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意见2021-09-2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的意见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申请调增其 2021 年度非授信
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共调增人民币 10.31 亿元,民生电商控股(深
圳)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授信类关联交易预算金额由原审批的
21.87 亿元人民币调整为 32.18 亿元人民币。
上述调整后,2021 年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与民生
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发生非授信类关
联交易合计 32.18 亿元人民币,占本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末未经
审计资本净额比例为 0.45%,占本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70%。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本
预算由本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
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以上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
及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
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
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
2021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