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日照港:日照港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8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关联
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
资质;协议内容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一致
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于关联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
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
机构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审阅公司出具的《风
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充分反映了山东港口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制定《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预防处置的组织
机构及职责,建立了风险报告与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考虑了可能存在的风
险,并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制订了应急处置方案,能够有效防范、降
低风险,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
安全,具有充分性和可行性,一致同意本议案。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旭修          真 虹           范黎波              汪 平




                                               2022 年 12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旭修          真 虹           范黎波              汪 平




                                               2022 年 12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旭修          真 虹           范黎波              汪 平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