 发行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标识码 360020 1720030 1928014 23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3 适用法律 法(试行)》 法(试行)》 法(试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 《商业银 行资本管 4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理办法(试 行)》过渡 期规则 其中:适用 《商业银 行资本管 5 理办法(试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行)》过渡 期结束后 规则 其中:适用 6 法人/集团 法人和集团 法人和集团 法人和集团 层面 7 工具类型 优先股 二级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可计入监 管资本的 数额(单位 8 19,978 30,000 39,993 为百万,最 近一期报 告日) 9 工具面值 20,000 30,000 40,000 10 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 应付债券 其他权益 初始发行 11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17 年 5 月 24 日 2019 年 6 月 24 日 日 是否存在 期限(存在 12 永续 存在期限 永续 期限或永 续) 其中:原到 13 无到期日 2027 年 5 月 26 日 无到期日 期日 发行人赎 14 回(须经监 是 是 是 管审批) 24 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 5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 5 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 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 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 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 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 其中:赎回 有权于每年的计息日赎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 发行之日后第 5 年付息 日期(或有 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 符合相关要求,本行有 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 15 时间赎回 股,赎回期至本次优先股 权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 次债券。在本次债券发 日期)及额 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 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次债 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 度 止。 券。 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 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 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 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 债券。 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 5 2016 年 3 月 28 日)起 5 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 年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 批准并符合相关要求, 准并符合相关要求,本行 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 有权于每年的计息日赎 发行之日后第 5 年付息 其中:后续 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 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 16 赎回日期 股,赎回期至本次优先股 无 次债券。在本次债券发 (如果有) 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 行后,如发生不可预计 止。 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 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 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 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 债券。 分红或派 息 其中:固定 分阶段调整股息 分阶段调整票面利率 17 或浮动派 固定 率(具体见发行方案) (具体见发行方案) 息/分红 其中:票面 4.20%(第一个计 4.85%(第一个计息周 18 利率及相 4.8% 息周期) 期) 关指标 其中:是否 19 存在股息 是 否 是 制动机制 其中:是否 可自主取 20 完全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权 完全自由裁量 消分红或 派息 其中:是否 21 否 否 否 有赎回激 25 励机制 其中:累计 22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或非累计 是否可转 23 是 否 否 股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 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以下)时,公 司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 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 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 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 额全部或部分转为普通 股,并使公司的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恢复到 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 情形下,本次优先股按同 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 股。当优先股转换为普通 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 其中:若可 恢复为优先股。 转股,则说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 24 不适用 不适用 明转换触 发事件发生时,公司有权 发条件 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 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 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 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 转为普通股。当优先股转 换为普通股后,任何条件 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 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 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 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 股或减记,公司将无法生 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 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 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公司 将无法生存。 26 其中:若可 转股,则说 25 明全部转 全部或部分 不适用 不适用 股还是部 分转股 本次优先股的初始强制 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 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即 2015 年 4 月 17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 价,即 14.00 元/股。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 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 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公司发行的附有 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 资工具转股而增加的股 本,如优先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配股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其中:若可 转股价格将按下述公式 转股,则说 进行调整: 26 明转换价 不适用 不适用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的转 格确定方 股价格:P1=P0/(1+n); 式 增发新股或配股后的转 股价格:P1=P0×(N+Q× (A/M))/(N+Q);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有 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 为 该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Q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配 股的数量,N 为该次增发 新股或配股前公司普通 股总股本数,A 为该次增 发新股价或配股价,M 为 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 公告日(指已生效且不可 撤销的增发或配股条款 的公告)前一交易日普通 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 的有效转股价格。 27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变化 情况时,将依次对强制转 股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 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当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公 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 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及股东权益发生变化 从而可能影响本次优先 股股东的权益时,公司将 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及平 衡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 股东权益的原则,视具体 情况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制订。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 价格不因公司派发普通 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进 行调整。 其中:若可 转股,则说 27 明是否为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强制性转 换 其中:若可 转股,则说 28 普通股 不适用 不适用 明转换后 工具类型 其中:若可 转股,则说 29 明转换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工具的发 行人 30 是否减记 否 是 是 28 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 发事件发生时,即发行 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 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生存;(2)相关部门认 降至 5.125%(或以下), 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 发行人有权在报银保监 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 会并获同意、但无需获 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 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 存续的本次债券按照票 其中:若减 面总金额全部或部分减 记则说明 记,促使核心一级资本 31 不适用 减记触发 充足率恢复到 5.125%以 点 上。 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 者:(1)银保监会认定 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 无法生存;(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 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 存。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 32 部分减记 不适用 全部减记 全部或部分减记 还是全部 减记 其中:若减 记,则说明 33 永久减记 不适用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还是暂时 减记 其中:若暂 时减记,则 34 说明账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价值恢复 机制 29 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 清算时清 和处于高于本次债券顺 列于存款人、一 偿顺序(说 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 位的次级债务之后,发 般债权人和次级 明清偿顺 之后,股权资本、其他 行人股东持有的所有类 35 债务之后,先于 序更高级 一级资本工具和混合资 别股份之前;本次债券 公司普通股股 的工具类 本债券之前 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 东 型) 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 具同顺位受偿 是否含有 36 暂时的不 否 否 否 合格特征 其中:若 有,则说明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该特征 (二)杠杆率 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 [2015]1 号)信息披露要求,本集团 2019 年末杠杆率情况如 下: 附表 6 模板一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余额 1 并表总资产 3,020,997 2 并表调整项 - 3 客户资产调整项 - 4 衍生产品调整项 5,159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4,907 6 表外调整项 455,110 7 其他调整项 -5 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3,486,168 30 附表 7 模板二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余额 1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2,968,820 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5 3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2,968,815 4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1,993 5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4,093 6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 7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 8 - 生产品资产余额 9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 10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11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6,086 12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51,250 13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14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907 15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16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56,157 17 表外项目余额 730,829 18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275,719 19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455,110 20 一级资本净额 269,302 2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3,486,168 22 杠杆率 7.72% 注:模板一和模板二中的数据按非现场监管报表口径披露。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