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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照港:日照港关于预计2023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3-013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类别: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交易金额预计:预计 2023 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山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金贷款不超过 15 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
       超过 6,000 万元;本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不超过 800 万元。
     依据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山港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相同于或优
       于商业银行的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非融资性担保、办理委托贷款、
       贷款等金融服务。
     该项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港财务公司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称“本公司”“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提供相同于或优于商业银行的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非融资性担保、
办理委托贷款、贷款等金融服务。2023年度,本公司(含子公司)将继续与山港财
务公司开展相关金融服务业务,由此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山港财务公司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本公司持股
11.37%。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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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396732346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人代表:姜春凤
    注册资本:人民币256,766.24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7月22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42层
   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和
              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
              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签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
              业拆借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仅
              限于港口服务类和设备销售类);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开展的结售汇、
              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和同业存单交易,以及存放同业、转贴现和再贴
              现等
   (三)近年发展状况
    山港财务公司是经银保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号为01045756。
近年来,山港财务公司经营范围逐步扩大,经营业绩稳步上升。截至2022年末,山
港财务公司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200.56亿元,全口径资金归集度60.24%;全年累
计投放信贷资金101.87亿元,贷款余额125.35亿元。
   (四)关联方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港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6.25亿元,净资产为
45.11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13亿元,净利润4.44亿元。
   (五)其他说明
    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独立于该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 2022 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金额预计
    2022 年度,年内偿还贷款 2400 万元,未发生新增贷款业务,年末存续贷款
48,450.00 万元,实际发生利息支出 2,191.19 万元,实际发生 432.16 万元。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预计与山港财务公司累计发生资
金贷款不超过 15 亿元,贷款利息支出不超过 6,000 万元;本公司资金存放利息收入
不超过 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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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本公司与山港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述预计金额,且超出部分
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将超出预计部分的金额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一)山港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监管部门有相关规定的,应符
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得低于存款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
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类型存款服务设定的利率予以确定。
    (二)山港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财务和融资咨询、信用鉴证、非融资性
担保、办理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监管部门有相关规定
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甲方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服务提供地或
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独立第三方为乙方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
平予以确定。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山港财务公司吸收公司的存款,每
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含本数)。山港财务公
司向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非融资性担保、委托贷款、贷款等业务),每日余
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 15 亿元(含本数)。山港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代理业务、协助收付、内部转账结算等中间业务有偿
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 0.2 亿元(含本数)。
    六、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2023年度与山东港口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表
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对议
案的表决。
   (二)该项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亦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定
价公允。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山港财务公司具备相应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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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资质,基本财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五)该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在
股东大会上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上网及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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