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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2-23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0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监
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持有海通证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
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将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简称:海通证券,证券代码:600837)股票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归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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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07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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