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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2020-12-01  

                        附件 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序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修订依据
号    编号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关于调整
              股东大会召开前 30 日内或者本
                                              规范性文件及本行股票上市     适用在境外
              行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 5
      第五                                    地相关证券交易所或监管机     上市公司召
              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而发
1     十四                                    构对股东大会召开前或者本     开股东大会
              生的 H 股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条                                    行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   通知期限等
              A 股股东名册的变更适用于国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事项规定的
              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期间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批复》
                                              股东以本行股票为自己或他
                                              人担保的,应事先报知本行董
                                              事会。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
                                              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
                                              或控制本行 2%以上股份或表
                                              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
                                              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案,
                                              说明出质的原因、股权数额、
              持有本行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A 股有表                                  原中国银监
                                              况。凡董事会认定对本行股权
      第七    决权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                                 会《关于加
                                              稳定、公司治理、风险与关联
2     十一    事实发生当日,向本行作出书面                                 强商业银行
                                              交易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
        条    报告。H 股股份质押须依照香                                   股权质押管
                                              响的应不予备案。在董事会审
              港法律、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其他                                 理的通知》
                                              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质
              有关规定办理。
                                              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回避。
                                              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应
                                              配合本行风险管理和信息披
                                              露需要,及时向本行提供涉及
                                              质押股权的相关信息。
                                              股东在本行借款余额超过其
                                              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
                                              净值,不得将本行股票进行质
                                              押。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    本行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     《关于调整
       第八   召开 45 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   于会议召开 20 个营业日前发   适用在境外
3    2 十八   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      出书面通知,本行召开临时股   上市公司召
         条   期和地点告知所有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个   开股东大会
              东大会的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    营业日或 15 日(以较长者为   通知期限等
                                         1
           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 准)前发出书面通知。营业日 事项规定的
           20 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 是指香港联交所开市进行证 批复》
           复送达本行                  券买卖的日子。
           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 20 日时收
           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                                《关于调整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本行                                  适用在境外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                                  上市公司召
    第九
4          以上的,本行可以召开股东大 删除                             开股东大会
    十条
           会;达不到的,本行应当在 5                                  通知期限等
           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                                事项规定的
           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                                  批复》
           知股东,经公告通知,本行可以
           召开股东大会。有关公告在符合
           有关规定的报刊上刊登。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
           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表决权)以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
           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付的邮     论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表决
           件送出,收件人地址以股东名册   权)以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
           登记的地址为准。对内资股股     付的邮件送出,收件人地址以   《关于调整
           东,股东大会通知也可以用公告   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为准。对   适用在境外
    第九   方式进行。                     内资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也   上市公司召
5   十三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召开 可以用公告方式进行。           开股东大会
      条   前 45 日至 50 日的期间内,在国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在国务院   通知期限等
           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一         事项规定的
           一家或者多家报刊上刊登,一经 家或者多家全国性报刊上刊       批复》
           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已收 登。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
           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此等公 股股东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
           告亦须按照本章程第三百三十 的通知。
           二条的规定刊登。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
                                          理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   消、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   《关于调整
           由,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更,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   适用在境外
    第九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     案不应取消。因特殊原因必须   上市公司召
6   十五   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   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延期   开股东大会
      条   情形,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   召开或取消股东大会的,召集   通知期限等
           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    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事项规定的
           原因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召   批复》
                                          集人在延期召开通知中还应
                                          公布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2
           本行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当于
           会议召开 45 日前发出书面通
           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
           会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
           股份的在册股东。拟出席会议的
           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 20 日前,
           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本 本行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发出
           行。                                                      《关于调整
                                          书面通知的期限应当与召开
                                                                     适用在境外
    第一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在 该次类别股东会议一并拟召
                                                                     上市公司召
    百四   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 开的非类别股东大会的书面
7                                                                    开股东大会
    十八   到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该类 通知期限相同。书面通知应将
                                                                     通知期限等
      条   别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本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
                                                                     事项规定的
           行可以召开类别股东会议;达不 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
                                                                     批复》
           到的,本行应当在 5 日内将会议 股份的在册股东。
           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
           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
           告通知,本行可以召开类别股东
           会议。有关公告在符合有关规定
           的报刊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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