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26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19-026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类别:关联担保、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金额预计: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照港集团”)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49.5 亿元
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日照港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数额会随公司实际借款数额发
生变动。截至 2018 年末,日照港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 34.5 亿元。
该项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担保概述
为支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经营业务发
展,公司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以其自身信用常年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部分银行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
项构成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日照港集团之间的关联担保。该事项涉及
金额已达到并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所以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照港集团所提供的担保通常为最高额保证担保,实际担保数额会随公司实际
借款数额发生变动。截至 2018 年末,日照港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
担保余额为 34.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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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日照港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日照港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43.58%股
份。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168357011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人代表:蔡中堂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4年02月24日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业务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服务,集装
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港口机械及
设备租赁、维修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国际航行船舶饮用水
供应;港口建设;船舶引领;船舶设备、铁路机械及设备维修;房屋
及土地使用权租赁;物资、设备购销;道路普通货运、市场营销策划。
(三)近三年经营情况
日照港是全球重要的能源及原材料中转基地和“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港。2018
年,日照港集团完成货物吞吐量3.81亿吨,同比增长5.3%,货物吞吐量居全国沿海
港口第7位。日照港目前是中国主要的铁矿石中转港之一,全国最大的木片、大豆进
口口岸,最大的焦炭中转口岸和第三大原油进口口岸。铁矿石年进口量超过1.3亿吨,
约占全国总进口量的1/8;原油年进口量4800万吨,约占全国总进口量的1/9;木片
年进口量1590万吨,约占全国总进口量的40%(注: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照港裕廊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大豆进口量1000万吨,约占全国总进口量的1/8。2018年,日
照港集团主体信用评级提升至AAA级。
(四)关联方财务情况
2018年末,日照港集团总资产596.15亿元,净资产223.85亿元;日照港集团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76亿元,实现净利润6.3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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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三、关联担保主要内容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优化融资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2019 年度日照
港集团拟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49.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
保,有效期自该关联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的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接受担保金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
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日照港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有效期、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根据公司目前存量贷款以及 2019 年资金计划,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可获取的各
类授信总额度约 152.3 亿元。日照港集团本次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整体授信总额
度的 32.5%。公司对日照港集团提供的担保不存在较大依赖。
四、接受关联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日照港集团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公
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帮助公司取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担保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蔡中堂、刘国田、高振强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担保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担保有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
续发展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关联担保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项关联担保。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担保议案。
(五)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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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上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六、关联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资金需求,适时使用日照港集团所提供的担保额度,并根
据实际情况,与日照港集团、相关金融机构签署必要的资金担保协议。
七、上网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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