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日照港: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22-08-3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现

发表事前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告知了我们,交易内容事实清楚,

提供资料详实,并与我们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有助于我们做出理性、科学

的决策。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之所需,能促进公司未

来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合理,符合

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与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应回避

对该议案的表决。



    (下接签字页)
     (本 页无 正 文 ,为 《日照港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 事

前认可 函》签字页 )



    独 立董事 (签 名 ):




                          真   虹       赵   晶             汪   平




                                             二 ○ 二二 年八 月十九 日
     (本 页无正文 ,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的事
前认可函》签字页 )



    独立董事 (签 名   )∶




    李旭修                  真   虹   赵   晶          汪 平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 日
     (本 页无正文 ,为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的 事

前认可函》签字页 )



    独立董事 (签 名   )∶




    李旭修                  真 虹      赵   晶          汪 平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 日
     (本 页无 正 文 ,为 《日照港 股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
                                                                     的事
前认可 函》签字 页 )



    独立董事 (签 名 ):




    李旭修               真   虹         赵   晶




                                              二 ○ 二二 年八 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