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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银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0-31  

                        A 股代码:600015          A 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40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 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1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18 人,有效表决票 18 票。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列席会议的有:监事孙彤军、
林新、武常岐、马元驹、祝小芳、赵锡军、朱江、徐新明、宋协莉。会议由李民
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度优先股股息分配的议案》。
    本行优先股发行规模为 2 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首个计息周期股息
率为 4.20%(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期),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4.20 元(含税),
本次发放现金股息合计人民币 8.40 亿元(含税)。董事会授权高级管理层全权办
理本次股息分配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将满 8
年,按照规定,本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提供相关服务(包
括中期审阅、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费用预算合计不超过 800 万元。
本行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会计师事务所
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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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赞成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
的议案》。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政策》共分为十章三十一
条,明确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内容、要素、原则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治理结构,以及董事会、高管层的职责,并提出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总体
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 1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三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对以上第二、三项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已投赞成票。
    会议同意以上第三项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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