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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夏银行:华夏银行2022年资本充足率报告2023-04-2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1
     一、引言
    (一)银行简介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2 年 10 月在北京成立。
1996 年 4 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03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交易,是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
    截至 2022 年末,本公司在全国 122 个地级以上城市设
立了 44 家一级分行,78 家二级分行,营业网点总数 987 家。
    本公司积极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
发展理念,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立足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
面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存款、贷款、投资银行、贸易
金融、绿色金融和现金管理等专业化、特色化和综合化金融
服务。面向个人客户提供存款、消费金融、借记卡、信用卡、
财富管理、私人银行、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
全方位满足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需求。以合规经营和创
新发展为主旨,持续推动同业、利率汇率交易、资产管理及
资产托管等业务协同稳健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客
户能力。
    在 2022 年 7 月英国《银行家》全球 1000 家银行排名中,
本公司按一级资本排名全球第 46 位、按资产规模排名全球
第 59 位。
    (二)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三)披露声明


                           2
        本报告按照银保监会监管规定中资本充足率的概念及
规则而非财务会计准则编制,因此报告中的部分资料并不能
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财务资料直接进行比较。
        本报告包含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不
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
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
差异。
        二、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一)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
构(以下简称“本集团”,并表口径),本公司资本充足率计
算范围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未
并表口径),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
        1. 被投资机构的并表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按照监管要求开展被投资
机构的并表处理,具体如下:
             表1   被投资机构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并表处理方法


序号      被投资机构类别                       并表处理方法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
 1      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纳入并表范围
        (保险公司除外)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核心一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本集团核心一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   级资本净额 10%的部分扣除,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
 2
        少数资本投资       资从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
                           算风险加权资产

        对工商企业的少数
 3                         不纳入并表范围
        股权投资



                                          3
        2.监管并表与财务并表的差异
        本集团 5 家子公司,即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江油华夏
    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和华夏理财
    有限责任公司均已纳入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并表范围不存
    在差异。
        3.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要求,本集团 5 家子公司纳入并
    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5 家子公司均按照《资本管理办法》
    要求计算资本充足率。基本情况如下:
                  表2       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占该公
                                       持股数
序                            初始投            司股权
        被投资机构名称                 量(百            会计科目核算      股份来源
号                            资余额              比例
                                       万股)
                                                (%)

     北京大兴华夏村镇银行
1                                100       —       80   长期股权投资   自有资金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呈贡华夏村镇银行
2                                 35       35       70   长期股权投资   自有资金入股
     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江油华夏村镇银行
3                                 35    52.50       70   长期股权投资   自有资金入股
     股份有限公司

4    华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4,920       —       82   长期股权投资   自有资金入股


5    华夏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3,000       —      100   长期股权投资   自有资金入股


        4.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报告期内,本集团 5 家子公司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且
    不存在集团内部资本转移限制的情形。
        (二)资本充足率

                                           4
       2022 年末,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4%,一级资
 本充足率 11.36%,资本充足率 13.27%,满足监管要求。并
 表和未并表资本充足率相关情况如下:
                               表 3 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并表            未并表        并表                 未并表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62,499          243,588      240,073               224,226
一级资本净额           322,724          303,559      300,279               284,197
资本净额               377,107          352,713      350,673               328,74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4%            9.03%         8.78%                 8.60%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36%           11.26%       10.98%                10.90%
资本充足率             13.27%           13.08%       12.82%                12.61%

       (三)资本构成
        1.主要资本构成项
       本集团资本构成如下,详细信息参见附件。
                                 表4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金额
核心一级资本                                                     262,533
    实收资本                                                     15,915
    资本公积及其他综合收益                                       59,317
    盈余公积                                                     21,910
    一般风险准备                                                 47,124
    未分配利润                                                   116,360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907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34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62,499
其他一级资本                                                     60,225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59,971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54
一级资本净额                                                     322,724
二级资本                                                         54,383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30,00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23,87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9
总资本净额                                                       377,107




                                         5
       2.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限额
       2022 年末,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
 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
       根据监管规定,权重法下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
 准备,不得超过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 1.25%。2022 年末,本
 集团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为 238.74 亿元,未超
 出可计入限额。具体如下:
                         表5   资本计算中的限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具体项目                  金额

                                         金额                       9,061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         相关门槛限额                  26,250
          本投资                       应扣除部分                     0
                                     与上限的差额                  17,189
                                         金额                         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         相关门槛限额                  26,250
          本投资                       应扣除部分                     0
                                     与上限的差额                  26,250
                                         金额                      12,978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         相关门槛限额                  26,250
          延税资产                     应扣除部分                     0
                                     与上限的差额                  13,27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             金额                      12,978
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         相关门槛限额                  39,375
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           应扣除部分                     0
      资产的未扣除部分               与上限的差额                  26,397
                                         金额                      23,874
                                       可计入限额                  32,755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23,874
                                     与上限的差额                   8,881

       3.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报告期内,无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4.实收资本变化事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159.15 亿股。关于
                                      6
报告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详见 2022 年年度报告。
       5.监管资本项目与资产负债表项目对应关系、合格资
本工具主要特征等内容详见附件。
       6.监管资本工具的条款及细则,详见中国债券信息网
( www.chinabond.com.cn ) 、 上 海 清 算 所 网 站
(www.shclearing.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概况详见
2022 年年度报告。
       (四)风险加权资产

       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
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
资产。2022 年末,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结果如下:
                      表 6 集团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2,644,304           2,547,742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21,016               16,150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176,480             171,236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2,841,800           2,735,128

       三、资本管理
       本集团根据监管政策要求,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和货币金
融形势,围绕同期全行发展规划和资本规划,设定资本管理
和经营发展目标,明确资本管理措施,构建并持续完善资本
管理体系,坚持轻资本、轻资产运行,持续推进集约化、多
维度、全流程资本管理。
     (一)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方法和程序
       本集团已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管理体系,
按期完成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涵


                                7
盖风险偏好、主要风险识别、风险评估、资本充足率压力测
试等方面。本年度进一步优化风险偏好体系,在此基础上开
展风险识别,确定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
风险、集中度风险等主要风险类别,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的方法,从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水平两个维度进行评估。考
虑各类风险因素,结合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设定轻度、中度和
重度三种压力情景,开展压力测试,评估压力情景下的资本
充足水平。结合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结果,合理确定资本附
加,并制定资本应急预案。
   (二)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1.资本规划
    结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综合考
虑监管规定和公司发展规划,2021 年本集团制定了《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5 年资本规划》,明确了资本管理目
标和具体措施。2022 年,本集团坚持资本内生积累与外部补
充并重,进一步提升资本内生积累能力,加大外部资本补充
力度,先后完成 80 亿元股权增发和 3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发行。坚持轻资产、轻资本运行,加大资本使用结构优化力
度,降低资本消耗。加强资本精细化管理,持续提高资本回
报水平。
    2.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根据监管政策要求,结合五年发展规划和资本规划,本
集团制定审慎的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在满足资本充足率最
低监管要求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加点等因


                            8
素,预留一定资本缓冲空间,设定审慎、合理的资本充足率
管理目标。
    2023 年将围绕价值创造,坚持走资本节约的内偿型发展
道路,持续提升资本实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经营转型,
提升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收入结构,
提升综合收益。深化经济资本应用,强化资本配置引领,完
善科学有效的投入产出评价体系。推动资本新规落地实施,
加快推进新规配套建设,提升计量和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
步实现资本节约,提升资本回报。
    四、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在健全的公司治
理架构下,明确各层级、部门风险管理的职责,采取定性和
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全行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
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的持续过程。本集团秉持风
险经营创造价值的理念,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建立了层次分
明、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风险管理体系。
  (一)风险治理架构
   本集团建立了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业务部
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内的风险治理架构,具体组
织架构及职能分工如下:




                          9
    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下设风险合规与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根据董事
会授权就专业事项进行决策。
    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
整改。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下设风险管
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信贷与投融资政策委员会、授信审批
委员会、资产风险处置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实现对重要风
险事项的审议和决策。
    本集团在日常风险管理工作中,根据监管要求和同业实
践,构建了包含业务部门、风险与合规管理部门、审计部门
在内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分工协同,联动实施全面风险
管理。其中,业务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承担风
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部、资产保全部、

                          10
法律合规部、计划财务部等风险及合规专业管理部门作为第
二道防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
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承担对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
职情况的审计责任。
   (二)年度全面风险管理
    2022 年,本集团遵循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有效性
原则,持续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为导向,不断
强化全面风险统筹管理和单一风险专业管理,持续深化覆盖
全类风险、全量业务、全部机构的全流程风险管控。一是统
筹风险管理顶层设计,深化风险偏好传导,有效发挥对经营
管理的约束和导向作用。二是深化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强
化信用风险管控,资产质量稳中向好。三是强化应急管理体
系建设,提升运营韧性,疫情期间保障全行金融服务不间断。
四是加快数字化风控转型,持续提升风险管理工具先进性。
    五、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
时,由于客户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
收益的不确定性。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贷款和垫款、
存放同业、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票据承兑、信用证、银行
保函等表内、表外业务。
  (一)信用风险管理
    本集团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
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
风险管理政策的审批,监督高管层信用风险管理情况。高级


                            11
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议全面风险
管理事项,统筹、协调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信贷与投融资
政策委员会负责重大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资产风险处置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批资产风险处置事项。本
集团着力建立与业务规模、业务特点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
用风险管理体系,覆盖业务营销、授信审批、放款见证、投
贷后管理、押品管理及资产保全等授信业务全流程。通过科
学配置新增资产、严防正常资产劣变、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确保信用风险可控、资产质量稳定向好。
    本集团坚决贯彻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紧跟形势和政策
变化,按年制定信贷与投融资政策。从“区域、行业、客户、
业务”等维度,明确全行新增投向、结构优化、风险防控的重
点,引导信贷资源向主流产业、优势行业、重点区域和优质
客户倾斜,加快退出高风险领域和客户。
    本集团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各项要求,将非信贷投融资业
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非信
贷投融资业务坚持统一授信管理和穿透原则,不断优化业务
和产品策略,强化运行监测和存续期管理,持续提升全流程
风险管控水平。
    本集团建立了覆盖非零售和零售业务的信用风险内部
评级体系,评级结果应用于授信准入、授权管理、信贷政策、
投贷后监控、经济资本计量、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绩效考核
等方面。近年来,根据巴塞尔协议最新监管规制要求和风险
管理需要,持续开展内评模型迭代优化、完善内评管理系统、


                          12
 深化内评结果应用,不断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准确性。
        本集团已上线授信企业大数据风险识别预警系统,整合
 内外部企业风险数据,实现风险信息分级分类查询及风险信
 号自动推送,应用于客户营销、授信审批、投贷后管理等多
 个环节,有效提升授信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风控水平。
        2022 年,国际局势复杂严峻,“需求收缩、供给冲击、
 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下,企业经营业绩和个人财务情况受到
 的负面影响导致其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下降。部分大型企业
 集团、高杠杆房地产企业、个人贷款的风险明显上升。面对
 信用风险持续承压的外部环境,本集团坚持“稳健”的信用风
 险偏好,深入实施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聚焦授信业务的准
 入、存续和退出,强化信用风险全流程管控。完善风险偏好
 与政策策略,前瞻引导资产投向优化。提升授信调查与审批
 管理质效,严控授信准入质量。强化投贷后检查监督管理,
 严防正常资产劣变。积极推进保全工作转型,全面提升风险
 处置质效。深入开展风险文化建设,提升全员风控意识和能
 力。加快数字化智能风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风控质效。
        (二)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资本。根据监管规定确
 定适用的风险权重,计算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022 年末,本
 集团按照主体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表7   按主体划分的表内外及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3,815,081            3,635,342
  1.现金类资产                                175,229              175,229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209,252              209,252


                                       13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141,247            141,247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656,684            617,074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构的债权                 22,102             20,865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1,717,831          1,587,535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59,303             52,634
  8.对个人的债权                                       692,575            690,648
  9.股权投资                                             7,968              7,968
  10.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                                 25,661             25,661
  11.其他表内项目                                      107,229            107,229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727,056            191,800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小计                                 7,155              2,278
                    合计                              4,549,292          3,829,420

        本集团按照风险权重划分的表内信用风险暴露情况如
 下:
                           表8   按权重划分的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权重                   缓释前信用风险暴露            缓释后信用风险暴露
               0%                          798,234                      798,234
           20%                             217,164                      194,383
           25%                             151,038                      151,033
           50%                             295,578                      295,426
           75%                             456,638                      448,193
           100%                           1,873,072                    1,724,716
           150%                               -                             -
           250%                            16,510                        16,510
           400%                             1,767                         1,767
          1250%                             5,080                         5,080
           合计                           3,815,081                    3,635,342

        2022 年末,本集团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其他一级资
 本工具 2.83 亿元,二级资本工具 53.38 亿元。

        (三)信用风险缓释
        2022 年,本集团持续优化完善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体系,
 在授信业务中使用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缓释工具,转移或
 降低授信业务信用风险。本集团制定信用风险缓释、担保管
 理等政策制度,对合格信用风险缓释的分类、认定、分配、

                                            14
计算与应用进行界定,涵盖担保的分类、准入标准、最高抵
质押率、价值管理、评估方法、登记管理、担保的监测等。
通过抵质押品管理系统,实现抵质押品线上化、自动化、数
字化集中管理,为资本计量提供了信用风险缓释数据支持。
      目前本集团主要抵质押品类型包括建筑物及其他土地
附着物、建设用地及其他使用权、现金及其等价物、应收账
款等。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市场需求、业务发展等实际需
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定期更新可接受的抵
质押品目录,支持促进业务发展与产品创新。
      本集团动态加强抵质押品价值评估,定期综合考虑抵质
押品特点、未来市场变化、预期保值增值能力、市场流通变
现能力、处置成本等因素,通过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审慎重估抵质押品综合价值,并持续监测抵质押品价值波
动,积极防范抵质押业务风险。
      2022 年末,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表9   按缓释分类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信用衍生工具
                                                合格的金融质                缓释未覆盖
                项目                净额结算                 及其他合格抵
                                                押及保证覆盖                    部分
                                                               质押品覆盖
表内信用风险暴露                       -          179,739         -          3,635,342
 1.现金类资产                          -             -            -          175,229
 2.对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债权          -             -            -          209,252
 3.对公共部门实体的债权                -             -            -          141,247
 4.对我国金融机构的债权                -           39,610         -          617,074
  5.对在其他国家/地区注册金融机
                                       -           1,237          -           20,865
构的债权
 6.对一般企(事)业的债权              -          130,296         -          1,587,535
 7.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的债权          -           6,669          -           52,634
 8.对个人的债权                        -           1,927          -          690,648
 9.股权投资                            -             -            -           7,968

                                           15
                                                  信用衍生工具
                                     合格的金融质                缓释未覆盖
             项目        净额结算                 及其他合格抵
                                     押及保证覆盖                    部分
                                                    质押品覆盖
 10.资产证券化表内项目      -             -            -           25,661
 11.其他表内项目            -             -            -          107,229
表外信用风险暴露            -          535,256         -          191,800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4,780          96            -           2,278
             合计         4,780        715,091         -          3,829,420

      (四)贷款质量及减值准备
       1.逾期及不良贷款的定义
      逾期贷款是指本金或利息已逾期的贷款。任何一期本金
或利息逾期 1 天或以上,整笔贷款将归类为逾期贷款。
      不良贷款是指五级分类在次级、可疑、损失的贷款。
       2.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贷款损失准备评估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内
容进行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评估其信用
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阶
段分别计量减值准备。
      3.不良贷款及减值准备
      截至 2022 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总额 398.70 亿元,较
年初增加 7.97 亿元,不良贷款率 1.75%,较上年末下降 0.02
个百分点。贷款拨备余额 637.44 亿元,较年初增加 47.47 亿
元。逾期贷款情况详见 2022 年年度报告。
    (五)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在交易的现金流最终
交割前违约的风险,包括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和与中央
                                16
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制定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明确了交易对
手信用风险识别、计量、监测、缓释和控制流程。对于自营
业务,通过授信额度管理、引入中央交易对手、与非中央交
易对手签订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ISDA)发布的 ISDA 标
准协议或交易商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
交易主协议》(NAFMII 协议)等方式控制交易对手风险暴
露水平和错向风险。对于代客业务,通过明确保证金收取、
追加、平仓机制,引入第三方担保等方式控制交易对手信用
风险暴露水平。
    2022 年,本集团认真贯彻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相关监管规
定,结合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资
产计量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新巴 III 关于信用估值调
整(CVA)、中央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计量要求,完成交易
对手信用风险计量系统优化,满足监管合规要求的同时提升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计量和监测管控能力。
    六、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
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为交易账簿利率风险以及交
易账簿和银行账簿的汇率风险。
    (一)市场风险管理
    本集团市场风险的管理目标为根据集团风险偏好,通过


                         17
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市场风
险管理体系,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实现风险
调整后收益最大化。
    本集团建立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管理与
内部控制委员会、执行层三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其中董
事会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有效地
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市场风险。高级
管理层及其下设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审核市场
风险偏好,定期审查和监督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规划、策
略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执行层方面,明确了前
中后台三道防线职责,其中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统筹
管理本条线的市场风险;风险管理部作为二道防线,负责履
行监管部门、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要求,统筹管理全行市场
风险;审计部作为第三道防线,负责根据监管要求定期对市
场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本集团目前已建立了包括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管理办
法、实施细则的三级制度体系,涵盖账簿划分,市场风险识
别、计量、监测、报告,压力测试和应急管理等环节,并根
据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不断优化完善。
    2022 年,俄乌战争持续,全球通胀水平持续走高,美联
储等海外经济体开启加息周期,人民币对美元震荡贬值,市
场利率低位运行。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
集团保持适度稳健的市场风险偏好,持续加强市场风险管
控。持续优化限额体系,并逐日监测限额运行情况,确保各


                         18
 项业务平稳运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修订市场风
 险识别实施细则、探索完善市场风险偏好传导体系、建立非
 信贷投融资业务市场暨信用风险月度例会机制。提高风险敏
 感性,结合俄乌战争、美联储加息等重大事件及时开展专题
 分析和专项压力测试,有效应对相关风险。加快市场风险新
 巴III项目落地,完成新一代市场风险管理系统上线,实现新
 旧标准法资本计量、压力测试、限额监测等主要功能,满足
 监管合规要求的同时提升市场风险计量能力。
       (二)市场风险计量
       本集团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分别计量利率风
 险、汇率风险、商品风险、股票风险和期权风险等资本要求。
 2022 年末,本集团市场风险加权资产为 210.16 亿元,资本
 要求为 16.81 亿元。
                           表 10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类型                            资本要求
一般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小计                            1164.95
   利率风险                                          840.18
   汇率风险                                          324.74
   商品风险                                            0
   股票风险                                            0
   期权风险                                           0.03
特定风险资本要求小计                                 516.32
合计                                                1681.27

       七、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
 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
 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集团面临的主要操作
                                     19
风险包括七大类: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
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
技系统,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
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采取适当的工具和
方法,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积极
降低操作风险损失,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保证
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是本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组成
部分。本集团构建了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将操
作风险作为本集团面对的一项主要风险,承担监控操作风险
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
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总体政策及体系。高级管理层下设的风
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机构,
负责听取操作风险管理运行情况报告,并按照委员会工作规
则开展工作。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领导下,本集团建立了
操作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各级分支机构、各级业务和职
能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险的直接
承担者和管理者,负责具体实施本机构、本条线操作风险管
理的各项工作;总分行法律合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防
范操作风险的第二道防线,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推动操作风
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内部审计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
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


                          20
评估,并依照规定揭示和报告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本集团高度重视对操作风险的有效管理,系统搭建了以
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为纲领,以管理办法为上位制度,涵盖操
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预警、报告、评价、计量等实施
细则的管理制度体系,覆盖了操作风险管理三大工具,建立
了操作风险字典库和控制字典库。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遵循
全面性原则、统一性原则、持续改进原则、审慎性原则、成
本效益原则、激励约束原则。
    本集团建立了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包括操作风险
识别、操作风险评估、操作风险监测、操作风险控制/缓释、
操作风险计量、操作风险报告等环节,并主要应用操作风险
和控制自我评估(RCSA)、关键风险指标(KRI)、操作风险
损失数据收集(LDC)三大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本集
团已投产上线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并对系统进行持续升级完
善。
    2022 年,本集团积极加强操作风险管控,持续提升操作
风险识别、监测、评估、控制、计量与报告等管理工作有效
性。一是有效运用各类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强化操作风险识
别,从源头防控操作风险,细化评估标准,强化评估依据应
用,深化审核校验机制,注重问题持续改进,不断提升操作
风险和控制自我评估质效。优化调整关键风险指标,加强重
点业务领域、关键岗位人员风险监测,不断提升操作风险事
中监测能力,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及时收集操作风险事件及
损失数据,加强典型事件剖析通报,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二


                         21
是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及时发布同业风险信息,结合操
作风险管理工具实施,对重要操作风险点进行分析通报,推
动操作风险突出问题解决。三是加强操作风险文化建设,修
订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办法,组织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自我评
估,开展多层次的操作风险和员工行为管理培训,引导全行
人员保持良好职业操守。四是做好操作风险新标准法落地实
施准备工作,优化操作风险事件管理机制,开展历史损失数
据清洗补录,完成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资本计量和损失数据优
化功能上线,全面提升数据质量。报告期内,本集团操作风
险管理体系运行平稳,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二)操作风险计量
    本集团依据监管要求,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
本。2022 年末,本集团操作风险加权资产为 1764.8 亿元,
资本要求为 141.18 亿元。
     八、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潜在的、无法满足或者无法以
合理成本满足资产增长和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影响流动性
风险的主要因素包括:市场流动性突然收紧、存款大幅流失、
债务人违约和筹资能力下降等。
    本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在正常和压力经营环境
下有充足的资金应对资产增长和到期债务支付需要,实现“安
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协调统一。本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健全治理架构。由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组成决策体系,由监


                           22
事会、总行审计部及法律合规部等组成监督体系,由总行计
划财务部等专业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等组成执行体系,按职
责分工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等职能。二
是完备政策制度体系。建立较完善的流动性风险偏好、策略、
程序和办法等制度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流程和方法。三是
优化管理措施。设置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压
力测试和应急演练,制定流动性风险考核机制,建设信息管
理系统,有效开展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全
过程管理。
    报告期内,央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大跨周期调节
力度,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平稳运行,
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合理充裕。本公司继续实施总体稳健的
流动性偏好,强化预期管理,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内部管理策略和措施,保持流动性和效益性协调统一。一是
坚持存款立行,加大存款组织力度。围绕客户链、资金链等
做好稳存增存工作,提高存款支撑力。二是加强中长期资金
组织。把握政策和市场时机,多渠道补充中长期资金来源,
合理安排市场化资金,降低对短期同业资金的依赖,改善错
配水平。三是加强存贷比管理。强化以存定贷管理,将存款
增长、流动性平稳作为资产投放的前提条件,强化日常运行
监测。四是加强期限错配管理,根据利率走势,适度降低中
长期资产占比,加快资产流转,提高资产流动性,优化负债
期限结构。五是加强日间流动性管理。强化大额资金预报管
理,提高头寸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六是加强延伸管理,完善


                         23
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案。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性运行
平稳,未发生支付困难,无违约及延迟支付等情况,各项流
动性监管指标符合标准。2022 年 12 月末,本公司流动性比
例 70.78%,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 150.11%,净稳定资金比例
108.61%。
         下一步,本公司将严守流动性安全运行底线,坚持稳健
的流动性偏好,加强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提高集团流动性
风险抵御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强化动态监测和实时预警。
         九、其他风险
      (一)资产证券化风险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
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
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
构性融资活动。本集团主要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贷款
服务机构、投资者等角色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
        1.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情况
         本集团作为发起机构,负责基础资产池构建、尽职调查、
交易结构设计、申报文件准备、报批、信息登记、销售和发
行等工作;作为服务机构,按照服务合同和服务手册的要求,
负责管理证券化产品对应的基础资产、定期做好回收款转
付、信息变更登记和提供服务商报告等存续期管理工作。
         为有效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强化服务实体经济,本集
团持续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截至 2022 年末1,本集团共发


1
    2022年,本集团未发行新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24
起正常类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10 期,累计发行规模 383.61
亿元,不良类信贷资产证券化项目 3 期,累计发行规模 10.40
亿元,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包括对公贷款、个
人住房抵押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和不良贷款。
      本集团作为发起机构且在存续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均
不存在提前摊还情况。本集团承担的风险主要是自持的优先
级、次级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目前,本集团发起且尚
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如下:

                表 11 本集团发起且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2 年末
                           发起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发行规模   基础资产类型   基础资产         评级机构
                           年份
                                                               余额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龙居 2017 年第一期个人住                     个人住房抵押
                           2017   2,201.11                    460.94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贷款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龙惠 2018 年第一期微小企
                           2018   1,039.67   小微企业贷款      3.50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龙兴 2018 年第二期不良资                     个人按揭不良
                           2018    205.20                     155.51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产支持证券                                       贷款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龙居安盈 2021 年第一期个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
                                             个人住房抵押
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支持     2021   5,405.92                   3664.75   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
                                                 贷款
证券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本集团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购买、持
有资产支持证券获取投资收益,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根据年度投资策略及证券的风险
收益情况,决定投资金额和期限结构。作为投资者,目前无
不良、逾期情况。
      资产证券化会计政策详见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相关
内容。
                                        25
        2.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
       本集团按《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计量资产证券化风
险暴露和资本要求。2022 年末,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为
256.61 亿元,资本要求为 9.33 亿元。

                           表 12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
             类别
                                        风险暴露余额                       风险暴露余额
                                                                                 -
        作为发起机构                         789.38

                                                                                  -
         作为投资者                        24871.32
                                                                                  -
             合计                          25660.70


注:作为发起机构是指持有的自身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的优先、次级部分所形成的风险暴露。

       (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指是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
导致本集团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包括
缺口风险、基准风险和期权性风险。本集团银行账簿利率风
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结合利率走势分析,在风险可控前提
下,通过有效管理,合理调节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净利息收
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集团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政策要求,明确银行账簿利
率风险治理架构,形成了从管理政策、管理办法到实施细则
三个层级的管理制度体系,涵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
制和报告等管理程序,保障利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报告期
内,本集团坚持稳健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偏好,面对外部形
势的不确定性,积极管理利率风险。基于对国内外宏观政策、

                                            26
货币政策的研判,综合考虑利率走势及利率风险承担状况,
制定并及时调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策略。综合采用缺口
分析、久期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模拟、压力测试等方法,
定期计量、分析利率变化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指标的影
响。通过优化资产负债量、价、结构,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进行控制与缓释,将利率波动对本集团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
值的影响控制在风险偏好范围内。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负债重定价期限分布合理,利率
变化对净利息收入和经济价值的不利影响可控。关于 2022
年利率风险敏感性情况,请参见 2022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
附注中“风险管理”的“利率风险”部分。
     十、薪酬
    (一)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6 名董
事组成,分别为宫志强(主任委员)、曾北川、关继发、吕
文栋、陈胜华、程新生。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
委员。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2)遴选合格
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3)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4)研究和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及指标体系,
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5)研究、拟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27
(6)拟定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7)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行章程规定的及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相关事宜。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五次相关会
议,审议通过修订高管人员考核办法、修订高管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签订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要件、高管人员年度考核
与薪酬结果等相关议案,审阅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
专题报告,进一步规范推进市管高管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
作,提高非市管高管奖金中风险抵押金比例,落实绩效薪酬
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要求。
  (二)薪酬管理
    1.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并与公司治理
要求、全行战略发展导向和经营目标相匹配。薪酬分配以岗
位职级为基础,以业绩效益为导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方式
和各项薪酬政策,提升薪酬分配效益。
    2.薪酬与风险
    员工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主要与
员工岗位职级相关,绩效薪酬与工作业绩和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挂钩。本公司建立健全了与资产质量和风险相匹配的激励
约束机制,引导全行员工审慎尽责地开展业务,抑制短期行
为。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员工建立
延期支付制度。对于实施延期支付的员工,如在规定期限内
存在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公司可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


                           28
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
    本公司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
职能力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
    3.薪酬与绩效
    本公司建立了战略协同体系、年度经营考评体系、合规
经营与社会责任体系构成的业绩评价体系,从战略落实、计
划执行、发展质量和合规经营等角度全面引导经营机构合理
把握效益、质量和风险的平衡,合规稳健经营。
    目前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本公司暂未实施股
权及其他形式股权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绩效薪酬均以现
金形式支付。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高级管理
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详见 2022 年年度报告。


    附件:1.资本构成相关内容
          2.杠杆率构成相关内容




                         29
    附件 1


                           资本构成相关内容

        以下信息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披露。
                                   附表 1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数额

核心一级资本:

1       实收资本                                                           15,915

2       留存收益                                                          185,394

2a      盈余公积                                                           21,910

2b      一般风险准备                                                       47,124

2c      未分配利润                                                        116,360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59,317

3a      资本公积                                                           60,759

3b      其他                                                                -1442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公司,股份制公司
4                                                                                  -
        的银行填 0 即可)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907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62,533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7       审慎估值调整                                                               -

8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

9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34

10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

11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

12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13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

14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


                                         30
序号                                  项目                            数额

15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

16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                                            -

17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18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1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20     抵押贷款服务权                                                  不适用

21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
22     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 15%的            -
       应扣除金额
23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

24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                                不适用
25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

2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26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

26c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

27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28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34

29     核心一级资本                                                   262,499

其他一级资本:

30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59,971

31     其中:权益部分                                                  59,971

32     其中:负债部分                                                          -

33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

34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254

35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

36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60,225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37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38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39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40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


                                         31
序号                                  项目                      数额

41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

41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

41c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42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43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44     其他一级资本                                               60,225

45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322,724

二级资本:

46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30,000

47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

48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509

49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50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23,874

51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54,383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52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

53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

54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55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5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

56b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

56c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57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58     二级资本                                                   54,383

59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377,107

60     总风险加权资产                                           2,841,800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61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24%

62     一级资本充足率                                             11.36%

63     资本充足率                                                 13.27%

64     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                                                -



                                         32
 序号                                项目                                       数额

65      其中:储备资本要求                                                        2.50%

66      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                                                             -

67      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

68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4.24%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6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70      一级资本充足率                                                                  6%

71      资本充足率                                                                      8%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72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9,061

73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

74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不适用

75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12,978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6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63,744

77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23,874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78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

79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

80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81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82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30,000

83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



                附表 2 资产负债表对比(财务报表和监管口径报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公布的合并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
               项目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75,383                    175,229

存放同业款项                                              18,277                   18,232



                                          33
                             银行公布的合并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
               项目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拆出资金                                      57,234                57,174

衍生金融资产                                   7,505                 7,5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8,442                58,491

应收利息                                           -                23,17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217,691               2,209,3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9,524                 341,889

债权投资                                   680,171                 670,118

其他债权投资                               248,105                 238,8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7,131                 7,131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27,230                27,230

使用权资产                                     6,095                 6,095

无形资产                                       1,771                 1,7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838                12,978

其他资产                                      22,770                45,001

资产总计                                 3,900,167               3,900,157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0,836                        1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559,957                 558,195

拆入资金                                   166,842                 165,89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359                 6,3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631               173,843

吸收存款                                 2,094,669               2,063,731

应付职工薪酬                                   7,060                 7,060

应交税费                                       8,017                 8,017

租赁负债                                       5,982                 5,982

应付利息                                           -                36,709

应付债务凭证                              530,397                  196,000


                              34
                                        银行公布的合并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
               项目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预计负债                                                  2,451                     2,451

其他负债                                                 20,644                  352,450

负债合计                                            3,576,845                   3,576,696

股东权益

股本                                                     15,915                    15,915

其他权益工具                                             59,971                    59,971

资本公积                                                 60,759                    60,759

其他综合收益                                             -1,581                    -1,442

盈余公积                                                 21,909                    21,909

一般风险准备                                             47,124                    47,124

未分配利润                                           116,360                     116,360

少数股东权益                                              2,865                     2,865

股东权益合计                                         323,322                     323,461



                              附表 3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代码

 商誉                                                                       -       a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34        b

 递延税所得税负债                                                           -

       其中:与商誉相关的递延税项负债                                       -       c
     其中:与其他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
                                                                            -       d
 相关的递延税负债
 股本                                                                  15,915       e

 资本公积                                                              60,759       f

 其他综合收益                                                          -1,442       g

 盈余公积                                                              21,910       h

 一般风险准备                                                          47,124        i

 未分配利润                                                           116,360        j




                                         35
                       附表 4 附表 3 所有项目与附表 1 资本构成的对应关系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核心一级资本                             数额          代码

      1       实收资本                                                    15,915       e
      2       留存收益                                                   185,394     h+i+j
      2a      盈余公积                                                    21,910       h
      2b      一般风险准备                                                47,124       i
      2c      未分配利润                                                 116,360       j
      3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59,317      f+g
      3a      资本公积                                                    60,759       f
      3b      其他                                                         -1442       g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仅适用于非股份
      4                                                                        -
              公司,股份制公司的银行填 0 即可)
      5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1,907

      6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262,533

      7       审慎估值调整                                                     -

      8       商誉(扣除相关税项负债)                                         -      a-c

      9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34      b-d




                                    附表 5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         发行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标识码               360020                   1928014                    092280069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3         适用法律
                               (试行)》               (试行)》                  (试行)》

          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
    业银行资本管理
4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办法(试行)》过
        渡期规则




                                                  36
     其中:适用《商
     业银行资本管理
5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
     办法(试行)》过
     渡期结束后规则

     其中:适用法人/
6                              法人和集团                     法人和集团              法人和集团
         集团层面

7       工具类型                 优先股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二级资本债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
     的数额(单位为
8                                19,978                         39,993                  30,000
     百万,最近一期
         报告日)

9       工具面值                 20,000                         40,000                  30,000

10      会计处理                其他权益                       其他权益                应付债券

11     初始发行日          2016 年 3 月 23 日              2019 年 6 月 21 日      2022 年 8 月 23 日
     是否存在期限
12   (存在期限或永               永续                           永续                  存在期限
         续)

13   其中:原到期日             无到期日                       无到期日            2032 年 8 月 25 日


     发行人赎回(须
14                                 是                             是                      是
     经监管审批)

                                                   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 5 年
                                                   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
                        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2016 并符合相关要求,有权于
                        年 3 月 28 日)起 5 年后, 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 后第 5 年付息日)全部或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
     其中:赎回日期
                        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 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在本           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
15   (或有时间赎回
                        每年的计息日赎回全部或 次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           2027 年 8 月 25 日全部或
     日期)及额度
                        部分本次优先股,赎回期 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             部分赎回本次债券。
                        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 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
                             或转股之日止。        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
                                                   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债
                                                           券。
                        自发行结束之日(即 2016      发行人自发行之日起 5 年
                        年 3 月 28 日)起 5 年后,   后,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
     其中:后续赎回     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符       并符合相关要求,有权于
16                                                                                        无
     日期(如果有)     合相关要求,本行有权于       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
                        每年的计息日赎回全部或       后第 5 年付息日)全部或
                        部分本次优先股,赎回期       部分赎回本次债券。在本

                                                     37
                      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    次债券发行后,如发生不
                          或转股之日止。        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
                                                致本次债券不再计入其他
                                                一级资本,发行人有权全
                                                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次债
                                                        券。
       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      分阶段调整股息         分阶段调整票面利率(具
17                                                                           固定
       动派息/分红     率(具体见发行方案)         体见发行方案)


     其中:票面利率      4.68%(第二个计
18                                              4.85%(第一个计息周期)      3.1%
       及相关指标            息周期)


     其中:是否存在
19                              是                        是                  否
     股息制动机制

     其中:是否可自
20   主取消分红或派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无自由裁量权
           息

     其中:是否有赎
21                              否                        否                  否
       回激励机制

     其中:累计或非
22                            非累计                    非累计              非累计
         累计

23     是否可转股               是                        否                  否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以下)时,公
                      司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
                      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
                      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
                      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
     其中:若可转股,
                      部分转为普通股,并使公
24   则说明转换触发                                     不适用              不适用
                      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条件
                      恢复到 5.125%以上。在部
                      分转股情形下,本次优先
                      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
                      件转股。当优先股转换为
                      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
                         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
                      事件发生时,公司有权在


                                                38
                        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
                        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
                        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照票
                          面总金额全部转为普通
                        股。当优先股转换为普通
                        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
                        恢复为优先股。其中,二
                        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
                        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
                        者:①中国银保监会认定
                        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公
                        司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
                        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
                          持,公司将无法生存。




     其中:若可转股,
25   则说明全部转股          全部或部分                不适用   不适用
       还是部分转股


                      本次优先股的初始强制转
                      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
                      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即 2015 年 4 月 17 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普通
                      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14.00
                                元/股。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优
                      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
                      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
     其中:若可转股,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
26   则说明转换价格                                    不适用   不适用
                      括因公司发行的附有可转
         确定方式
                      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
                      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如优
                        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配股等情况使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后的转股
                        价格: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后的转股
                        价格:P1=P0×(N+Q×


                                                  39
                          (A/M))/(N+Q);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有效
                        的强制转股价格, 为该次
                        送股或转增股本率,Q 为
                        该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数
                        量,N 为该次增发新股或
                        配股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
                        数,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
                        或配股价,M 为该次增发
                        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日(指
                        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
                        或配股条款的公告)前一
                        交易日普通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的有效转股价
                                  格。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变化情
                        况时,将依次对强制转股
                        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规
                        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当
                        公司发生股份回购、公司
                        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
                        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及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
                        可能影响本次优先股股东
                        的权益时,公司将按照公
                        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及平衡优先股
                        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
                        原则,视具体情况调整转
                        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
                        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
                        格不因公司派发普通股现
                          金股利的行为而进行调
                                  整。

     其中:若可转股,
27   则说明是否为强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制性转换




                                                  40
     其中:若可转股,
28   则说明转换后工           普通股                   不适用                      不适用
         具类型




     其中:若可转股,
29   则说明转换后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具的发行人


30      是否减记                否                       是                          是
                                               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
                                               事件发生时,即发行人核
                                                 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以下),发行人
                                               有权在报银保监会并获同
                                               意、但无需获得债券持有
                                               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
                                                                           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
                                               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债券
                                                                           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
                                               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
                                                                           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
     其中:若减记则                            分减记,促使核心一级资
31                            不适用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
     说明减记触发点                             本充足率恢复到 5.125%
                                                                           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
                                                        以上。
                                                                           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
                                               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指
                                                                                     存。
                                               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1)
                                               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
                                               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
                                               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
                                               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
                                                         存。

     其中:若减记,
32   则说明部分减记           不适用                全部或部分减记             全部或部分减记
     还是全部减记



     其中:若减记,
33   则说明永久减记           不适用                  永久减记                    永久减记
     还是暂时减记




                                               41
     其中:若暂时减
34   记,则说明账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价值恢复机制


                                                                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
                                                                后,股权资本、其他一级
                                       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
                                                                资本工具和混合资本债券
                      列于存款人、一   处于高于本次债券顺位的
     清算时清偿顺序                                             之前;本次债券与发行人
                      般债权人和次级   次级债务之后,发行人股
     (说明清偿顺序                                             已发行的与本次债券偿还
35                    债务之后,先于   东持有的所有类别股份之
     更高级的工具类                                             顺序相同的其他次级债务
                        公司普通股股   前;本次债券与发行人其
         型)                                                   处于同一清偿顺序,与未
                            东         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
                                                                来可能发行的与本次债券
                                       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二级
                                                                  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是否含有暂时的
36                         否                   否                       否
       不合格特征


     其中:若有,则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说明该特征




                                       42
附件 2


                        杠杆率相关内容

      以下信息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
规定披露。

                              附表 6 杠杆率总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余额

             1     并表总资产                                  3,900,157

             2     并表调整项                                            -

             3     客户资产调整项                                        -

             4     衍生产品调整项                                  -4,372

             5     证券融资交易调整项                                363

             6     表外调整项                                     732,228

             7     其他调整项                                         -34

             8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28,342



                         附表 7 杠杆率相关项目明细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序号                            项目                                    余额

  1      表内资产(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3,887,663

  2      减:一级资本扣减项                                                        -34

  3      调整后的表内资产余额(除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外)                  3,887,629

  4      各类衍生产品的重置成本(扣除合格保证金)                               1,523

  5      各类衍生产品的潜在风险暴露                                             1,610

  6      已从资产负债表中扣除的抵质押品总和                                          -

  7      减:因提供合格保证金形成的应收资产                                          -

         减:为客户提供清算服务时与中央交易对手交易形成的衍
  8                                                                                  -
         生产品资产余额


                                        43
序号                               项目             余额

 9     卖出信用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                              -

 10    减:可扣除的卖出信用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

 11    衍生产品资产余额                                    3,133

 12    证券融资交易的会计资产余额                          4,989

 13    减:可以扣除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14    证券融资交易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363

 15    代理证券融资交易形成的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

 16    证券融资交易资产余额                                5,352

 17    表外项目余额                                  1,144,406

 18    减:因信用转换减少的表外项目余额               -412,178

 19    调整后的表外项目余额                            732,228
 20    一级资本净额                                    322,724

 21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628,342

 22    杠杆率                                              6.97%
 注:表 6 和表 7 按监管并表口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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