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关于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修改2018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10-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修改 2018 年度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独立董事意见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 2018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金额拟由人民币
28.33 亿元调整为人民币 28.43 亿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金额占本公司上季末资本净额比例
为 0.55%,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77%。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项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监管部门相关法规的
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
法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