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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18-12-28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2018-07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保险集团”)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安邦保险集
团(包括安邦保险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
险产品、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
销售服务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
    ●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 关联交易的理由
    为了积极适应零售市场变化,拓宽个人客户产品供应范围,同时与安邦保险集团实现资
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进一步提升本公司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规模。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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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为安邦保险集团(包
括安邦保险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
费用。《框架协议》项下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的服务费用拟定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代销安邦保险集团保险产品手续费收入超过本公司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0.1%,但小于 5%,构成本公司的非豁免持续关联交易;合并此前安邦保
险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审批额 66.75 亿元,安邦保险集团及其关联方在本公
司的关联交易审批额占本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27%,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权益的 1.81%,本笔业务须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批准。
    2018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8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2018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的议案》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联方介绍
    截至本公告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17.84%股份,为本公司
的主要股东,安邦保险集团为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
本公司关联交易。
    安邦保险集团成立于 2004 年,法人代表人为何肖锋,注册资本 619 亿元。主要经营业
务:投资设立保险企业;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投资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安邦保险集团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总资产为 29,885.65
亿元,总负债为 28,174.17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711.4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94.27%。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4,039.13 亿元。自 2018 年 2 月 23 日,原中国保监会决定对安邦保险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实施接管,接管期限暂定一年。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预计签署日期:本公司将适时与安邦保险集团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生效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订约方:本公司及安邦保险集团
    期限: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为期 1 年。《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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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追溯至 2019 年 1 月 1 日,有效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若《框架协议》双方同意并得到本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同意
及/或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视本公司上市地交易所及有权监管部门的要求而
定),《框架协议》之有效期可以延长。
    服务范围: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要求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本公司为安邦保险集团(包
括安邦保险及其附属公司)提供金融产品代理销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代理销售资产管理类产品、代理销售基金产品、代理销售证券类产品,并收取相关销售服务
费用。本公司与安邦保险集团按需求于《框架协议》项下订立个别的业务协议。
    定价原则:
    按公平基准磋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计算,并按以下原则厘定:(1)依照中国政府的指定
价;或(2)倘并无中国政府指定价,但有政府指导价的,依照政府指导价;或(3)倘并无中国
政府指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依照各方按公平磋商基准议定的市场价。服务费率将不逊于日
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者。《框架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将按非独家基准进
行。支付条款基本按照上述定价原则进行,尽管如此,本公司将向其他同类型产品提供商寻
求报价,或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就同类型的产品及服务进行的若干其他同期交易条款,以确定
安邦保险集团提供的价格及条款是否属公平合理及与该等由独立第三方所提供者相近。
    费用支付:
    服务费用将以现金转账方式于期末支付,或由双方议定的其他方式及按照本公司与安邦
保险集团不时订立的实施协议所订明的协定时间及方式支付。
    《框架协议》项下的交易一律依法订立实施协议,规范运作,并使其符合本公司上市地
的有关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的规定。
    交易总额: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一年服务费用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30 亿元。
    另外,本公司接受安邦保险集团提供的安邦保险产品需经本公司零售财富管理业务评审
委员会讨论、评估,最终以投票方式(需全票通过)确定。此外,核定代销产品销售额度时
需经本公司零售财富管理业务评审委员会讨论、评估确定,同时需要参考安邦保险集团的评
级及在全国保险公司内排名以及保险产品预计发售规模等要素。
    以往交易金额及预计的交易限额:

(人民币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 月 1 日
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计)
服务费用          1,372                352                78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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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定《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年度限额上限时,本公司已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本公司与
安邦保险集团的持续关联交易的现时及预期营运状况,并考虑到双方计划在合作基础上进一
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将进一步提升零售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同时,在确认年度上限
时,本公司亦考虑到本公司未来代理销售保险、金融产品在传统银行保险、其他财务保险一
切险、意外保险、创新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代销业务及证券类产品等其他产品代销的预
测规模及费率等,销售金融产品的服务费用增长属市场主导性质。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安邦保险集团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发
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条款以及监
管部门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
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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