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上海电力: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1-23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0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国家电力投资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实施期限为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的 6
    个月内。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
    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国家电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通知,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拟计划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
的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国家电投
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06



1,190,518,219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9%;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中国电力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363,292,16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3.88%;国家电投
集团财务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综上,国家电投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 1,553,810,38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9.37%。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增
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
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自 2019 年 1 月 23 日起的 6 个
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公司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




                                        2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06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投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