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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电力: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12-04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一八年十二月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8 年 12 月 10 日(周一)

                                下午 13 时 30 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8 年 12 月 10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劲松厅
                    (上海市肇嘉浜路 7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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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 料 目 录 ......................................................................................2

二、会 议 议 程 ........................................................................................................... 3

三、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对部分子公司增资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5

四、公司关于合作开发杨树浦电厂土地项目的议案 ..........................18

五、公司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31

六、公司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3

七、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38

八、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

九、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1

十、《公司章程》修正案 ........................................................................42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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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     议       议    程

   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计票人、监票人名单。
   一、审议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对部分子公司增资实施市
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议案说明:陈文灏
    二、审议公司关于合作开发杨树浦电厂土地项目的议
案;
    议案说明:夏梅兴
    三、审议公司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
案;
    议案说明:陈文灏
    四、审议公司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说明:陈文灏
    五、审议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议案说明:夏梅兴
    六、审议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议案说明:夏梅兴
    七、审议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说明:陈文灏
    八、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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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说明:夏梅兴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议案说明:夏梅兴
十、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十一、投票表决议案;
十二、宣布现场投票汇总情况。
说明:总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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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于引进投资者对部分子公司增资实
         施市场化债转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
率的意见》(国发201654 号)精神,积极稳妥地降低企
业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上海电力所属子公司国家电
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公司”)、上海电
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新能源”)、上海电
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大丰”)(上述三
家公司以下合称为“标的公司”)拟引进工银金融资产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或“投资人”)采用现金
增资并用于偿还债务的方式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现将有关情
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银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江苏公司增资 20 亿
元,增资完成后对江苏公司持股比例为 29.28%;向上电新能
源增资 9 亿元,增资完成后对上电新能源持股比例为 27.07%;
向上电大丰增资 4 亿元,增资完成后对上电大丰持股比例为
25.05%。工银投资增资金额合计为 33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
三家标的公司银行贷款以及政策允许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
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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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电力
继续作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拥有对三家标的公司的实
际控制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R80HU09

 法定代表人             张正华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浦滨路 211 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 B 幢

                        19-20 层

 经营范围               突出开展债转股及配套支持业务;依法依规面向合格

                        社会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

                        券,专项用于债转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               2017-09-26 至长期

    2、股东情况
    工银投资控股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主要业务情况
    工银投资是为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降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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杠杆率要求,由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批银行系市场化债
转股实施机构之一,主要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工银投资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工银投资的总资产为 227.44
亿元,净资产为 126.27 亿元;2018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57 亿元,净利润 4.17 亿元。


    三、标的公司及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94144872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紫峰大厦 39 楼
    法定代表人:魏居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5071.874459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3 月 26 日至 2064 年 3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电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投资、电力工程
的建设监理、招投标,电能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
电能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销售,电力科技开发、技术服务,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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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燃料的销售,实业投资及管理,物业管理,劳务服务,环
境保护工程、粉煤灰的开发与利用。煤炭的销售及仓储。
     2、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公司近年合并口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4,049.48         185,857.55         213,044.65
        净利润                  17,645.35          33,199.52          26,055.19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7,645.35          30,490.56          22,577.62
      项目\年份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524,935.29      2,200,474.62       2,405,374.42
      负债总额               1,220,313.26      1,856,275.07       2,003,515.68
        净资产                 304,622.03         344,199.55         401,858.74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240,222.03         270,712.59         319,290.20
      项目\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57,780.12          101,547.96         49,237.09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31,284.22         -451,979.67       -134,644.95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55,206.37          407,889.84         36,571.37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18,297.72           57,458.13        -48,836.49
        增加额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主营业务情况
     江苏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
局,大力实施“大港口、大火电、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
推进工程建设,企业管理不断加强。截至 2018 年 6 月底,
江苏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 317.83 万千瓦。
     4、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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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江苏公司经评估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5.77 亿元,增值率为 38.22%。
       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合计                     371,217.18      470,138.28        98,921.10        26.65
 负债合计                     112,413.47      112,413.47             0.00         0.00
 净资产                       258,803.71      357,724.81        98,921.10        38.22

       增资前后,江苏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增资金额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后持股比例
上海电力股份
                      --             --                100%                  70.72%
  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资产
                     现金            20                    --                29.28%
投资有限公司

       (二)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598150635F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E 区
 316 室(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瑶
       注册资本:186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 年 6 月 18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6 月 18 日至不约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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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及光热发电、生物质
发电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分布式供能项目、动
力电池及储能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管理、
技术服务,新能源科技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和技术转让,电力投资,项目工程管理及设备的制造、销
售,合同能源管理。
      2、主要财务数据
      上电新能源近年合并口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76,899.35           118,949.99          67,605.61
        净利润                    14,808.81            26,108.44          17,285.55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8,035.66           14,287.18           9,780.37
      项目\年份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938,907.41         1,011,417.75      1,151,050.54
      负债总额                   764,884.98           752,894.09        837,587.70
        净资产                   174,022.43           258,523.66        313,462.84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16,145.47           183,192.34        223,835.71
      项目\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8,977.63           90,931.29          24,502.01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6,402.68         -13,894.83         -48,690.21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890.45         -57,561.29          51,848.93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7,465.40          19,475.17          27,660.73
            额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主营业务情况
      上电新能源专业从事风力发电、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新能
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维护,涉及地面集中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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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顶分布式、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和水上风电、山地风电等
 多种形式,覆盖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新疆、内蒙古等
 15 个省。截至 2018 年 6 月底,上电新能源控股装机容量为
 121.83 万千瓦。
       4、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上电新能源经评
 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3.00 亿元,增值率为 20.80%。
       评估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产合计             280,905.25     320,501.02    39,595.77           14.10
  负债合计               90,517.75      90,517.75         0.00           0.00
  净资产               190,387.50     229,983.27    39,595.77           20.80

       增资前后,上电新能源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增资金额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后持股比例
上海电力股份
                  --                 --             100%             72.93%
  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资产
                 现金                9               --              27.07%
投资有限公司

       (三)上海电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电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331282743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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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健康东路 68 号(中国建设银
  行大丰支行健东分理处三层)
        法定代表人:戴苏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8 日
        营业期限:2015 年 4 月 8 日至 2040 年 4 月 7 日
        经营范围:海上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维
  护、管理;风力发电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推广服务。
        2、主要财务数据
        上电大丰近年合并口径经营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净利润                        0.00            -378.58                0.00
          项目\年份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619.07           36,639.20          156,107.43
          负债总额                       19.07           2,817.78           96,486.01
            净资产                   5,600.00           33,821.42           59,621.42
          项目\年份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6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378.58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32.40          -26,724.72          -90,199.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00.00           28,600.00          106,191.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67.60            1,496.70           15,991.33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主营业务情况
        上电大丰是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
  管理单位。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大丰市亮
  月沙北侧的海域,于 2015 年 12 月取得核准文件,装机容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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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300MW,2018 年 5 月取得风机机型调整批复,装机容量变
 更为 302.4MW,预计于 2018 年底全部建成投运。
       4、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价格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作为评估结论,上电大丰经评估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97 亿元,增值率为 50.39%。
       增资前后,上电大丰股东的持股比例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增资金额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后持股比例
上海电力股份
                  --            --             90%             67.45%
  有限公司
江苏上电八菱
                  --            --             10%             7.50%
集团有限公司
工银金融资产
                 现金           4              --              25.05%
投资有限公司



       四、相关履约安排
       (一)投资人持股期间公司治理
       工银投资入股标的公司后,拟对标的公司的章程进行修
 订,并对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机制进
 行调整。
       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设立董事会。其中江苏公司和上
 电新能源的董事会各由 3 名董事组成,上电大丰的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工银投资向标的公司各推荐董事 1 名,参与
 公司治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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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设立股东会,工银投资按照持股比例在标的公
司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标的公司重大事项须经股东会全体
股东一致同意。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1)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2)股东结构发生变化,但工银投资按照约定对外转
让所持股权的除外;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重大担保事项,其中“重大”是指单笔对外担保
金额或对同一被担保人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
    (5)重大资产转让与处臵,其中“重大”是指单笔出
售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6)重大关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重大”
是指年度增量累计超过 50000 万元后的任一单笔资金占用行
为;
    (7)公司经营范围转变、变更主营业务;
    (8)任何将导致或可能导致公司清算、破产、停业或
者停止经营的事项。
    (二)收益分配
    工银投资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标的公司每年应至少
分红一次,每年分红金额不低于上年形成的可分配利润的
80%。双方约定,任一年度江苏公司承诺可分配利润为 47814
万元,上电新能源承诺可分配利润为 17953 万元,上电大丰
承诺可分配利润为 10220 万元。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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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退出安排
    1、资本市场退出
    自工银投资增资之日起五年内,上海电力可与工银投资
协商,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工银投资持有的三家标的公司股权
(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工银投资通过二级市场实现退出。
    2、非资本市场退出
    (1)工银投资持股期间,出现以下任一“特定情形”
时,有权要求上海电力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所持有的标的公
司全部或部分股权。特定情形包括:
    自工银投资增资之日起满五年时,如果上海电力发行股
份仍未实施完毕;
    标的公司及上海电力违反债转股投资相关协议约定;
    标的公司任一年度可分配利润低于其承诺可分配利润
的 50%,或者连续两年可分配利润均低于其承诺可分配利润
的 80%(承诺可分配利润=工银投资增资金额*预期投资回报
率/工银投资股比);
    因不可抗力导致债转股投资目的不能实现的。
    上海电力或指定第三方回购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
或部分股权时,股权价值以下列两种方式所得金额的孰高值
确定:
    a.工银投资全部投资本金加上“(年化不高于预期投资
回报率的收益-累计已支付的投资回报)”之和,即股权受让
价款=投资本金+max{[投资本金×预期投资回报率×投资人
增资之日至退出之日的天数/365-持股期间实际获得的分
                              15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红],0}/0.75;
    b.经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
价值的评估值。
    (2)发生“特定情形”时,如上海电力或指定第三方
未按约定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时,投资人可行使以下权利:
    要求增加提名标的公司董事席位至半数以上。同时,原
需要全体董事同意的部分董事会决议事项将调整为仅需要
过半数董事同意;
    要求上海电力配合完成标的公司章程的修改,将投资人
在股东会的表决权调整至 1/2 以上;将原需要股东会一致通
过的决议事项调整为只需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法律法规规
定的需股东会 2/3 以上通过的决议事项除外(利润分配方案
和减资方案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将所持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于任意第三方,上海电力放
弃对标的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有权要求上海电力跟随
投资人按相同比例出售股权;
    自发生“特定情形”之日起上海电力或指定第三方未选
择受让目标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将在原约定值的基础上,按
照每年增加 10%逐年跳升,跳升后的年化收益率不得超过人
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 4 倍。约定值为转让价款公式计算结
果和评估值的孰高值;
    投资人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通过减资方式退出,上海电
力和标的公司提供一切必要配合和协助。
    自工银投资增资之日起满五年时,工银投资如果未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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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资本市场方式退出,上海电力有权要求工银投资将其持有的
标的公司股权按约定的价格转让给上海电力或上海电力指
定的资产承接方。


    五、本次债转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实施债转股的必要性
    1、降低企业杠杆,符合国家政策
    实施债转股符合国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做好
“三去一降一补”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本次引入工银投资
实施债转股,将有助于降低三家标的公司及上海电力整体资
产负债率,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
    2、优化融资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实施债转股不仅有利于降低公司利息支出,缓解资金压
力,提升盈利能力,还将提高公司权益融资比重,增强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三家标的公司权益资本增加,资产负债率显著下降。其
中江苏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74.98%,下降 8.31 个百分点;
上电新能源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64.95%,下降 7.82 个百分点;
上电大丰资产负债率下降至 71.72%,下降 8.28 个百分点。
同时预计可降低上海电力整体资产负债率 3.5 个百分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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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于合作开发杨树浦电厂土地项目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高质量推进杨树浦电厂关停后地块开发项目,按照国
务院国资委的工作要求,公司拟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浦滨江公司”)合作开发杨树浦电厂
地块,整体合作、分步实施。第一步拟与杨浦滨江公司所属
全资子公司上海杨树浦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树浦臵
业”)先行以现金成立上海杨树浦馨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馨懿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上海电力持有馨懿公司 49%股权,杨树浦臵业持有馨懿公司
51%股权,首期注册资本 100 万元。馨懿公司成立后,上海
电力以全资子公司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作价 215,100.00 万元增资至馨懿公司,杨树浦臵业以现
金 223,879.60 万元增资至馨懿公司,双方保持股权比例不
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背景
    公司所属杨树浦电厂具有百年历史,曾是远东第一大电
厂,有着中国电力工业摇篮的称誉,是“上海市文物保护单
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按照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
政策要求,杨树浦电厂于 2010 年 12 月底关停。2013 年 11
月,上海市政府批准上海电力采用存量补地价方式将杨树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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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电厂工业用地转性为商业办公用地。
    按已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杨树浦电厂出让宗地面积为
83,051.5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257,457 平方米(含保留
工业遗存 8,335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249,122 平方米),
具体划分为 O2-1、O3-1、O3-2、P1-10 四个地块。其中 O2-1
地块面积 33,891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35,564 平方米;
O3-1 地块面积 4,09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1,477 平方米;
O3-2 地块面积 22,68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6,700 平方米;
P1-10 地块面积 22,381.5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3,716 平
方米。
    上海电力已注册成立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杨电能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杨树浦发电厂有
限公司三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是 O2-1 地块、O3-1 地块、O3-2
和 P1-10 地块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拟利用关停杨树浦电厂存
量土地资源,通过新建、改建与保护相结合,建设具有工业
文化特质的、体现绿色低碳理念的能源与环境技术服务产业
基地。
    为高质量推进杨树浦电厂土地项目开发,根据国务院国
资委对杨树浦电厂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立项批复的要求:“开
发土地资源属你公司非主业投资。你公司应以关停后的土地
资源出资,与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项目公司合作开
发”,公司积极开展杨树浦电厂土地项目合作伙伴遴选和合
作方案的洽谈工作,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将杨树浦电厂
土地项目建设成为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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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经优选和友好协商,公司拟以杨浦滨江公司为合作对
象,上海电力与杨浦滨江全资子公司杨树浦臵业共同合作开
发、经营杨树浦电厂地块,整体合作、统一规划、系统开发、
分步实施。由上海电力与杨树浦臵业先行以现金成立上海杨
树浦馨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馨懿公司”,最终名
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上海电力持有馨懿公司 49%股权,
杨树浦臵业持有馨懿公司 51%股权,首期注册资本 100 万元。
馨懿公司成立后,上海电力以全资子公司上海杨电能源环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科 技 公 司 ”) 100% 股 权 作 价
215,100.00 万元增资至馨懿公司,科技公司是 02-1 地块使
用权的受让人,杨树浦臵业以现金 223,879.60 万元增资至
馨懿公司,双方保持股权比例不变。其他地块的具体合作模
式和合作方案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制订。
     今后,杨浦滨江公司可能引入第三方合作伙伴,与杨树
浦臵业共同成立由杨树浦臵业控股的合资公司,在征得上海
电力同意的情形下,该合资公司可受让杨树浦臵业持有的馨
懿公司 51%股权。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杨树浦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绍旭

   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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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许昌路 1296 号 701 室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建
             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市政公用建设工
             程施工,绿地养护,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建
             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百货销售。
  经营期限        1986 年 12 月 30 日至不约定期限

    2、股东情况
    杨树浦臵业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杨浦滨江公司”),杨浦滨江公司持有杨树
浦臵业 100%股权。杨浦滨江公司是由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3、主要业务情况
    杨树浦臵业聚焦杨浦滨江国际创新带和后工业未来水
岸建设,扎实推进上海市黄浦江两岸杨浦南段综合开发。
    4、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杨树浦臵业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杨树浦臵业的总资产为
41,978.24 万元,净资产为 30,440.26 万元;2018 年 1-9 月
实现净利润 1749.64 万元。


    三、投资标的情况
    1、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
    上海杨树浦馨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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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房屋建设工程
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市政公用建
设工程施工,绿化养护,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经营(以
工商登记为准)。
     2、出资比例
     公司拟与杨树浦臵业先行以现金出资成立馨懿公司,首
期注册资本 100 万元,上海电力持有馨懿公司 49%股权,杨
树浦臵业持有馨懿公司 51%股权。
     馨懿公司成立后,上海电力以全资子公司上海杨电能源
环 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 科 技 公 司 ”) 100% 股 权 作 价
215,100.00 万 元 增 资 至 馨 懿 公 司 , 杨 树 浦 臵 业 以 现 金
223,879.60 万元增资至馨懿公司,双方保持股权比例不变。
     3、项目公司情况
     上海电力拟用于出资的项目公司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叶志坚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2800 号 180 幢
    经营范围            能源与环境技术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经营期限            2014 年 11 月 27 日至 2034 年 11 月 26 日

     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
司”)是上海电力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
是杨树浦电厂后续开发项目实施主体之一的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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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公司近三年资产及财务状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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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0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额           1,022.20          1,549.34                    2,761.55             64,373.42
    负债总额                20.68          541.99                         52.14           56,937.27
    净资产             1,001.52          1,007.35                    2,709.41              7,436.15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2.02                  7.78                     0.99                 7.36
    净利润                    1.52                  5.84                     2.05                 6.39


                                                                                        2018 年 1-10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57                0.24             4.28                6.44
    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534.53          -778.55            -1,262.74         -907.60
    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00.00              498.61         1,198.26         2,000.00
    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67.04           -279.71              -60.20         1,098.83
    额

    注:以上数据均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
    4、审计、评估情况
    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上海电力聘请了中介
机构对科技公司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1)审计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根据
上海电力《关于同意 02-1 地块受让人由上海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 02-1

                                               23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地块的受让人变更为科技公司,将与 02-1 地块相关成本与
义务转移至科技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准日,科
技公司的资产为 64,373.42 万元、负债为 56,937.27 万元、
净资产为 7,436.15 万元。
    (2)资产评估情况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基
准日对科技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
估报告。
    科技公司的主要资产为定海街道 122 街坊 02-1 地块,
截止本次评估基准日,该地块的证载权利人为上海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根据上海电力《关于同意 02-1 地块受让人由上
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的批复》, 02-1 地块的受让人变更为科技公司,享有使用、
开发、处臵该地块的全部权益。
    科技公司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 7,436.15 万元,资产基
础 法 评 估 结 论 为 215,100.00 万 元 , 收 益 法 评 估 结 论 为
183,400.00 万元。资产基础法较好的反映了目前企业的资产
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科技
公司在评估基准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215,100.00 万元。
目前已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科技公司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215,100.00 万元;其中:总资产
账面值 64,373.42 万元,评估值 272,037.27 万元,增值额
207,663.85 万元,增值率 322.59%;总负债账面值 56,937.27
                                24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万元,评估值 56,937.27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
    值 7,436.15 万 元 , 评 估 值 215,100.00 万 元 , 增 值 额
    207,663.85 万元,增值率 2792.6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255.37          1255.37
非流动资产                      63118.05        270781.90        207663.85              329.0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62.92              61.30            -1.62                -2.57
   在建工程净额                  3349.80                          -3349.80              -100.00
   工程物资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30.61              30.61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59674.72        270689.99        211015.27              353.61
资产合计                        64373.42        272037.27        207663.85              322.59
流动负债                        56937.27         56937.27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56937.27         56937.2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7436.15        215,100.00       207663.85             2792.63


              本次评估增值的原因是上海电力以自有的工业用地采
    用存量补地价方式转性为商业办公用地,取得成本较低。地
    块位于杨浦滨江发展带南段核心地区。按照上海市、杨浦区
    关于“高质量推进滨江开发”的部署要求,杨树浦电厂地块
    将打造成为杨浦区滨江国际创新带的产业高地和标杆项目。


                                           25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海电力与合作方拟签署的合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的原则
    1、按照上海市、杨浦区关于“高质量推进滨江的开发”
的部署要求,上海电力与杨浦滨江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共
同将出让地块打造成为杨浦区滨江国际创新带的产业高地
和标杆项目。
    2、出让地块的合作开发经营应采用上海电力与杨树浦
臵业共同整体合作、统一规划、系统开发、分步实施的方式。
双方应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开发经营好出让地
块,高起点、高品质地将出让地块打造和经营成东外滩高端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3、杨树浦发电厂作为“中国电力工业摇篮”,具有百年历
史文化底蕴和光荣的革命传统,是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风
貌保护街坊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双方合作开发经营应注重
杨树浦发电厂百年历史文化底蕴和“红色基因”的传承,有利
于电力、节能环保等高端功能企业集聚,提高规划和建筑品
质,推动成片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4、契合杨浦滨江规划开发建设要求,上海电力与杨树
浦臵业应积极推进项目地块开发建设,共同做好规划调整、
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等具体工作。
    5、O2-1 地块的合作开发经营以合资协议项下的约定为
准,双方同意,除项目地块以外的其他出让地块(即 O3-1 地
块、O3-2 地块和 P1-10 地块)后续继续由上海电力与杨树浦
                               26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臵业共同合作开发、经营,同步整体规划、同步整体方案设
计,推动促成包含项目地块的出让地块的整体开发,其他出
让地块的合作开发经营可以整体同时进行,也可以分期进
行,可以采用股权合作方式,也可以采用合作开发、管理、
经营等方式,具体合作模式及合作方案将由双方另行协商制
定。
    6、在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展开党的活动。馨懿公司和
科技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二)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双方约定对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股东
会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2、董事会。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的董事会均分别由五
名董事组成,合作方委派三名,上海电力委派两名,董事会
成员保持一致。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由杨树
浦臵业在其提名的董事中指定,设副董事长一人,由上海电
力在其提名的董事中指定。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
由其董事长担任。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和/或股东决定;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供股
东会批准;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供股
东会批准;
                             27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7)审议并批准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
    (8)审议并批准公司进行任何年度经营计划外的其他
事项,包括担保、融资、处臵资产、对外投资、对外签署单
笔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以上的或同一事项年度累计金额人民
币 500 万元以上的合同和协议(为免歧义,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审批对外签署的在经营计划外的单笔金额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或同一事项年度累计金额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的合同和
协议);
    (9)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10)审议并批准公司审计机构;
    (11)除按双方协议约定的服务采购外,批准公司与任
何股东和/或其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12)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批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臵方案及薪酬体系方
案;
    (14)决定公司提起或终结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
程序;以及
    (15)董事会认为或本协议约定需董事会决议的其他事
项。
    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的董事会就上述第(3)项至第(11)
项作出决议的,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为
                             28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有效。
    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的董事会就上述其他事项做出决
议的,需经全体董事中二分之一(1/2)以上(不含本数)董事
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
    3、监事。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二
名,由双方各委派一名。
    4、经营管理层。馨懿公司和科技公司均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三名、财务总监一名。上海电力负责推荐一名副总
经理及财务总监,杨树浦臵业负责推荐总经理及两名副总经
理。
    (三)终止条款
    1、若双方未能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对馨懿公司
增资的实缴到位,合资协议自动终止且双方无需承担责任。
    2、在双方完成出资义务后,若发生确定无法实现合资
协议项下合作宗旨的事项,双方协商开展馨懿公司的清算解
散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1、上海电力与杨浦滨江公司合作开发杨树浦电厂项目,
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对开发杨树浦电厂土地资源的批
复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充分发挥杨浦滨江
公司在杨浦滨江区域整体规划、开发建设中的优势,更快更
高质量推进项目开发,将出让地块打造成为杨浦区滨江国际
创新带的产业高地和标杆项目。

                             29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杨树浦电厂项目通过合作开发引入合作伙伴及资金,
有利于上海电力盘活资源,更好地聚焦主业,优化资本结构,
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
    3、馨懿公司成立且上海电力和杨树浦臵业完成增资后,
上海电力对馨懿公司不具有控制权,但具有重大影响。上海
电力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
和计量之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
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
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该笔交易预计将增加上海电力 2018 年净利润约 20 亿
元,前提条件是:本次投资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双
方股东于 2018 年年内完成馨懿公司的设立和增资。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30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公司关于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于 2016 年注册了额度为 120 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已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到期。为继续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
低融资成本,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
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重新申请注册发行定向工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
    2、发行期限和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
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项目建设、补充公司营运
资金及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二、授权安排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批准的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
发行定向工具的具体条款,全权办理定向工具发行的相关事
宜。


                                31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公司本次定向工具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的注册及批准后方可实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32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公司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预计 2018 年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及其子公司等
关联方发生金融业务、技改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等日常关联交
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新增金融业务、燃料销售、
工程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招标代理、发电权交易等日常关
联交易,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1、与香港财资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国家电投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财资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在香港注册成立,是公司控股股东国
家电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香港财资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加
强境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支持国家电投海外业
务的快速发展,服务集团的跨国经营战略。
   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香港财资公司一是依托香港的区
位优势,具有丰富的资金来源和金融产品;二是在集团公司
提供的增信支持下,香港财资公司可以在香港金融市场中为
集团成员单位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较低成本的融资支持;
三是相比第三方金融机构,财资公司更了解集团成员单位的
                              33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经营发展状况和业务需求,可以为集团成员单位境外重点战
略项目提供更灵活、更简便的贷款手续。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18 年,公司及所属子
公司预计与香港财资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 2 亿美元的贷
款业务。
    二、关于燃料销售的关联交易
    为发挥公司进口煤采购优势,降低燃料采购成本,公司
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燃料分公司(以下简称“吉电燃料”)拟委托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电燃料”)采购
所需煤炭。
    2018 年,上电燃料预计向吉电燃料销售煤炭不超过 40
万吨,预计销售金额不超过 2 亿元。
    三、关于工程项目承包业务的关联交易
    1、技改、基建等工程项目承包业务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发电机组的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
性,提高生产运营水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发电
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成套
院”)对部分技改、基建等工程项目进行承包。上海成套院
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经公司第七届第二次董事会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18 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上海成套院对部

                             34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分技改、基建等工程项目进行承包,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 0.3
亿元。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金额 0.7 亿元,预计 2018
年金额合计不超过 1 亿元,具体项目的金额将依据公开招标
结果以及在参照同类型机组和项目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
协商确定 。
    2、江苏宝应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业务
    为加快推进江苏宝应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射阳湖 1 号
100 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力新能源发
展有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控股子公司
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工程公司”)
签订 EPC 总承包合同。工作范围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
到的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
工准备与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除外线工程);检测试验
及配合并网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合同金额为 2.66 亿元。
    四、关于工程管理的关联交易
    为加快推进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
范工程项目的建设,公司拟委托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
之控股子公司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
工程公司”)进行工程管理,为项目建设提供全面、全过程
的管理服务,保障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工作范围主要包括:负责对勘测设计方、监理方和各个
承包商、供应商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负责项目设计优化咨

                              35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询工作等。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人民币 0.28 亿元。
    五、关于招标代理业务的关联交易
    为发挥集团化采购规模优势,节约物资采购成本,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之全资子
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
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成套服务等。
    2018 年,预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委托中国电能成套设
备有限公司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成套服务等金额不超过 0.6
亿元。
    六、关于发电权交易的关联交易
    为积极落实国家和上海市“节能减排”政策,全面完成
上海市控煤总量目标,同时降低公司碳排放总量。2018 年,
公司将在电网安全校核通过的前提下,按照效益最大化原
则,安排低效高耗机组向高效低耗发电机组及清洁能源(水、
风、光三弃电量)机组转移部分电量计划,实施发电权交易。
    预计 2018 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子公司之间机组发电量转移替代预计金额不超过 1 亿元。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新增预计同控股股东及其子公
司等关联方发生的金融业务、燃料销售、工程项目、发电权
交易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
利于降低资金成本、发挥集中采购等优势。因此,建议股东

                             36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大会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37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拟以所属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公司”)、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电力大丰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三家子公司为标的公司与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投资”)合作
开展债转股业务。工银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江苏公
司增资 20 亿元,增资完成后,上海电力对江苏公司持股比
例由 100%降为 70.72%。
    考虑到本次增资后,江苏公司由上海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变为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的变化将导致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主体
由上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为保证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
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合资经营,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
金的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均不改变。
    公司已经使用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且此次实施方式变更
未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等的改变,
公司仍持有江苏公司 70.72%的股份,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有
较强控制力。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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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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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公司 2010 年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
事津贴为每人税后 10 万元/年。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加
强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现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综合参
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公司拟调整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由每人税后 10 万元/年调整至每人税后 15 万元/
年。
    调整后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实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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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用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年度审计机
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
具备财政部和证监会认定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和工程造价等
多个领域,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鉴于财务审计工作的连贯性,公司拟继续聘用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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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修正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涉
      及的配套募集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及股东持股发生变化,现
      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修改后
 原条款                  修改前的内容                                    修改后的内容
                                                        的条款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240,965.7149 万元。                                 261,716.4197 万元。

             公 司 发 行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2,409,657,149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2,617,164,197 股,全部为人民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国家电力投                    币普通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有 1,190,518,21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
             股,占股份总数的 49.41%;中国电力                   有 1,190,518,219 股,占股份总
                                                        第二十
第二十一条   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363,292,165                    数的 45.49%;中国电力国际发
                                                          一条
             股,占股份总数的 15.08%;中国长江                   展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363,292,165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55,497,356            股,占股份总数的 13.88%;其
             股,占股份总数的 2.30%;其他股东                    他股东持有 1,063,353,813 股,
             持有 800,349,409 股,占股份总数的                   占股份总数的 40.63%。
             33.2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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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经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张振
平先生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唐
勤华先生因适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监事候选人
基本情况如下:
    张振平,男,55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
级会计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
曾任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力
投资集团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副主任,中电投物流有限责
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公司分析评价部副主任、副总经理。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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