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大家保险)2021-12-29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A 股代码:600016 优先股简称:民生优 1 优先股代码:360037 编号:2021-07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
议案》,同意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
民币 22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22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
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
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
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大家保险及其下属子公司
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 1-4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
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 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
1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本行关联交易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行
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
币 22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22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除同业拆借外,其他业务品种均
不得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同意给予大家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人民币 157 亿元,期限 2 年,该笔综合授信纳
入大家保险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
该笔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223 亿元,占本行 2020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
东净资产的 4.85%,占本行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3.15%。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批准。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人民币 157 亿元,占本行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 2.22%,
构成单笔重大关联交易。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笔授信
由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上述关联交易。
《关于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统一授信及项下单笔业务的议案》同意 1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关联董事杨晓灵、赵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大家人寿持有本行 7,810,214,8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84%。大家人寿由大家保险直
接持股 99.984%,并通过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 0.016%。大家保险为大家人
寿的控股股东。大家保险为本行关联法人。
大家保险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98.23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
保险业务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大家保险由上海汽车工
业(集团)总公司持股 1.22%,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家保险
2
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0.55%,其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大家保险的主营业务为投资并持有保险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股份;监督管理控股投资
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及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
保监会批准的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给予大家保险集团最高授信额度人
民币 223 亿元,支用限额人民币 223 亿元,额度有效期 2 年。授信业务品种包括:1.公司授
信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特定目的载体投资、
开立信用证、保理、保函、贷款承诺等表内外业务品种;2.金融市场业务项下包括但不限于
同业拆借、债券投资等金融市场业务品种;3.低风险业务品种;4.大家保险及其下属子公司
与本行附属机构开展的各项授信类业务。上述 1-4 项业务品种的使用,除同业拆借外均不得
为信用方式;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在本次集团统一授信额度内,给予大家人寿综合授信人民币 157 亿元,期限 2 年,授信
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在本次集团关联交易额度内,本行将适时与大家人寿签署《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详情请见本行于同日
披露的 2021-074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和在香港联交所网站披露
的公告《持续关连交易——与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框
架协议》。
定价政策说明:各项产品利费率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且须符合《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和具体定价要求。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对大家保险的关联交易是本行正常银行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
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3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行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解植春、彭雪峰、刘宁宇、曲新久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以及本行上
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及《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
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