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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2019-11-12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19-06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2019 年 11 月 11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
议,同意修改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泰鼎石”)2019 年度非授信类
关联交易预算,概要如下:
    2019 年度上报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金额由原审批的 33.16 亿元调整为 34.19 亿
元。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不涉及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2019 年,鸿泰鼎石拟与本公司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总额
由 33.16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 34.19 亿元人民币,本项关联交易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
例为 0.83%,占本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末未经审计净资本的 0.56%,根据《公司法》《商业银
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
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批准。
    2019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
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
    经 2014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由本公司
信用卡中心工会、民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民生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于 2015 年 3 月正
式注册成立鸿泰鼎石,注册资金 5,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根据本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按照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鸿泰鼎石为本公司关联企业。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鸿泰鼎石实现报表口径主营业务收入 2.77 亿元,实现净利润
-13,661 万元,与信用卡中心开展清收服务共实现回款 24.17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9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同意修
改鸿泰鼎石 2019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概要如下: 2019 年度上报的非授信类关联
交易预算总金额由原审批的 33.16 亿元调整为 34.19 亿元。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标准执行。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鸿泰鼎石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银行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
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发
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公司
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要求
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
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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