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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新希望)2020-12-0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的
                      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给予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 103 亿元,出账额度 103 亿元,期
限一年,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

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融资类

非授信业务品种;3、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4、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代理类非授信业务等需要纳

入关联方集团统一授信的业务品种。上述 1-3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均

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业务品种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定价政策且

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年度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占本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占本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资本净额

的 1.50%,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该项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核批准。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
事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
业原则、本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审
批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管要求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
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
                                20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