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19-01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决定》规定,并结合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现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改。
本次章程修改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修改情况如下(修改处用加粗表示):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份的活动。 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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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工。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
在 3 年内转让或注销。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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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一)项、第(二)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他事项。 的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工作; 告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十六)决定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
董事会研究的重大问题属于公司党委会 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事先听取公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司党委的意见。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研究的重大问题属于公司党委会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事项范围的,应事先听取
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 第二百二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
“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 “以内”、“以下”、“不超过”都含本数;“过
“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半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
不含本数。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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