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9-03-26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
将本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 年度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45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向特定对象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6,547.8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9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3,998.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01.3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0,997.2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1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并由京都天华会
计师事务所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 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15,418.06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06.91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工程尾款 114.7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15,532.78
1
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差额 2,284.63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6,954.25 万元。公司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专用账户剩余金额 794.82 万元将用于募投项目工程
剩余尾款及保证金。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
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
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定期披露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该管理办法最初于 2004 年 10 月 31 日经公司 200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后一次修订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
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兴业银行青岛麦岛支行 522050100100012173 募集资金专户 7,948,195.10
上述存款余额中,含 2018 年度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
2
续费差额 2.64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
定》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
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并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日照港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
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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